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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六章 威压 (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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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目的。为了达到私人目的而辱骂殴打上级,他的党性在哪里?他的原则在哪里?他的法纪观念在哪里?如果每个党员领导干部都像他那样,为了自己的私利就去威胁、辱骂甚至殴打上级,这还成个什么体统?

“其次,谢本吾的行为,违反了公务人员工作日中午不得饮酒的规定。按照此项规定,公务人员如果工作日中午饮酒,情节较轻的,将予以全市通报并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或因饮酒影响正常履行公务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国家公务员法》等规定将给予调离、责令辞职、免职等处理。谢本吾不仅工作日中午饮酒,还借酒装疯殴打于县长,完全符合‘情节严重’这一条,按照相关规定,应给予调离、责令辞职、免职处理;

“第三,谢本吾打人的行为,还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这条规定的内容是:‘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谢本吾用茶杯砸伤于县长额头,虽然因为于县长躲得快而没有造成太严重的伤害,但情节非常严重,万一于县长没躲开,后果不堪设想。所以,谢本吾完全够得上治安拘留的标准。”

说到这里,他停顿了一下,端起桌上的茶杯喝了一口,继续说:“以上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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