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一堆同行 (第4/6页)
的话。
“三天后,到新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三楼311会议室调解,听清楚了没有?”
啊?任伟豪愣住了,把前后两个电话放在一起琢磨了一下,这是劳动监察的人在帮着劳动仲裁委说话啊!
很多人经常会混淆,事实上劳动监察大队和劳动仲裁委员会是完全不同的两个部门。
劳动监察具有的行政职能多一点,一般是针对那些事实清楚证据明确的劳动纠纷。
比如拖欠工资,明明白白的有合同约定一个月工资五千,结果就给你发了两千,那就去劳动监察申请立案。
而如果要离职补偿或者未休年假补偿这种,就要到劳动仲裁委去,仲裁委偏司法一点。
那公司一般比较“怕”的是什么单位,很简单,是劳动监察。
仲裁委要做案子,必须得开庭,开完庭就算下了仲裁决定,如果对方不执行,当事人还得去法院申请执行。
也就是说没什么强制手段,说人话就是“含权量不足”。
但是劳动监察不一样,它有行政处罚权!
这么说就能明白,因为它可以采取警告、罚款甚至吊销营业执照等多种处罚,所以公司肯定更怕它。
而对于新广区劳动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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