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56章 周律师,没到那程度,没必要 (第6/13页)

加入书签

吗对吧,我这理解没问题啊。”

方行长:“???”

这什么狗屁理解,但他现在还没办法反驳,因为按照对方的逻辑,他还真的是这意思。

本来对于法院的观点不服是很正常的,最常见的情况就是上诉。

一审判决我认为你判的有问题,所以我上诉,一审法院肯定不可能说什么。

但是调查令这个东西不一样,本来就没有一个正儿八经的法律规定,效力上本身就有一定问题。

也因此,以前别说是银行了,那些大的国企或者私企有的人也会较真。

所以有时候就代表着法院的脸。

现在你说有异议不认,那可不就是打法院的脸嘛。

方行长不说话了,周云开口道:“那这样吧方行长,你看你们没办法查,那就在回执上给我标注一下理由,我好有个交代是吧。”

律师调查令并不是只有一张纸。

正常来说一共有四份,第一份是调查令申请书,而在这之外还要有律师事务所的介绍信。

交给法院后,法院认为可以开,就会开出两份调查令,上面会写明当事人,申请人,接受调查人,调查什么内容,事实和理由等等。

除此之外还会有时间以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