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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王盛刚,你起诉我还拉黑我是吧! (第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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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了钱,签了合同,王盛刚离开了。

这种案子说难并不难,但说简单也不简单,原因就在于起诉上。

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要有“明确的被告”。

之前说的各地不一样,那都是各地为了省事。

王盛刚这边能提供的是女方姓名和联系方式。

但要起诉的话有这两样肯定不够,连个地址都没有,法院没办法送达。

这也是很多人困惑的点,那怎么查呢,也简单。

以前律师们经常用的方法,那就是先到网上查一查这个手机号的归属地。

很好查,百度里输入手机号就能查出来。

然后带着这个信息去法院立案,立案的时候法院那边会说被告的信息太少没办法立案。

这个时候就可以以此为由向法院申请“诉前调查令”,这东西只有律师才能申请,也只有律师持证才能去调查。

拿到调查令了,就去归属地的运营公司查询这个号码登记的个人信息。

如果不是律师,那就可以申请由法院去调取,但大家也都知道,律师是收你的钱来办事的,效率肯定没问题。

法院……那就两说了,有的地方直接就不给你查。

除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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