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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章 必须请检察院提前介入! (第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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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仙县公安局,今年四十五岁的吴启文刚刚回来,他就是“郭子浩故意伤害案”的承办民警。搜索本文首发: 看书猴

当然,这种涉及到了校园霸凌以及未成年人等等字眼的案子肯定不是一个人办的。

这个案子很棘手,局里这段时间也在研究怎么处理,是不是要邀请检察院提前介入。

检察院提前介入这个程序,其实很有意思,如果单看法律的话,检察院对于刑事案件的监督权是贯穿始终的。

也就是从立案之前到判决之后,检察院都有权力监督。

那就有人好奇了,你这都有权监督了,那为什么还要提前介入侦查呢?

用官面上的话说就是,要引导公安侦查,提升证据质量……

但是在公安机关的角度,我们自己的侦查权,然后你要来引导我们,然后还要给我们提升证据质量,你这意思我们不会侦查还是证据质量不行啊……

所以到了现在,其实这个提前介入侦查有了那么一点甩锅的感觉。

比如一些看着就麻烦的案子,怎么办,让检察院提前介入,好了我们都听你的来取证来侦查,最后有问题了找你哦。

邀请了不介入,那你看我自己都觉得案件“重大”,结果邀请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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