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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2章 我就是郭子浩的律师,之前打过电话 (第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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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的时候周云就遇到过,他当时直接表示,你们应该去好好看看法条。

《最高法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被告人不认罪或者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案件,法庭辩论时,可以引导控辩双方先辩论定罪问题,后辩论量刑问题。

这法条说的很清楚,虽然被告不认罪,虽然辩护人作无罪辩护,但是,依然要针对量刑进行辩论。

为什么,很简单啊,要充分保证被告的辩护权。

所以周云需要好好思量,如果无罪做不成,那么量刑方面他要做到什么程度,亦或者是不是一定要坚持作无罪,上诉以及之后申诉。

这些都要完全考虑清楚,免得到时候遇到突发情况不知道怎么应对。

时间缓缓过去,第三天的上午,周云拿到了调查令,然后直奔凤仙县第五中学。

然后在门口就被拦住了。

不过手里顶着法院招牌调查令还是有点效果的,在和门口的保安沟通后,保安说先和领导请示一下。

这个无所谓,毕竟自己这也只是一个法院调查令而已。

这年头连消防车和救护车都有保安敢拦在门口,别说什么调查令了。

对于保安来说反正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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