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165章 对于对方的证据,我方均予以认可 (第1/7页)

加入书签

“上诉人因罗宏轩申请信息公开一案,不服吕山市铁路运输法院……第79号判决,现提出上诉。”

“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原判决。”

“事实与理由,上诉人在一审开庭之后获取了多份新证据,其中两份关键证据分别为《银杉区教育局关于信息公开征求意见书》以及合同相对方康得公司原股东高烨伟出具的《不同意该信息公开的意见书》。”

“根据该两份证据可以证明,上诉人如果公开该方面的信息将会对第三方权益造成损害。”

“因此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二条之规定,行政机关应当不予公开。”

理由就是这个,之前是没有征求第三方的意见,所以没有拿到这个意见书,但现在拿到了。

周云身边,罗宏轩听到这话之后气的差点站起来。

“周律师,这……这也有点太欺负人了吧,那个康得公司的老板我都找了他好久,结果根本找不到。”

“现在了他出来给作证,什么玩意,我当初的挂靠费都给正常交的!”

这就是工程挂靠的问题,如果真的按照法律规定,是严格禁止挂靠的。

但做工程的都知道,那挂靠的可太多了。

没有相应资质但又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