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6章 学田诡寄? (第1/6页)
第296章 学田诡寄?
大梁在天监初年开始允许民间捐田办学,也就是所谓的“义学田”。&?_咸§!ˉ鱼?×+看???书%<μ网÷ ¢免3?费o?!阅.&{读}
因为义学田有减免税赋的功能,所以朝廷控制的极其严格。
王学海这么大一老板,为什么最后只送了陈凡十亩学田,其中就有这个原因。
按照《大梁律》户律的规定,学田初捐,不仅要有赠予和受赠双方立下的字据,也就是所谓的“白契”,还必须要有经过官府盖印的“红契”。
这两个手续,陈凡都有,所以之前陈凡才觉得学田不可能成为对方攻击自己的手段。
但到了弘文年间,朝廷因为学田兼并、乱发,所以又新出了《优免新例》,其中规定,若捐田之人,三年中有欠税避役的记录,则可认定“以捐田为名,行诡寄之实”。
赠者按照“欺隐田粮”追责,受赠者不仅田产入官,还要按每亩田的时价十倍罚银。
李进走了不就,姜老发就匆匆赶了过来。
“不好了,迎春街上,王记生药铺的掌柜被官府的人带走了。说是诡寄学田,诈以避税”!
歌舞巷的几乎人家就是用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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