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绛州义商 (第3/6页)
么着也算是长安新贵了。
这样的背景身世,融入到几人的纨绔圈子,完全是可行的。
“等等,以刺史府的名义,给武家码头和苏记酒家颁个‘绛州义商’的牌匾吧,其它捐赠超百贯的商贾,也可赠与‘诚信商贾’的称号。”
敬川将后世的精神文明奖励玩的溜溜的。
唐朝重农抑商,商贾甚至被视作“贱籍”,即便拥有再多的财富,其地位依然低下。
商人不得出仕为官,商人及其子孙不得参加科举,商人外出不得骑马,需穿指定商袍等等。
种种规矩无不流露着唐人对商贾的冷漠与鄙视。
但是有了刺史府颁发的“义商”称号那可就不同了,一个“义”字足矣代表了官方的认可,这无形中可以大大抬升其社会地位。
“还可以这么搞?”
杜荷被敬川的厚颜无耻惊的一愣一愣的。
沉甸甸的几千贯铜钱,几块牌匾就将人家打发了。
“不然呢?”敬川摆出一副理所应当的样子,“不过这些热心商贾日后可堪大用。
咱要起工坊,得有砖瓦吧,交给这相里记便是。
咱要开荒造田,得有耕牛吧,可优先这崔记牲口行。
矿石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