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麒麟椒山见锋芒(二) (第4/5页)
标题赫然写着《请诛贼臣疏》,此檄文开题便如战如斗,确实是搏命之举。
(感兴趣的观众可以去搜历史上的檄文原文,本小说演绎创作有一定的改动)
杨继盛文中罗列严嵩五奸十大罪,其五奸有:
一为伺察圣意,皇上之左右皆为严嵩嵩之间谍;
二为干预通政司,阻塞天下之言路,蒙蔽圣听;
三为笼络东厂锦衣卫,以儿女姻亲掩饰奸诈;
四为笼络言官为之所用;
五为结党营私,诬陷前任内阁首辅夏言,使其获罪含冤而死。
其十罪为:罪一坏祖宗之法,明太祖朱元璋废除丞相制,而严嵩虽无丞相之名,而有丞相之权;
罪二:窃皇上之权;罪三掩盖皇上功劳;
罪四纵容其子严世蕃,父子专权;
罪五边事废坏,冒领军功;罪六受甘肃总兵仇鸾贿赂;
罪七闭耳塞听,贻误国家军机:
罪八专黜陟之大柄,官员选用任人唯亲;
罪九专权吏部兵部,失天下之人心;
罪十因一人贪暴戾,天下成风。贪贿之行坏天下之风俗;
看完这篇《请诛贼臣疏》之后,陆炳嘴角微动脸上又是似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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