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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5章 魔都的舞厅 (第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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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业,并不是直接的出卖肉体。当然,其中也夹杂着卖肉的人。

交谊舞刚进入魔都时,一直在洋人的夜总会和俱乐部之中流行,是一种与中国人的生活相当遥远的娱乐活动。

1922年,一品香旅社仿照洋人举行“交际茶舞”,不售门票,参加者都是达官贵人,从此拉开了魔都中国人跳交谊舞的序幕。

1927年下半年,有舞女伴舞的营业性舞厅“巴黎舞厅”开业,因为布置富丽堂皇,吸引了一般时髦的男女青年常去常往。

鉴于舞厅生意兴隆,国人于是竞相争设舞厅,大华、新新、爵禄、月宫等舞厅迅速崛起,至1928年4月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就己经达到三十几家之多,其中月宫和爵禄就开在秦家的地盘上。

舞女的经济收入远远超过其他女性从业者的经济收入。

1928年《申报》上的一篇文章,记载了普通舞女的收入状况:“按舞女的收入调查,每夜和舞场对折,至少净挣四五元,多至一二十元不等,统计一月起来,均有一二百元,其数也很客观,像我们绞脑汁弄笔头委实望尘莫及,恨不化作女儿身呢。”

一名普通舞女的这种经济收入,不但可以使自己过上摩登女性的生活,还有能力改善家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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