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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第322章 提起申诉,高院:接受!移交管 (第1/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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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2章提起申诉,高院:接受!移交管辖

关于申请二审的请求,直接被中院拒绝。

对于这一点儿,怎么说呢。

说实话,很不合理。

申请上诉的条件是,拥有新的事实依据或者是认为法律解释的判决不合理。

这一次的案子,在证据方面薄弱,所以苏白也没有提交什么新的证据。

只是以法律不适用并且法律解释权不足为理由,申请上诉。

这种上诉。

说实话,很容易会造成一个情况,什么情况?

那就是二审法院认为,你提出来的这个法律解释不合理不对。

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说中院方面认为基础法院的判决,在法律适用方面没有任何的问题。

不足以推翻一审判决,或者是做出其他改判的可能性。

然后拒绝了上诉的请求。

说白了,就是二审法院站在一审法院的角度。

说你的上诉理由不充足,所以驳回。

对于这种情况,有什么办法解决吗?

如果是受害人一方,那么可以提起抗诉。

可是被告方,在上诉被拒绝以后,只能再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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