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章 恩威难测 (第2/5页)
一。
罪过之二就是事急从权,为了稳住局面而假传圣旨,许下了包括高侍中在内的三十几名官员认罪不死以及几位卫戍军将领的从轻发落,还有神策军将校的官居原职,如此重要的事情理应皇上亲自定夺,自己越俎代庖,实属大罪。
罪过之三就是收受贿赂,扣留赃银,自己此前曾经收受不少官员的贿赂,抄家得来的银两也没有上缴,这件事情也得写在奏折上,当然不能写明是为了给皇上筹措军饷和赈灾银两,只能说自己没有遵守朝廷的制度,而今已经将四百万两银子和相关账簿全部送去了户部。
写下了三大罪过,长生略做沉吟之后又继续提笔书写,只说自己虽然承蒙圣恩主政御史台,却是德不配位,才不堪任,硬撑了这段时间已是心力交瘁,而今朝局已定,而主犯杨复恭却逃脱了,此人不除终是祸患,故此自己想要专心追缉杨复恭,为皇上铲除心头之患,后顾之忧。而御史大夫乃律法大吏,理应交由精通律法,年老持重的官员来担任。
这么写,可以表明自己不想结党营私,能够最大限度的打消皇上对自己的猜忌,而他内心深处也厌倦了为官的勾心斗角和权衡拿捏,离开长安前去追缉杨复恭,等同重获自由,再得洒脱。
临近四更,还有十几名被抓的官员未曾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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