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字卷 第一百零六节 母子,母女,兄妹 (第3/7页)
舅今日对妹妹另眼相待,莫不是想要给妹妹找个好人家?”
薛大傻子再来一句户让薛宝钗脸上飞红的同时也让薛姨妈母女二人心中都是一动。
王子腾的异样关注瞒不了人,除了这样一个解释好像也没有其他说得过去了。
宝钗已经满了十二岁了,按照大周这个时代的惯例,满十二便是可以考虑婚姻之事了,不是说需要出嫁了,而是可以考虑婚姻对象的问题了。
像薛家这等家庭,好歹也是大家望族,这确定婚姻也不是随随便便之事,若是要寻个满意人家,更需仔细斟酌。
一两年时间花下来也属正常,到时候宝钗满了十四岁,基本上就可以考虑什么时候成婚了。
按照大周这边的规制,女子成亲年龄不得小于十四岁,但惯例则是十六岁左右为最佳,超过十八岁便是有些略大了。
所以一般说来大家闺秀都不会超过二十岁就会出嫁,超过二十岁基本上都属于有什么问题难以出嫁的了。
倒是对男子没有这么多约束,除了不低于十四岁这个低限外,其他并无太多羁绊,但一般说来也是不超过二十岁为宜。
见女儿有些羞涩,深怕儿子又说出一些不着调的话来,薛姨妈赶紧道:“总之你们舅舅是不会害你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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