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字卷 第二十一节 内参,举案说法 (第6/10页)
家族支持下最终在刑部大门前上演了这一出惨烈事件。
这桩案子的起因就是一桩山村杀人案,死者姓徐,一日夜里被人杀死在村口,该村为两个大姓和少量小姓组成,章、徐两家皆为大姓,并且几十年因为山林、水源和土地之争闹得怨冤不解。
由于此案就在山村中,基本上不存在外来因素,所以此案很快就由泾县衙门审理完毕之后,人犯在宁国府复审时当庭翻供,回来宁国府复查,结果彻底推翻了原来的结果,导致原来的原告一方数人被打入大牢认定为人犯。
最后在南京刑部再审期间又再度推翻,重新指向泾县县衙审判的人犯。
就这样此案又多有反复,一直拖了多年,始终无法定案,最终就是赴京京控自戕在刑部门前,引发轰动,最终由刑部一位主事亲自赴宁国府调查此案,最终查清定案。
一边喝酒,方有度也一边把整个案子娓娓道来。
案子并不复杂,但是却由于初查案件的县令是个举人出身的书呆子,毫无查案经验,却又刚愎自用,而仵作因为奔走百里查验尸体时疲惫不堪,使得验尸时出现了疏漏,忽略了关键死因,而在收集证人口供时明显有差错却因为死因的出错未能得到纠正,所以在定案时便是直接指向了另一大姓章家,三木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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