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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3.出来混早晚要还的!(第1章) (第11/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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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知道,我们为了这一次的上市准备了差不多有2年的时间。

我想,对于任何一家公司而言,都不存在跟别人【伙同上市】这一说。

因为这根本就是无法预料的事情,相关部门的审核也好,材料的准备也好,哪怕是后面的发行期持续多久……

这些都是无法预测的。

所以对于我们公司跟博米公司在同一个月份上市这件事情,我只能说是【巧合】”

完了,马老板还不王进幽默地补上一句,“幸好博米公司没有在11月8号上市,不然我就要告他们碰瓷了。”

现场记者们被马老板逗笑起来。

气氛轻松欢快。

就在这时,一个记者又提问到,“那你是怎么看待这次博米公司p600亿美金,总市值将达到2000亿美金的这件事情?

马总,你现在还觉得阿里在5年之内收入能够超过博米公司吗?”

啊这……

马老板张了张嘴,枉费他以前口若悬河,舌灿莲花,一时间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

这些记者们也太白目了吧?

居然一点都不看场合的吗?

要知道今天可是阿里上市的大好日子,你们在这里给我提哪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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