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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一六章 参政院(下) (第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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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理由,照顾多方面的利益,至少也是大部份人的利益,才能够通过自己提出的议案。而且內阁和商毅还都有权力,否决参政院通过的议案。

本来这一条是让商毅觉得最心虚的一点,因为这就意味着现在的参议院,实际的参政意义几乎等于零,只要是通过的议案不合内阁,或商毅的心意,就可以立马否决。但却出乎商毅意料的是,谁都没有对这一点提出质疑,相反都认为是理所当然。在这个时代来说,君主否定臣下提出的建议,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不需要任合理由的。

弄明白了这一点,商毅也不禁有些哭笑不得,也不知道该算是好事还是坏事。

在内阁通过了成立参政院的决议之后,商毅立刻命人去请吴甡、史可法、黄宗羲、姜日广、高弘图五个人到自己的王府来。

南京失守之后,在浙江定居的前明官员有二十余人,在商毅迁移到南京之后,有一部份留在杭州,也有一部份被商毅请到南京来。这五个人就是被请到南京来的一部份之中。因为他们五人在前明遗臣中的地位比较高,而且在士大夫阶层中,也俱有比较高的声望,如果把他们都拉进参政院来,对商毅和南京政府的声望,对士大夫阶层的认同感,都有很大的帮助。另外参政院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官方机构,不算官员,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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