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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七章 别人不能坑,我坑不算坑! (第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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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到了下一轮甲骨文融资,也就是轮的时候,甲骨文如果再拿出20%的股权给到新投资人,先不谈那时的估值是多少,拉里森的股权会变成55%(1-20%)=44%,吴杰的股权就变成了30%(1-20%)=24%,期权池则是15%(1-20%)=12%,被稀释的就是轮投资人拿走的那部分。

如果到了b轮,依旧是将20%的股份给新投资人,吴杰的股权就变成了19.2%。

这样一直到最后的上市,吴杰占据的股权比例很可能降到10%以下,但他手中掌握的股票价值很可能已经涨了上百倍。

但这些是指他不再追加投资的情况,如果他觉得公司前景好,那么每一轮都可以追加投资,这样上市后获得的收益就会更大。

此外为了保证自己的利益不被坑害,他还提出了其它保护条款。

比如“优先股转换权”,这个条款是指公司发生送股、分拆、合并等情况时,吴杰手里的“优先股”转换价格可以作相应调整。

举个例子,假如吴杰现在是按1元一股的价格进行投资,那就是他手里有三百五十万股甲骨文的股份。

如果甲骨文将来再次融资,发出的股份增加了一倍,但每股的价值降到了5毛钱一股,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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