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节 (第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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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是个音乐神童,他六岁的时候就自己做了一个二胡,学村口的老头儿,如泣如诉地拉着阿炳的《二泉映月》。后来他和我叔叔一个拉琴,一个吹笛子,勾引了不少年幼无知的少女。还有些邻村的女孩也悄悄地跑来偷看,其中一个成了我的婶娘。
我叔叔年轻的时候长得非常漂亮,他常常照着镜子,顾影自怜,惋叹生不逢时,说他们如果迟生几十年,早就红过什么“飞轮海”、“五月天”。按我说,他们可是赶上好时候啦。那时候的姑娘单纯质朴,你要是会写诗,会画画,会弹琴谱曲,一不留神说不定就能拐一个首长的闺女。他们年轻时要是加把劲儿,我现在就是高干子弟了。
我没有继承我父亲的音乐才华,除了能嗷嗷地飙几声高音,就只会弹弹吉他。那时候摇滚的热潮刚刚退去,民谣兴起,我们在宿舍里一边听窦唯、张楚、老狼、U2,一边打着扑克牌,齐声大吼:“姑娘,姑娘,漂亮,漂亮。警察,警察,打着手枪……”唱到高兴处,鲲鲲又猛地打开房门,脖子上青筋暴起,对着楼道咆哮:“睾丸!”
我喜欢摇滚,因为摇滚比任何一种通俗音乐更接近诗歌,更抒情。我喜欢那由缓转急,由温柔转为激昂的节奏,喜欢那愤怒、高亢,而又狂喜、悲伤的嘶吼。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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