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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国王的婚事第二次被提起 (第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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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什么是“英吉利共和国”,简单点来说吧,那就是一群无视王权与神权的疯子弄出来的臭玩意儿,他们在处死了他们的国王查理一世后,决定废除君主制和上议院,下议院成为了最高立法机构,行政权则交给下议院选举出来的国会议员,而那个最大的,可耻的叛逆奥利弗·克伦威尔理所当然的成为了国务会议的第一任主席。

可笑的是,不过三年,奥利弗·克伦威尔就授意他的党徒们推选他为护国公——护国公,一个多么讽刺的名词啊,按照拟订的《政府约法》,克伦威尔可以终生担任护国公,兼领英国陆军与海军司令,主管税收,统辖警察与司法,掌管外交,并且可以指定自己的继承人,甚至能够与国会与下议院共享立法权,行政权,加上之前的军事权,难怪有人说,他比一个国王更国王。

虽然最初的时候,奥利弗·克伦威尔表现的完全就像是一个谦卑的,和善的,一心为公的圣人,他固然没有公开宣布过自己的信仰,但他的生活确实向一个清教徒无限地靠近,他厌恶享乐,不喜奢华,生活朴实,关心民众——至少在1650年前如此,但在被冠上了护国公的名头后,他就将自己的住所转移到了国王的宫殿里。

这种说法或许对克伦威尔有些不公平,因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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