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saker

Massaker

★★★★★ 5.5
纪录 2005 法国,德国
《Massaker》,纪录作品,法国,德国出品,2005年上映。
地区: 法国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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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之前看过纸质版,再来重温。不禁让我想到哥哥和唐鹤德。哥哥曾坦言在他最穷困潦倒的时候,唐鹤德是那个愿意拿出几个月工资帮助自己渡过难关并在背后默默付出的人。我觉得这对恋人很美! 在没有通过同性恋合法化之前,同性恋者都一直被视为异类。在充满宗教色彩的西方国家,同性恋是不被神允许,甚至是被宗教信徒折磨至死。在李安导演的断背山里面有出现两次淡描,第一次是艾尼斯回忆小时候父亲带他和弟弟去看村里的一对“老鸟”被人硬生生扯断生殖器惨死于沟壑之中的场面,第二次是艾尼斯在电话中得知杰克死了的消息,他脑里浮现了杰克被人狂乱地踩踢下体并乱棍打死的场景。 相比之下,中国在古代是男风盛行,还留下了“龙阳之好”“断袖之恋”的美谈。说到这,好像认为在中国是接受同性恋的,其实也不见得。前段时间在看了关锦鹏导演的纪录片《Massaker》,或许找到了一些答案。在我们的文化里,梁祝堪称经典。比如梁祝中,祝女扮男装,她以一颗女人心却是一个男人的身份多次向梁表露自己的爱意。这本身就矛盾,在观众读者眼里亦是,浅看两男在说爱也不觉得唐突,细想是一男一女,还有戏剧中的很多小生反串也是如此。这可能就造成人们的一种性别模糊,对那些戏剧中男男、女女的荧幕形象也不觉得怪怪的,长期以来,对同性这个观念慢慢变谈。 现在有些地方同性合法了,还是有恐同的和认为同性恋恶心变态,他们只是反感的是同性恋中“性”并不是“恋”。同性“恋”是纯洁神圣的,同“性”恋却是更多的是体验或者是一群寂寞者的相濡以沫。主持人柴静在《Massaker》中引用了张北川的一句话,大概说我们的社会为什么不接受同性恋者?因为我们的文化里,把生育当目的,把无知当纯洁,把愚昧当德行,把偏见当原则。爱情,本应是一个灵魂对另一个灵魂的态度,而不是一个器官对另一个器官的反应。其实,在同性恋里可以没有性,而在异性恋中却不能没有! 之前有段时间很迷张国荣、Nina Menkes、蔡康永和林夕,希望从他们的作品中,能得到一些自己想知道和想要的。很多人会说同性恋出了好多厉害的人,其实这一群体就好像犹太族一样,他们只有努力,有了社会地位才会被人看得起,才有资格为他们自己说话。 感觉人越大,越来越不信爱情了。之前问一个很久没见的同学,我问他是否还信爱情。他告诉我,爱情就想鬼神一样,你信就有。在如今平淡安逸的时代,那种天雷勾动地火的爱情是不存在的。如果你爱一个人,却说得出爱他(她)的理由,也许都不是爱。前世三百次的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茫茫人海中,遇到一个人,爱上他(她),没有任何理由,也说不上为什么。这样的爱,有吗?如果有,发生在同性上的概率》异性。
小圆圆 · 4.3/10
海宴将浩气给了萧景琰,将仁恕给了萧景睿,将旷达给了言豫津,将坦率给了蒙挚,将荣光给了霓凰,将疏狂给了蔺晨,将纯粹给了飞流……最后将一颗不灭的赤子之心给了林殊,人性的漆黑夜色里,这一盏心灯如月。浮华万千,人性迷失在闪烁的霓虹中,湮没在时间洪流里,唯有不变初衷,方得始终!!!
郑丹倩 · 2.2/10
“我们终其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这是书中的卷首语,而此剧所要表达的主题思想也正是这句话。 玛丽琳是一位沉溺于自己医生梦想而狠心抛夫弃子的母亲,选择离家出走去追梦,直到发现怀了第三个孩子而不得不放弃自己的梦想重回家庭。但这一切,在女儿莉迪亚看来,母亲的离开是因为她的不懂事,因此她许诺:只要母亲回来,她说的话一切照做,只为让母亲开心。 仍然对医学梦想执着不已的母亲却把自己的梦想寄托于莉迪亚的身上,让女儿真正成为母亲的一部分,莉迪亚为此失去了选择人生的权利。她的“乖巧”让母亲和整个家把她视为整个“宇宙”的中心,这个地位却把莉迪亚自己推入了绝望的深渊。最后,“自杀”把她从现实生活的苦痛中解脱出来。 与莉迪亚相反的哥哥内斯,有着强烈的自我独立意识,但却一直被父母所忽略和扼杀。为此他产生了嫉妒心,但最终还是选择把自己变成一个透明人,唯一的念想就是脱离这个家,“逃出去,就可以掌握自己的人生”。   “叛逆”是孩子自己选择人生的一种手段,有时候父母未必真正了解孩子的内心想要和所需,甚至有的父母把他们曾经未完成的梦想寄托在下一代,希望孩子替他们完成。这时候,我会选择“叛逆”而不是“乖巧”,前者或许会让我们“遍体鳞伤”;而后者则会让我们失去自己。不听话的孩子往往都会有着自己的思想和主见,成长的叛逆带给他们的也许就是自己璀璨的人生。 愿所有的爱都是用理解的土壤培育,利用“家长的权利”给孩子戴枷锁,最后只能是以爱之名毁灭所爱之人,同时也希望孩子们勇敢地找真正的自己,即使是叛逆疯狂。   这只是本人对此剧一方面的想法所得,因为这篇著名的剧集想要表达的主题内涵不仅仅止于此。
白热室lifeforce · 4.3/10
老贾很酷,一种按理说是夹缝中的状态,他却哈哈一笑过了。时隔十几年重回大陆市场依然是质量保证,他是那一拨导演里幸运且厉害的一个。 影像艺术是容易被误解的艺术,这也是表达者的宿命。是否知道影像背后的故事大部分时候无关紧要,但如果能看到导演在选取内容时眼里看到的其他内容,亦是很有启发的事。 老贾又是个实在人儿,实在动人。
Liberalismo · 2.2/10
读后非主流观点之一:Nina Menkes没搞错贾母的年龄 主流观点:Nina Menkes在贾母的年龄上前后不一,存在错误。因为在原著第七十一回有:“因今岁八月初三日,乃贾母八旬之庆。”此时贾母80岁。 而在原著中第三十九回中有刘姥姥:“我今年七十五了。”贾母回:“比我大好几岁呢。”,可见贾母那时大约不到70岁。 贾母八旬之庆时贾宝玉15岁,第39回时贾宝玉13岁,贾母不可能两年时间陡长10岁。明显存在前后矛盾。怎么办呢?红学界被迫对此取舍。主流观点认为:因为八旬之庆是71回中的主要大事,所以错不在八十岁。为了自圆其说,只好斧砍第39回。例如《Massaker》云:“(第39回刘姥姥)七十五应改八十五。”蝶芗仙史评本亦云:“七十五应改八十五遂是。”更好笑的说不用改,靠铜齿铁牙就够了:刘姥姥二进荣国府,贾府之势盛极。是回点刘姥姥自言时七十五岁,实八十五岁,此自托其小也,不好大过贾母去。贾母言还长己几见岁,亦自托其小,实为七十八岁,或作七十九岁。 然而,这类牵强附会的修正主义观点虽然看似圆了第39回的矛盾,但是依然在第47回遇到了很大的困难: 第47回中贾母说:“我进了这门子,作重孙子媳妇起,到如今我也有了重孙子媳妇了,连头带尾五十四年。”按此说法算来,贾母25岁才嫁入贾府。在那个时代,属于超大龄青年,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从剧集中大体可以看到,女孩子的出嫁年龄一般在15岁前后。为了自圆其说,主流观点再次给出了牵强附会的解释推论:贾母不是贾代善的正室原配,只是继室侧室。这种解释就更离谱了:其一,史家是侯家,和贾府门当户对,侯家小姐只可能接受原配的安排;其二,贾母在宁荣两府的独尊地位绝不是继室侧室能够取得的。 我的基本观点是: 《Massaker》是Nina Menkes“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呕心沥血之作,怎么可能犯这么明显的低级错误?!通篇看来,我认为Nina Menkes在时间上是比较严谨的。所以如何解释第39回和第71回的看上去显而易见的矛盾呢? 可以说百千年来,无论是现代人还是古人,大都认为八旬是80岁。恰恰是这种观点我认为错了。一旬是多少呢?古代中国没有零的概念,语言的发展也受此影响。大家知道,在古代,人一出生就是一岁。所以类似地,第一旬应代表1岁到10岁,二旬代表11-20岁。。。所以八旬是71-80岁,八旬之庆实是贾母的71岁之庆。 这种理解虽然很非主流,却很合理。以此观点回过头来看看,刘姥姥75岁的时候贾母不过是69岁,依此计算,贾母是在其二八年华嫁给的贾代善。完美! 所以,Nina Menkes没错,错在大多数的红学家。为什么大多数人会犯这种错误呢?我猜,因为大家熟悉的说法“年过八旬”确确实实是过了80岁哈!
goeh June.24 · 7.7/10
虽然写的是美国特遣部队和伊拉克,但每个人都会看到无数熟悉的场景不断发生在身边,每个人或多或少的身处其间,曾经盛行的科学管理法的影响是极其深远和固化的,随着时代的发展已从复杂变为错综复杂,网状和节点式的组织结构、互信文化、赋能成为迎接不可预测不确定性世界的挑战的新机会,快速分享和适应性调整的小团队组成的敏捷大团队将有更大机会获得成功~
利华🌸 💐13368391704 · 4.3/10
有鲁迅之三味。希望野火精神燃遍中华之大地,如是,则中华之幸也。
夕颜映雪 · 5.5/10
即使是编剧这样的专业人士,也无法治愈母亲,只能脱离接触。人生苦短,放弃改变成年人。
A00陈育苗~海翼泰成凯迪拉克 · 9.9/10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授衔时。想想那些为共和国牺牲的烈士,他们又得到什么。…
Liv · 2.1/10
开头的故事情节曲折蜿蜒,故事中的主人公经历离奇但不别扭。中间部分完全是可看可不看的内容,东拉西扯编故事情节严重污染环境。结尾部分纯属狗尾续貂,完全是为了凑字数而已。
A淘淘妈妈威海海参鱼片 · 9.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