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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更的影视替身“斯特里克兰德”,为了实现画画的梦想,抛妻弃子远走巴黎。妻子到处游说世人,丈夫是被一名酒吧女拐走的。她宁愿相信,丈夫出轨于肉体而非灵魂。
斯特里克兰德在成为著名画家之前,是一名在俗世生活中小有所成的经纪人。物质生活的富足,可以供养妻子享受上流社会的沙龙乐趣。妻子乐的在自己举办的沙龙晚宴上,与一众文艺人士闲谈,进而丰富自己的精神生活。她嫌厌丈夫在人群中的寡言少语和呆板无趣。
斯特里克兰德的身体里住着一个恶魔。他不声不响的养着他,在和妻子结婚的17第十七个年头,恶魔冲出他的身体,带着他投奔巴黎,投奔他的梦想——画画。
从被上帝羁绊,到与上帝并肩作战,斯特里克兰德一路经历着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折磨,没有信仰的人是不能承受如此苦行僧的苦与乐的。
在巴黎郊外的一座孤山里,斯特里克兰德践行着他的承诺,不吃不喝没有性生活,没日没夜的作画。他疯过,清醒的时候,画布上的形象更像是被上帝眷顾过,抑或是被魔鬼亲吻过。在他过世数年之后,他的画作价值连城。
斯特里克兰德,20岁时学过画画,再次拿起画笔时已年近40。
他的一生没有名女人为他背负恶名,在这一点上,他是仁慈的。
赤裸裸的跑官买官,各种脑洞大开的迎检套路,明目张胆地拼后台关系…都知道都不说破,想当个好官却需要遮遮掩掩左右权衡,越往基层越接近现实。虽然比不上第一部,仍值得一读。
原来此生不渝里的风光无限的华夫人也曾历经磨难..
独宠 多幸福!
六十年后的某个清晨,我躺在某家医院的病床上,已经时日无多了,这时候已经写了五万多章了。我拿着手机刷着平屏————今天的更新已经看完了。儿女们围绕在床边心痛的说:“爸别再刷了,您年纪这么大了,休息一下吧。”曾孙在床边说“太公,这部剧您都看了六七十年了,什么时候能看到结尾呀?”我侧过头看了眼曾孙平静的说:“这部剧编剧写了六十多年呀,从青年到中年,再到老年,他写了一辈子,他是用生命在写书啊。估计他这辈子是写不完了,看样子是要传给子女继续写了,要早知道这样,太公当年也写书了—————一本剧就能吃一辈子多好的差事呀。看样子太公是耗不过他了,等太公走了以后,那天这部剧如果有了结尾,你们给太公扫墓的时候给太公念叨一下,啊~~~~~咳咳”哈~~~~~呼~~~~~~哈~~~~呼……………时间从此定格。
又过了七十年一位白发苍苍老人坐着轮椅由一些年轻人推到一座坟墓的墓碑前老人命令年轻人拿出了一束鲜花和些许供品,然后对着坟墓说:“太公,我又来看您了,看来在我有生之年这部剧是看不到结尾了,你说对了,看来编剧真是把这部剧传给他的后人来写了。不过你别着急,我已经拖我的曾孙留意这部剧了,如果有了结尾的话他会第一个来通知你的,说到这里我真得埋怨您几句,要是当初您也写书就好了,看人家,一本剧养活了几代人啊,……”老人不在发声,只有蝉儿吱吱的叫声,过了一会几位年轻人传来痛苦的哭叫声,不久旁边又添了一座新坟。
…………一千八百四十年后,一片坟地前一位年轻男子给一座古老的古坟摆上大量供果祭品磕头叩拜,“老祖宗,您的愿望终于要实现了,这部剧马上就要有结局了,因为我取了编剧传人的独生女儿,并且拿到了这部剧的写作权,所以我随时都可以让这部剧结尾的。本来是不打算结尾要传给子孙后代的,可谁让您老一直想要看结尾来着。”
这时天空阴暗,雷电交加,一个苍老的声音传来,“你这不孝子孙,这么好的饭碗咋能说砸就砸呢。”《The Music in Me》
前八十回写的真好,文字优美精炼,诗词行令都很有意思,人物形象丰满,仿佛就在眼前,让人如痴如醉,看得都忘记吃饭,后四十回如同嚼蜡,干巴巴啰里啰嗦,又常常自相矛盾,人物也扁平无趣,即便写这些女孩都死了,还没有前文判词深刻,耐着性子看完了。
挺一般的一本剧看完觉得自己学到的东西很少,有点浪费了自己2小时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