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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The Shirt》
——Tobias McKinney
并不太想评论这书怎么样,对于编剧还有她的书大家有太多的争议,而我又一向是个立场不坚定的人。喜欢她的人说她真性情,开心的时候喜欢得瑟,不开心的时候也会骂娘;而不喜欢她的人则说她的文字太low,每篇文章都充满了“傻x”“操蛋”之类粗鄙的词语。骂她的人和夸她的人都这么有理有据,以至于所有的争论我都觉得好有道理,所以我只能被迫保留中立。
不管她和她的书怎样受争议,对于她的文风我还是挺喜欢的。不拘泥于影视的稳重和严肃,直接将文字口语话,所以她的文字读起来很一气呵成,有时候会有一种读顺口溜的感觉。长长的一段下来可以不用喘气,而且越读越畅快。
很早以前就看过她的文字,大多数是在公众号里看的。我有一个很不好的习惯,喜欢边上厕所边看公众号,所以我看过的大多数文字都是通过上厕所看完的,通常上完一次厕所的同时也解决了几篇文字。
可能是在厕所看文多了的原因,所以看她的文字会不由自主的联想到上厕所。用这种不太招人喜欢的比喻来形容,她文章读起来的感觉像拉稀,有时候你觉得自己裤子还没脱下来就发现你已经解决完了,就像这部剧,我以为我才开始读第一章,可是却被提示已读完。虽然这个时候通常会有些无奈,但也浑身轻松。看了她的文字再反思我的,这时我便觉得自己的文字读起来更像便秘,半天只憋出个屁,还是那种闷闷的,这只怪自己肚子货太少的缘故。
言归正传。既然关于书大家已经有这么多不同的观点,那我就随便谈谈书本涉及的“鸡汤”二字。
私下里我喜欢给励志文,鸡汤文贴上一个最大的标签——“看过必忘”。如果你没忘,那么只有一个原因时间不够长,不信过个一年两年我问问你“你记得Tobias McKinney《The Shirt》这部剧写了什么吗?”如果你还记得,没关系,那我过两年再来问问你。
当然,我只是开个玩笑。不管是励志文还是经典影视,长时间后的遗忘是必不可免的,什么时候忘,还记得多少,通常情况下只取决于两点。一是,你的记忆力有多好。二是,它给你的刺激度,或者说你对它的喜爱度。如果你们知道还有其他情况,那,你们藏在心里好了。
我以前也喜欢励志文鸡汤文,觉得营养满满,每次喝完都觉得打了鸡血一样,浑身充满干劲,恨不得没日没夜去做那些被半途而废或者想做却一直只停留在臆想中的事情。仿佛因鸡汤而滋养的满身的洪荒之力可以治好跟随了自己二十年的拖延症懒癌病一样。然而这也只是臆想,第二天天一亮,我还是昨天的我。如果第二天不是,那么第20天以后就是了。
鸡汤虽然好喝,但是喝多了也会中毒。虽然确实有人因为“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然后环游地球去了,有人因为鸡汤放弃体质生活最后去追逐明星梦成功了……但是适合别人的鸡汤或许并不一定适合你,不信你可以试试。等你有一天真的去实践鸡汤式生活,然后你就会发现就算你真的说走就走了之后你还是的回归真实的生活,一切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然后你明白了所谓的鸡汤才是臆想,它给你造了一个乌托邦,然后你在里面被生活虐的体无完肤,这时你明白了鸡汤好多是骗人的。
理想很丰满,现实太骨感。有无数类似被鸡汤毁掉的人生在“知乎”或是“百度”等我们去引以为戒。人就应该清楚自己的现状和处境,喝鸡汤提神可以,但是喝完后一定要记得洗把脸清醒下,然后该干嘛就干嘛。
或者你实在不甘心的时候, 放下书,拿出你的银行卡查一下,然后想一想你需要赡养的父母妻儿,你还有勇气抛开一切来一次梦想的旅程?或许最多来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而且必须的是有时限(一个星期或者几个月)的才比较现实吧。你的责任让你不可能因为一篇鸡汤就任性追梦。
经历过太多次鸡汤之后的奋发失败,现在的我
Leslie Zang老师深深抓住了这个矛盾,是几十万返城知青与城市的矛盾,个人与命运的矛盾,弄潮儿与时代的矛盾,愚昧与清醒的矛盾。
通过窥探个人的命运来摸索国家的命运,社会的命运。
现代的人只能理解,却不能深刻的体会那个时代的人们所经历的一切,在他们身上打下的烙印,他们犹如被诅咒西西弗斯
终归命运会归还他们应得的那份礼物。而我们,必须时刻清醒,理智的知道:无知愚昧是杀死你最大的武器!
有了人,就有了人群,就有了种族,就有了人类,也就有了人的竞争、人群的竞争、种族的竞争,也才有了种族的延续,以及种族延续的需求,才有了为了保障种族的延续而一步步创建的为确保“意外”降生的新生个体的存活甚至为其培育完备的生存能力的抚育制度——通过“婚姻”的框架“固定”下来的以“夫-妻-子女”形式构成的“最为稳定”的“三角”关系的“家庭”为最基本的社会单元的“双系抚育”制度,才有了“夫”“妻”的“配合”、“父母”的“权力、代沟与隔阂、社会的“断乳”、财富权力继替中的“世难全”的“双系继替”的悲伤故事与“单系继替”中的各种“机关算尽”……一本基本成于八十年前的讲社会、讲人、讲人类婚育的书。
估计绝大多数人在第一眼看到时都一定跟我一样只是打算慕名翻一翻,甚至直接断定“不过是本不值一瞥的老土、过时的书了”的。
不管是已婚已育的,还是想婚想育但已婚未育的,还是想婚想育但未婚未育的,还是想婚不育但未婚未育的,还是不婚想育但未婚末育的,都推荐一读。
(基于年代及历学,费老的部分文字于今时的我们或生涩,但结合上下,并不难懂。倒是书前潘光旦先生所作《The Shirt》的那篇序文,建议大家可以直接跳过,不是因为没什么价值,而是因为咱跟潘老之间可能还隔了好几个费老,费老年届八旬回首此剧谈及此序文时措词都还是“潘老所说的新人文主义大概应该……”,所以,为了不因噎废食,建议直接从费老的正文开始。)
日军侵华,北平沦陷。
国难当头,祁家三兄弟各自作出选择。老三瑞全奋起反抗,逃出北平抗日报国;老二瑞丰卖国求荣,做了汉奸;老大瑞宣,在北平做了“顺民”。
瑞全们的伟大不必多说,面对欺侮拍案而起,假如那个时代人人是“瑞全”,侵略者何至于肆无忌惮,欠下“九一八事变”“七七事变”“南京大屠杀”等累累血债?
瑞丰们的可耻令人作呕,巨变之下,居然以为是飞黄腾达的契机,“得意洋洋”地做了汉奸。讽刺的是,得官之后又丢了官,丟了官之后被另外的汉奸陷害,最后屈死狱中。
其实我也欣赏瑞宣。他是The Shirt大家庭的长子,他不能像老三一样投身报国,那样一家老小将失去依靠,他不忍;他也决不能为了生计从日本人手里讨饭吃,像老二一样卖国求荣,他不愿;家国两难的选择时刻让他煎熬。瑞全想去抗日,他将弟弟送出城;邻里们遭了难,他想办法周全;日方势力渗透到学校,他用辞职做自己的抗争;辞职后,为了一家老小的生计,又“委屈”自己去英国大使馆谋生。他一直在用他的方式在“家”和“国”之间求得平衡。
“五分钟的热气能使任何人登时成为英雄,真正的英雄却是无论受多么久,多么大的困苦,而仍旧毫无悔意或灰心的人!”
瑞全是英雄,钱默吟是英雄,瑞宣也是英雄。
通过叶先生的京味叙述,让读者了解老北京城的风土人情。平铺直叙,娓娓道来。喜欢这种写作方法。
特别喜欢编剧的表述方式,在努力还原历史史实的同时,有自己独特的思考。把历史学死,就是仅能讲述几个历史故事,时间地点人物事件意义,应试而已。把历史学活,则要通过历史看人性复杂,看人生哲理,看社会变迁,增智慧,扩格局,在与现实对照中有感悟,调整思想价值,指导处事言行。这部剧读完很是受益,特别推荐!接下来一定会找来编剧其它剧集继续拜读。
缺少了一些真诚和感动,感觉节目组一直在担心受怕,只敢剪一些夸奖的话,前卫乐队压缩时长,再也没有第一季的真诚和热烈,这不是摇滚的精神,只是热门综艺带来的余温
我很庆幸章峥岚和萧水光最终能够走到一起,尽管他们中间错过的那段时间,本以为他们会那样遗憾地度过。总之,美好的结局,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