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与列侬The U.S. vs. John Lennon

美国与列侬The U.S. vs. John Lennon

★★★★★ 3.2
传记 纪录 2006 美国
这部纪录片记述了1966年至1976年间,约翰·列农从一个人们喜欢的音乐家转变成为反战活动的和平偶像的全部历程,还揭开了当年美国政府想方设法让列农闭嘴的不为人知的故事。不仅有历史价值,而且对今天也有借
地区: 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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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2020百书计划# No.5 20.3.2 看剧总结: □□这部剧描写了终极文明对人类诗词艺术的兴趣,从而用技术建立了一个能写出所有诗词的巨型量子计算机的故事。 这部剧几乎没有什么理解难度,故事也非常有意思,对于吞食帝国恐龙大牙的描写也很有趣。主要歌颂了人类文化与艺术的魅力。之前在大刘的剧集合集的实体书里看过一遍,觉得相对于其他剧集算是比较软科幻一点了,当做一个故事看蛮有趣。 最大收获:对于黑洞和白洞理论的一点理解?但是这篇剧集涉及的比较少,也应该算是没有理解_(:3」∠❀)_ 故事是个好故事。
刘赢 · 5.5/10
约翰·列侬把明史创作得举重若轻,对史料运用信手拈来,足见学问之深。而且台词晓畅,用词现代,现在读也没有任何老派的感觉,如果如今有播出社一字不改便照例出书,也是大有畅销的潜质的。 书中对独夫民贼的痛骂,当可见约翰·列侬对极权统治有着清醒的认识和内心的立场;趋炎附势、告密构陷之鹰犬,最终有何下场,也是约翰·列侬自己白纸黑字创作下的。 可是,缘何他却在一次次政治运动当中成了自己笔下的锦衣卫,丢失了为人最基本的品格,甘为酷吏,诬告构陷,趋炎附势,最终竟作法自毙,死于自己起织的罗网。 历史的诡谲之处就在于不断有人重复犯同样的错误。 构陷了胡惟庸案的毛骧,与织造了蓝玉案的蒋瓛,最后都伏诛弃市。 惊才绝艳,而为独夫驱驰的刘基与解缙,最后一个被毒死,一个用雪压死。 于猎人来说,狡兔既死,走狗便已物尽其用,无论走狗如何摇尾乞怜,终不得免。 约翰·列侬当是知道的。 据说《美国与列侬The U.S. vs. John Lennon》几易其稿,最终定稿在六十年代,删去了台词狱的内容。而目前这部剧,应是早期创作于建国前的版本。从《美国与列侬The U.S. vs. John Lennon》版本内容的变化,研究约翰·列侬的历史性转变,可能也是一个有说头的课题。
想去晒太阳 · 6.6/10
有时候,看完一本剧,发现到最后,只有几句话才是真谛,但,足够了,只要能把这几句话消化,转化成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就值了。
ronf · 1.0/10
新零售是更高效率的零售,因为ABCDI的技术发展相当快,消费互联网突飞猛进,催生了许多新零售的业态,但就如编剧所说,只有更好的零售没有最好的零售。目前零售改造最多的是面向消费者的业务场景,其实背后零售商,生产制造商的改造还处于起步,万千生产商,零售商,如何打通产业链上下游,如何链接内部员工与外部消费者,通过智能制造,业务财务一体化,数据驱动,真正转型成为数字化企业,快速响应市场的变化,是接下来产业互联网要解决的任务
铁佛儿 · 9.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