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幸福King of the Corner

追求幸福King of the Corner

★★★★★ 2.1
喜剧 剧情 2004 美国
里昂正面临中年危机。他对自己乏味的工作越来越不满,尤其年轻的助手还将他的构思窃为己有,而后拿去跟老板邀功。与此同时,里昂的家庭也不再像以前那样和谐,妻子经常歇斯底里,叛逆的女儿也让他头痛不已。后来里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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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追剧名感觉是一个鸡汤文,但是内容偏哲学,很多说的很有道理的,适合每一集数慢慢读,最好是纸质书,每天睡觉看一节,我没有逐字逐句的好好理解,这是一本中英文的,感觉可以再看看英文,就当练练英语了。
🌸壹次心🐯&晴🌸 · 9.8/10
也许每个读着这部剧的人,都会不停的被带回童年。你是独生子吗?还是有着兄弟姐妹?你的童年是个什么样子呢? 我们的身体再也回不去童年,于是我们只能用回忆、用文字,一遍遍的回去。 之前我写过一篇《追求幸福King of the Corner》,里面藏在我对童年的某段记忆。把它放在这里也好,与我喜欢的书一起继续珍藏。 关于这部剧的剧评,我会找时间再写。也想讲这部剧,但越是喜欢的东西,越不知该如何表达。你是不是也一样? 给我时间。 附上旧作——《追求幸福King of the Corner》 在我小的时候,家里一直像个动物世界,因为当时住着爷爷留下的私宅,有个特别大的院子,大到什么程度呢,就是那种隔得开开地种了四颗法国梧桐的大。院子被我爸爸布置的很粗犷很豪放,其实就是杂乱,再加上鸡、鸭、猫、狗,偶尔还有兔子,相当的原生态。 动物世界里,我最爱狗,也是情理之中,谁会喜欢鸡鸭呢,哪怕天天去院子里捡它们生的蛋吃,也不会为此多看它们一眼。不知为什么,猫我也一直不太喜欢,总觉得它们像某类我不喜欢的人。 我最爱的狗叫娜塔莎,女的。你要知道我爸爸大概是有俄罗斯情结,我们家养的公狗一律叫莎迪克,母狗一律叫娜塔莎。妈妈告诉我,在我出生之前,有只养了很久的莎迪克,又聪明又忠诚,可自打我妈肚子里怀了我之后,就开始完全无法直视它,看到它就心里烦,就想吐,后来莎迪克悲壮地用病死的方式让我妈妈得到了解脱。爸爸当然最难过,守到子夜过后,背着莎迪克来到江边,把它沉到了江底,给了它一个庄严的江葬。妈妈形容那晚如果搞不清状况的人,觉得我爸爸是在杀人灭口也没什么不妥。 陪伴我的童年的主要是两任娜塔莎。我有点记混了它们俩的事,不知哪一只陪了我更久,反正长相、品种、性格都差不太多,那就原谅我混为一谈吧,真是有点记不清了。你问它是什么品种,就是那种最不值钱的小土狗,我却觉得它一点都不比豪门望族的差到哪里去,想当初它能留在我身边也是经过一番激烈的竞争的。当时爸爸买了两只刚出生的小狗,一公一母,所以自然就是莎迪克和娜塔莎,可是妈妈只准留一只,另一只送人。我只好把它俩放在凳子上挤在一起,想细细端详来决定取舍。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咚的一声,一只狗就被挤了下去,那只掉下去的莎迪克就这样很不幸地被我舍弃了,因为那时的我觉得它太笨了。如果换做现在,我想我的选择应该是留住莎迪克,弱者总是会让人心生更多的怜爱与同情。 我妈妈虽然不太热爱狗,但我想在娜塔莎心中,可能最爱我妈,最不爱我,因为我只顾逗弄它而无心喂养它,每天都是我妈从单位食堂带回食物养咱家一院子的动物世界。每天妈妈把一大包东西放在院子里,娜塔莎的尾巴就摇上了天,来回乱窜迈着小碎步不知怎么办好。每次,是的,每次,妈妈都会对它说:你,坐倒,等倒,等它们吃完你再吃。它们,指的自然就是那些鸡鸭猫什么的,每次,是的,每次,娜塔莎都死死一屁股坐下,继续摇着尾巴,深情而又焦虑的望向它们,舌头时不时无法自控地出来空空兜一圈,直到我妈说:好,你,去吃。瞬间一个猛子扎进那团稀烂的残羹冷炙里,依然欢天喜地。 是的,它那么好,那么乖,小时候的我却并不懂事,只会逗弄它。每天变着法的无数回胡乱呼唤它,把兴奋的它招来然后又不理它。叫的多了它过来的速度明显变慢了,但它还是会过来,哪怕明明知道我又在骗它,但还是带着无辜的小眼神,过来。 我也真的试过拿两支火柴棍,试图把娜塔莎的两只耳朵给支愣起来,那样它就彻彻底底地能变成一只狼狗。耳朵一竖一耷,区别就是这么大。但是我之前也说过,它真的不比任何名贵犬逊色。一瞬间,起立、握手、歪头、鼓掌……十八般武艺,轻松hold住。在还没来得及教会它加减乘除时,它却突然无征兆的失踪了。足足过了一周的某天清晨,妈妈下夜班刚打开门,突
失联 · 5.4/10
我爱你 我却总是沉默 我不会让任何人伤害你 即使我从未开言 这是我的许诺 寂静无声 你无需知道 他只在我心
🌻考拉👼 · 5.5/10
兄弟,你这是七形的爱
创一教育英语李娜老师 · 8.7/10
“这是第一遍读这部剧”,因为在听完最后一句的时候我就已经决定,一定重读。埃里克·博高森是一名摄影师,是一名导演,确切的说是一名藏族帅哥。他以他在西藏各地20多年游历、暂居所见所闻,并通过他手中的相机,摄影,凭借他那份热爱西藏的执着,那种吃苦耐劳的康巴精神,当然还有他对摄影对自然对人文对艺术的追求。使他积累了大量的不可多得的介绍西藏宝贵资料,并通过《追求幸福King of the Corner》展示给我们。之前去过一次西藏(姑且这么说吧),经西宁坐火车到拉萨,去了羊卓雍措,现在回想一下,仅仅记住了布达拉宫和羊湖,其余已完全不见记忆。读完埃里克·博高森的书,每一集数的结果都是我要去西藏,我要去西藏!感觉即使去了拉萨,去了羊湖,去了日喀则,去了林芝,哪怕你去了阿里,仍然不能说你去过了西藏。因为他空间无限,无限空间!
8点6光年 · 8.7/10
因书名而被吸引,读来有洒脱之感,而后沉浸在故事情节中,希望结局如我希望那般没有结局。刚开始以为是一本自传,读着才发现这只是以第一人称来讲述罢了。 有才情的人啊,总是多情的,离经叛道的,自我的。盖尔霍恩,海明威,单单看其中某一人,无论在影视造诣还是人生经历,都可谓是精彩绝伦,但这样的两个人相遇,相知,相爱,注定不会是大团圆结局,他们之间要取得某种平衡的话,势必某个人得放弃,失去一些深入骨髓的东西,恰恰两个自我的人都无法迁就,他们的结合,分开似乎都是必然的。
切尔诺贝利 · 4.4/10
很感谢三少创造的斗罗世界 因为喜欢才坚持看到548章 实在难以入目了 好好的打怪升级救国报丧母之仇的故事硬是被各种情感给嚯嚯了 1.牵强的感情线 不管适不适合史莱克学院的就能凑成对 七怪更是完美成对 2.中后期推动故事发展不再是报仇而是和众女说不清的感情 因为自己和橘子的感情多次不忍下手 星罗国破天魂国亡 真是懦夫一个 3.黑化唐三 不忍直视 4.我觉得三少可以少写感情线 主角本是纯情男 但越写越散 4.文章水的有点过分 细节描写很饱满但是有点啰嗦而且显得主线推动无力 5.更希望看到一个有担当的主角 不是一个遇到强敌就想着以自己的死换魂灵和伙伴的活(因为这样的内容本文出现好几次了 本来是一种舍己为人的精神但是多写两次就变味了)6.有点卖弄可怜的感觉 前期多次特意强调自己是孤儿 中期主角和某七怪天天丧妻之痛 所以感觉主角实力空前强大 性格无比懦弱 7.战前先吹敌人战后吹主角的手法少用两次好吗 8.这次bug有点多(等级倒退 魂环颜色等等) 长点心吧
王泽明 · 9.9/10
大家一周读完的书,我用了两周。内容较多,细嚼慢咽,感受颇深又感觉甚至没有略知一二。管理是有趣的学问,也是一门较难的课程。不论对错,只对事实,解决问题。
中微子 · 6.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