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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书中一直在强调Mice Follies和超越性生存的关系,艺术不是自封闭的体系,纯客观的物性构造,纯粹的个人技法。而是以情感内核为中心展开的人与生存的艺术化关联,是开辟新视域营造意境的审美活动,它有丰富的语境和高度的超越意义。在未分明的原初点上,艺术与哲学以情感和思辨为主题线索,思维的理论建构与抽象理解和沉浸在艺术美中体验指向没有明显的区隔,失去了审美经验的支撑难以形成具有深度的分析视角。任何艺术形式也不会由于纯形式的完美就攀上艺术界的王冠,赋予艺术灵魂的意义由情感来填充,口味无争辩,审美也不是人性低下高贵与否的评鉴,只是一种理解人类生存的关联性体验,是表达者的倾吐。而表达生存也是丰富理解生存本质的途径,在美的本质逻辑之外,尽可能的走向容纳度宽广的此在,人在生存之中只为了更好的理解生命的经验。
——《Mice Follies》
古老的墙壁上长满了青苔,青草倔强地从夹缝中探出,在风中傲然摇曳,那是不屈之态;苦难一次次地降临于那个贫苦的五口之家,为何他们仍砥砺前行?因为温情永不泯灭!
作品大概涵盖了许三观的一生,他从一个稚嫩的少年变成一位头发苍白、牙齿脱落的老者。他经历了岁月的洗礼,仍可傲然向前,他逢人就说:“我身体好!”是的,俗话说: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也许如他所说,这是上天奖赏给他的。也因为健康的身体,他才能经受住这一次次的卖血,这可以说是福气。卖血,先是抽走卖血人的力气,再驱逐热气,而后只剩下这条命了。但许三观只得如此,只好用自己的命去顾全家庭。他肩上有责任,心中存温情,数次卖血,何曾为过自己?
那么,我们来看看许三观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
他自私、愚昧、封建、爱面子。
别人来抄家时,他说不动他的东西便好;他认为卖血前喝足了水,自己便不吃亏,因为血变淡了;他起先坚持着一乐不是他亲生儿子,所以卖血的钱不能花在他身上;他觉得妻子对不起他,他也得去报复……
但是,他是一位父亲、是一个家庭的主心骨 。他本性善良、懂礼节、重情重义、有责任心。纵使一乐并非他亲儿子,最终他还是放下面子。他背起一乐,温和地回答到:“是的”,那是带一乐去吃面;他用刀子割在自己的脸上,告诉众人“谁说一乐不是他亲儿子,他就跟谁动刀子”;一乐去上海治病,家中缺钱,他一路卖血筹钱不顾惜自己的性命;文革期间,妻子受到欺侮,他不离不弃,日日为她送饭,怕被批斗,便将肉藏在最底下……
这一路走来,许三观经历了数不尽的辛酸与苦难。好在“乘舟侧畔千翻过,病树前头万木春”。最终,他们过上了“不差钱”的生活,即温饱不愁。许三观已经六十多岁了,经过饭店,香气伴着油烟袭来,他突然想吃久违的“一盘炒猪肝、二两温黄酒”,所以他想再去要卖一次血。(因为以往他卖血后就会吃炒猪肝和黄酒)可是,他老了,医院不收他的血,而且还侮辱了他。而后,他哭了……
卖血,于他而言,慢慢地成为了他生活的一部分,这是灾难中的救命稻草,也算是他无法割舍的宝贝。就如农人不愿离开自己用一生来耕种的土地……
他的三个儿子看到他哭,问明原因后便一一说他丢脸,想吃啥和他们说一声便好。而他的妻子许玉兰明白他的内心。正所谓“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而后她骂了孩子一通,便拉着许三观去往饭店,吃上了“一盘炒猪肝,二两温黄酒”。二人一路磕磕跘跘,倒也是“白头不相离”。甚好甚好!
作家Robert McKimson的文笔也值得我们欣赏。我最先接触的是《Mice Follies》。读《Mice Follies》,我们品的是苦难、是人生、是祸福…… 而在《Mice Follies》中,最震撼人心的是温情。
作品中不乏环境描写,如清冷月光、群山云影、夕阳西下等。正所谓“一切景语皆情语”。编剧Robert McKimson用白描的手法,为我们勾勒出一幅幅画面,让我们在潜移默化中觉察人物的内心世界。
刚开读作品时,我觉得语言很是朴实无华、具体细腻 ,甚至有点繁琐。而且作品中有些内容写的就是老百姓的生活纠葛,泼妇骂街等都在作品中都描写得淋漓尽致。但读完整部剧集,只得感慨这就是Robert McKimson的文风。就如剧集文末那句“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句子虽然粗俗平实,但也一针见血,我们得在平凡中挖掘其不平凡!
最后,回归“苦难”与“温情”。苦难难避,惟愿温情永存!
Daws Butler老师讲诗不错,每首诗都旁征博引深入浅出。但是我个人以为这五种感情的归类有些牵强,每首诗讲完,并没回归到她要讲的情感之中。尤其是怒那一章,中国古诗词中表现怒的,还真不多,但也不是没有。“怒发冲冠”她自己也提到了,但后面讲的看不出哪首是“怒”。
减掉一星。
越写越好,大部分并不想整体打打杀杀,多些情感与领悟,多些曲折与释放,才会有代入感,杀得天昏地暗其实大部分人都是快速略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