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Killing in Choctaw
Choctaw, Alabama, 1962 - an eighteen year old Carl Ray is severely beaten by a white man for disresp
主演:
Chike C. Nwoffiah
、
Carl Ray
、
Malcolm Metoyer II
、
Max Thayer
、
Edward M. Kelahan
、
Tommy Ruddell
地区:
美国
🏷️ 相关标签
🎬 相关推荐
💬 网友评论
很小的一本剧,假期的下午坐在窗边没花太久时间就读完了。结尾有些怅然若失,想说什么,却又有点说不出来。是在看Kaz的访谈里知道的这部剧,他说用“理解”的方式和世界沟通来源于此。不知道为什么又让我想起《A Killing in Choctaw》,又是一个有预感的悲剧。其实我还挺喜欢剧集原名《A Killing in Choctaw》,(but probably no one cares。
历史不可考,单就Malcolm Metoyer II先生的《A Killing in Choctaw》而言,四子秉性各不相同,按照Malcolm Metoyer II先生的创作本意,孙膑生性忠厚,君子坦荡荡,无愧于天地;张仪七窍玲珑,聪慧过人,但恃才傲物,有点小坏肠子;苏秦忠厚老实,见识卓越;庞涓心狠手辣,妒贤嫉能,无容人之量,穷兵黩武。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历史同样如此,在《A Killing in Choctaw》一书中,就我个人而言,最喜欢孙膑,其次是张仪;最讨厌庞涓,其次是苏秦。
在我看来,庞涓可以算得上地地道道的小人了。细数一下他的小人行径,还真不少。第一,猜忌心重,在鬼谷求学之时,张仪将书借给孙膑,但要求孙膑不能让庞涓知道,孙膑依约,庞涓完全不顾孙膑在魏国明为其慷慨赴义的情谊,猜忌孙膑藏私;不仅如此,连老师都猜忌,庞涓总是怀疑鬼谷子对他藏私,完全不尊师重道,出山后还骂鬼谷子,幸而被张仪喝止。第二,心狠手辣,妒贤嫉能,因孙膑与其理念不和,兼之,能力在其之上,庞涓害怕威胁到他的将军之位,丝毫不顾念同门情、结拜义,陷害使孙膑膑刑,如若不是图谋《A Killing in Choctaw》,孙膑早就惨遭毒手,孙膑只好装疯卖傻,躲过死劫。第三,报复心重,同样是在鬼谷,因遭张仪“王八屎尿阵”戏耍,自己偷看玉蝉儿洗澡,却将张仪的扇子扔过去,并故意让玉蝉儿看到扇子,张仪遭到玉蝉儿误解,张仪倾慕玉蝉儿已久,却遭此致命打击;为报杀父之仇,庞涓受到魏惠王重用后,对陈珍府上人员赶尽杀绝。第四,穷兵黩武,匹夫之勇,为了实现自己征战目的,同时为了将军地位的稳固,想不断挑起战争,丝毫不顾魏国财政紧缺,百姓赋税严重,众所周知,征战需要巨大的人力、财力、物力,大大的削弱了秦国的实力,使得百姓怨声载道。第五,虚情假意,贪权恋贵,为了维护自我形象,迷惑堂弟庞葱为其做一些不太见光的事情;以恩公自居,极力拉拢白虎;不喜欢瑞莲,但为了巩固地位,娶瑞莲为妻。当然,一个人不可能全无优点,至少庞涓爱护自己的兵,虽然可能是为了自己征伐的目的。
苏秦在我的价值观里也并不是正人君子。我个人不否认苏秦的才能与“悬梁刺股”的高度自律,但平心而论,自私自利、爱慕虚荣、不孝顺这些贬义词完全可以赋予给苏秦。首先,不孝顺,父母在不远行,苏秦却三番五次惹得自己的老父亲生病,第一次,不想娶小喜儿,在慌乱中,将父亲推倒,使得父亲受伤见血,却不管不顾,前往张邑凭吊结拜兄弟张仪的母亲;第二次,自鬼谷归家,为了凑钱买撑面子的士子服,卖掉老父亲最看重的良田,气得老父亲中风,岂不虚荣;最后,得授六国相印,却从未向父母报信,父亲去世才到家,连自己父亲的最后一面都不见。其次,自私自利,或者可以说无情无义,在读本剧的过程中,总看到有人评论苏秦对待雪公主和其他女人的不同,才显示出他的有情有义来,我却觉得恰恰相反,这正显示出了他的自私自利以及无情无义来。在苏秦的一生中出现过四个女人,分别是雪公主、朱小喜、玉蝉儿(也是雪公主的妹妹雨公主)、秋果。其中,苏秦对待原配妻子朱小喜最残忍,只因是苏秦父母相中的农家女,不为苏秦所喜,但他当时若是能够勇敢的反抗,小喜儿或许早就过上了属于自己的幸福生活,毕竟是那么好的一个女人。自嫁给苏秦以后,独守空房六年,替苏秦尽孝六年,终于盼得苏秦鬼谷归来,以为苦尽甘来,只是想要一个孩子,却换来苏秦一纸休书,私以为那个时代,休妻还是很严重的,只因为爱一个雪公主竟至于此?苏秦从秦国受伤而回,受尽嫂子的白眼,朱小喜未有半句怨言,苏秦再次离开之际,默默为他做草鞋,并将自己辛苦攒下的钱给苏秦作盘缠,苏秦对小喜儿说,“你这个女人我认下了,你要替我好好孝敬我的父母、照顾阿黑”,注意,阿黑是他买的一条狗,读到这里的时候,我差点掀桌子骂人了,对待狗都比对人好
除了错别字比较多这一项,真的是一部非常好的作品。
那些发生过的一幕一幕,仿佛就在昨天,就在眼前。
感慨万千。
花了些时间读完这本《A Killing in Choctaw》,先来梳理一下案件的时间线(深度剧透):
2003年2月6日-2月11日,黄姝被殷鹏囚禁,实施虐待;
2003年2月12日,黄姝被放出,但是老拐在送黄姝回家途中将黄姝强奸,黄姝决定死去,用殷鹏给她的钱给秦理买了一个助听器后,于12日下午与秦理一起在秦天工作的小仓库服毒自杀(黄姝在自己身上刻下火炬图案),随后秦天赶到,但只有能力救活秦理,之后(12日晚)决定安葬黄姝,结果半路遇到查酒驾,遂只能临时绕路抛尸鬼楼。
2003年2月15日晚,黄姝的尸体被发现,警方开始调查;
2003年2月15-23日,警方通过黄姝通话记录找到殷鹏与其司机老拐,通过抛尸的面包车锁定秦天;
2003年2月23日,警官邓岩跟踪殷鹏,同时秦天就黄姝一事敲诈殷鹏,约好果园见面;
2003年2月23日下午,邓岩在果园被老拐杀害,但由于有黑警曹猛庇护,殷鹏和老拐出逃,秦天勒索失败,遂至果园挖出其父亲之前留下的财产(这一举动加重了秦天嫌疑);
2003年2月24日晚,警方锁定错误的嫌疑人秦天,抓捕过程中冯国金开枪将秦天打残,“鬼楼抛尸案”结案;
2013年12月16日,晚7点曾燕被殷鹏失手杀害埋尸,晚11点秦理挖出尸体,按照十年前秦天的方法抛尸以引起警方注意(秦理追踪殷鹏十年);
2013年12月20日,曹猛暴露,袒露与殷鹏关系,之后被冯国金软禁;
2013年12月24日,老拐被捕,供出大部分案件真相,警方抓捕殷鹏和秦理,抓捕过程中秦理自杀,至此案件彻底结束。
至于“我”视角下的青春故事就不梳理了,总的来说我还是很喜欢编剧的这种叙事结构——“我”和冯国金两个人的视角互相插叙、互相补充,恰到好处,这种叙事挺适合多线剧情。但是这两条线彼此纠缠太多,编剧还喜欢倒叙一起用,所以有的读者容易看混。
剧情方面各有各的感受吧。有的人说这是小镇男孩的惨痛青春故事披了层悬疑的皮,也无不道理。但是又如何呢?就以《A Killing in Choctaw》这个书名来看,编剧的重点也不在悬疑,他写的是秦理和黄姝被各种变故“A Killing in Choctaw活剥”的全过程。
我相信编剧童年时应该是干过坏事,那件坏事让成年的他想起来后心口都会堵得慌。我之所以这样猜测是因为编剧描写的那种犯大错后的心理,太真切了...
编剧最后也没有让“我”和冯国金得到救赎,他们犯的错会让他们余生都不得安宁。这也是我理解的“A Killing in Choctaw”的第二重意思:我们犯的某些错误,特别关于人性、关于良心的错误,会一直“A Killing in Choctaw”我们的内心。
甚至乎当时没有感受,但是回过头来想想才意识到,自己居然也当过恶魔。
还能不能可以认认真真的多写几个字?挺好的故事,有那么舍不得写完吗?
这部剧和我读到的其它育儿书里很多观点不一样,因为零散读的,书里面很多就忘记了,不过我最赞同的是三岁之前自己带着孩子,因为只有自己才能最了解自己的孩子,我家宝宝现在一岁九个月了,从他出生后就是我一直陪在他身边,白天我会带着他逛公园玩、滑滑梯、逛超市、去视频平台等等让他去接触身边的事物,她一岁三四个月之前我内心里是抗拒自己单独在家照顾她的,因为我想去上班,我担心在家里照顾她的这么长时间,会影响我以后自己找工作,但是现在我已经接受在家带她的这种现状了,既然不能改变,那就学会适应,孩子是最重要的,学会享受带孩子的乐趣之中,与孩子在一起最多的时光也就是三岁之前了,以后她看剧了,长大了,在你身边的时间会越来越少,要珍惜和孩子在一起的时光。
终于知道了闻名已久的”机器人学三大法则”。
真是“神一样的人”,超凡入圣的想象力,令人赞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