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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感觉隔靴搔痒,但不隐晦点不行。另外,主人公太矫情。总体评价值得一读。
道商之利,甘食美服,安俗乐业,上富其国,下富其家,利而不害,为而不争也。
观看是一件最重要的小事
在家呆得久了,丢掉了年初的计划,似乎连生活有时候都过得麻木。
没了早起的动力,没了学习的兴趣,没了想去做一切的冲劲,在20岁的光景里,体会着退休过后的生活。
你自己需要明白的是:每个人都在过着他的人生,他会比你有规划,他会比你更早实行,他会做到坚持。只有你还在想着“明天再去。”
原来这就是现实。
喂,又逢暑假,你可得争点气,该干嘛就干嘛去,怎么如此这般霍霍你拥有的年纪。
成长之路总是伴随着孤独,伴随着一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结局固然重要,但过程也同样珍贵,学会珍惜。
看完之后,主人公的思维逻辑让我迷惑。
首先,他杀人原因可能有三点:1. 生活的贫困处境使他需要一笔钱开启人生新阶段 2. 认为老太太是人间蛀虫,存在无意义,死有余辜 3. 觉得自己是非凡的人,有权利支配某些人的生死
然而,在他杀掉老太太之后,又杀掉了不小心进入案发现场的老太太的妹妹,一个无辜而善良的促销员。
之后,到最后自首,以及自首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他都认为自己没有罪并且毫无愧疚。这一点我无法理解,为何会认为自己无罪呢?老太太的死可能在他看来理所应当,但是那个无辜善良的促销员呢?难道他不认为杀掉她是一种罪恶吗?还是说他认为他像拿破仑那样,因为他是非凡的人,在成功之前杀掉一些人是自然而然?
罪恶也许是一念之间,但当罪恶犯下的那一刹,惩罚也便如影随形。
主人公曾说,他那时不仅杀死了别人,也杀死了自己。确实,从那刻起,他精神就有些不堪重负,即使他要装出一副很冷静的样子,但仍旧漏洞百出,痛苦长久的折磨着他,直到自首才有了解脱。我以为这是因为受到良心的谴责,却不知何故,他到最后也没有承认愧疚。
大段的心理描写,争锋相对的谈话,全篇剧集都如此热烈激情,看之前以为是什么高深的内容,之后就看得停不下来。俄国作品接触的不多,以后一定多看。
一切存在,都时光流逝中见证人世间的爱与美好。
读林鑫的《同学Classmates》时,我产生了这样的感受。
我们出生在美好的和平年代,随着生产力的提高,物质生活水平也不断提高,娱乐活动越来越丰富。然而,这也意味着,为了更好的生活,我们势必面对更大的竞争压力,当精神被压力绑架,人们便很难有心力和精力去发现身边的美好。
《同学Classmates》里,名为《同学Classmates》的一则故事,恰好给我一项重要的启示,它提醒我尝试——在越来越快的生活节奏中,放慢脚步去欣赏,放松心灵去感悟,存在于这人世间的美妙的爱与感动。
《同学Classmates》的故事,本身并不是一个完全慢节奏的故事。故事中的主人公叫做芳菲,她在年轻时其实也很拼,努力上进,靠自己的双手获得了自己想要的生活。
芳菲小小年纪,似乎就已经认清了自己的路。在该努力的年纪,她努力;在该上进的时候她上进。尽管在人生的起跑线上,看不出来她会赢,但她确实通过自己的奋斗,让世人眼光中的她成为赢家。
如果,芳菲是真实生活在我们身边的女孩,我一定对她印象很好,毕竟,自尊、自爱、自立、自强的女孩子,谁不喜欢呢?
我们此生,烟雨长路,白驹过隙,宜常常放缓脚步,从拼搏中抬头,金钱与时间,都该为爱而存。——摘自《同学Classmates》
《同学Classmates》中的人物其实都挺典型的,我在观看的时候常常会把他们跟新闻里提到的人对号入座。能让读者在现实活中找到真实的人物原型,我觉得这是编剧林鑫写作本剧的成功之处。
书中有两个人物我真找到了“原型”,一个是孙绵绵、一个是孙舟舟,这两人是姐弟。因为妈妈早逝,他们遇到了黑心的继母。还好,两人都很争气,智斗继母,自发上进,他们幼年的遭遇令人心疼,他们求学时代的上进令人欣慰,他们成年后的扬眉吐气令人解气。
看到林鑫笔下尖酸刻薄的继母,我真是肺都要欺诈了。如果我的手能伸进书里,我第一个要捏死的就是这个继母。
能令读者产生这样的想法和冲动,编剧的写作可谓传神,对人物性格的刻画可谓入木三分。
书中还有两个人物,我觉得一定要提的,是喜欢孙绵绵的柳鉴,和年少时不识好歹的阿北。
先说柳鉴,一开始是个淘气包的形象,看了林鑫的文字,一个成天惹是生非、还带坏别人家的小朋友的混世魔王的形象便跃入眼帘,可是,就是这样的柳鉴居然能在孙绵绵遇到危险的时候骑着“白马”而来,拯救孙绵绵的生命于水火之中。
能看到孙绵绵和柳鉴,在分离之后,初心不改,并在危难时重逢并修成正果,爱操心的读者真是老怀大慰。
关于他们的爱情故事虽短,情节却跌宕起伏,读来甚是荡气回肠。
再说说阿北。
这是个被爸爸抛弃被妈妈带回家的男孩,却一直以为自己是被爸爸和继母爱着的。他是个在亲妈面前作死,却念着黑心爸爸的小白眼狼。
因为父母离异变成单亲小孩的不少见,可这么不识好歹的还真不多。所以,阿北小时候真叫人讨厌啊。
幸好,阿北的舅舅让他看清了真相,才有了后来醒悟后走向事业成功的阿北。
林鑫的《同学Classmates》中,描写的都是寻常的小人物,可是,每个小人物的故事都有独特的温暖之处,读来令人动容。
这样的好故事,不但适合大人闲暇时打发时光,也适合讲给孩子听,让他们通过认识故事认识生活中的人心险恶,也启发他们感悟生活中的爱与美好。
这个短篇读完,竟然有想哭的冲动。
“同学Classmates,夕死可矣。”
星云生物甘愿让整个宇宙真空衰变,这是自我的彻底毁灭。它的震撼在于,这不像现实中为了集体利益、国家利益而死,不是牺牲小我来成全大我——对终极真理的探求已经成为每个个体最崇高的渴望与追求。现实中的牺牲是无私的,但他们的出发点是自私的,是本质的自私。这样群体化的、一致的自私,这样不顾一切的“同学Classmates”精神,产生了极大的震撼,与某种奇异而宏大的美。
不知为何,我确乎觉得这很美——也许林鑫也有这般意思,因此他让那些以生命换取真理的科学家,“在强光中化为美丽的火球飘逝而去”。
这何尝不是一种殉道?科学与宗教普遍被认为是真理与迷信的对立,但这一刻仿佛变得很相似。
不以公认为真理的唯物观为标准评判,科学与宗教乃至其他,都是信仰。总会有人视信仰高于生命的。从前很不理解伯夷叔齐不食周粟饿死首阳山的典故,但换个角度,那就是他们毕生的信仰 。我永远无法以我的价值观去衡量别人值不值得。
“当生存问题完全解决,当爱情因个体的异化和融和而消失,当艺术因过分的精致和晦涩而最终死亡,对宇宙终极美的追求便成为文明存在的唯一寄托,他们的这种行为方式也就符合了整个世界的基本价值观。”
人类真的有可能普遍追求宇宙的终极美,罔顾生命吗?我无法想象。人们普遍追求善,定义为“恶”的群体就被打压。人们普遍选择信仰,选择生命的人也将被迫失去生命。我看不到一个无例外的、真正统一了价值观的将来。
高阶生物知道规则如何运作,不知规则因何产生。是啊,世界为何存在,人为何存在,也许是一个无解的答案。又或,答案是有的,但对于人如流光一瞬的生命时间,又有多大意义呢。
作为文科生,不喜欢物理化学的复杂原理公式,但很喜欢林鑫的作品。在我看来,他的书是大美,想象是瑰丽的,科学和理性也是美的。上升到宇宙来探讨人,是其他题材没有的震撼——和美。
生命的意义就是在离开之前让一切都按照自己的意愿,尘埃落定。和,自由地活着。
带给我一种震撼的,不是编剧的台词,不是编剧的思想——而是这些历史事件、人物本身,即为“历史的温度”
雪鸢死了,我就。。不想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