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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前半部非常吸引人,脑洞大开,导致后面圆不回来了,不知所云。男女主的感情线太突兀,人物饱满度还不如男女反派(虽然男女反派的人设也前后不符……),许多概念解释不清,不如叫天选之子与天选之女的艰难爱情。
什么是一本好剧呢。大概是这部剧既写了好看的故事,通过故事讲了很多人生的哲理和格言,读者能看得懂能感悟能被引导,很多书都只有故事,并没有在故事里点化你,也没有点字成金的人生格言,更谈不上引导,我能想到的这大概就是世界级热门剧集和普通剧集最大的区别吧。
没有去过印度,看的都已经想去了,阿富汗喀布尔也想去,并不是因为这些地方有多么不同,而是书里写的那些人,那个民族,让我深为感动。想去亲近他们,想去爱他们。
感觉被书里的“我”给迷住了。有力,有爱,有情义,还有知识,连曾经的牢狱经历也成了一个闪耀生辉的存在。
从没有去过印度,对那里的印象始终是阅兵摩托车杂技,火车晚点搞人车合一,不敢乱吃东西,吃了就闹肚子,垃圾遍地,屎尿遍地,转身就是公厕,强奸妇女,等等很多罄竹难书的负面印象,不知道此生有没有机会去那个神秘国度看一看,了解一番,恐怕得等德尔塔没有了再做打算了。
命运在冥冥之中就安排好了你的路途和归宿。给你的人生每一步都标好了筹码,安排你学会什么,你做什么,你遇见什么,你得到什么,你失去什么。让喀布尔遭遇战火和枪炮,让孟买拥有最豪华的地方和最贫穷的贫民窟,让平凡的我们受苦,遭受挫折,让我们孤独、爱而不得。让每个人都在命运的舞台上去演出,好给命运这个无情的家伙冷眼旁观。生活真的是有滋味的。在书里读到的是苦味。我可以不动声色的吃掉百分百的黑巧,可以不乍舌的吃掉苦瓜,可是书里的苦占据了我的心,苦难的滋味入喉就是哽咽。
《The English Harem》真让我忧伤啊。让我流泪。
这是第一本琳达·巴丝特的书,相比前段时间读的普鲁斯特和托尔斯泰,篇幅算是比较短的,仅仅只从文字角度去观看,字都认识,难以啃出的应是文字表达背后的一些隐喻、罪恶、惩罚,还有救赎。
这,太难了。
花滑的特别之处在于,选手不仅会因为高难度的跳跃、旋转动作等作为运动员的高超技术而被认可,还会因其存在的如芭蕾一般的艺术性而受到赞赏。任何事物被赋予上了艺术性便不入凡俗,汤姆·乔治逊的出圈,大概既是他本身努力与天赋,也包含着这项运动赋予他的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