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夏夜之梦A Midsummer Night's Dream

仲夏夜之梦A Midsummer Night's Dream

★★★★★ 1.1
喜剧 1981 英国
《仲夏夜之梦》是莎士比亚最常被搬演改编也是最受欢迎的喜剧之一,本故事发生在仲夏夜晚,两对恋人为了对抗一道荒谬无比的律法而出逃;当他们逃往林子后,精灵的介入使彼此爱的对象混淆;一阵混乱之后,众人终于恢复
地区: 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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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写的不少,如果不算上翻译其实还好,译文部不太吸引人,读译文再看原文会有:能不能这是清朝枪手代写的呀?的错觉
「花果山的猫🐱」 · 8.7/10
一本剧讲了两个故事,一个是上校的,一个是我的,人生没有完美的,不完美的才是人生。 仲夏夜之梦A Midsummer Night's Dream,敢死不叫勇气,活着需要勇气。好死不如赖活着,这何尝不是生命的坚韧。而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情。人终究会死,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罢了。既然如此,何不在有限的生命中做好自己,也不枉世间走一回。生活嘛,像人,有时或有些是让人爱的,有时或有些是让人爱的,甚至让人恨,但我们还是要兴高采烈的活着。这就是生活,不完美却真实! 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那就是看出了生活的本质后依旧热爱生活。
田钍 · 1.0/10
一本值得人一读再读的书,每一个故事里好像都透着一股令人忍不住要咂摸的味儿。读来心里有点酸,有点涩……剩下的是无奈。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不如意,可是看了这些主人公的经历又有种小确幸的幸福感。
寒雪草 · 6.6/10
《仲夏夜之梦A Midsummer Night's Dream》观后感与读后感 书本内容与电影有差异,思想基本保持一致性。 羽毛随风在空中轻盈飘荡,飘到阿甘的脚下,阿甘拾起羽毛。阿甘穿着一双破旧的鞋子,鞋子是珍妮送给他的,他穿着这双鞋子连续跑了三年多。人生即羽毛,过程如长跑! 阿甘从小智商低于平均水平,不能正常行走,靠腿部的支架步行,受到社会排挤。妈妈为了让阿甘跟其他孩子一样,享受平等教育不适付出一切代价——母爱的伟大! 在第一次去学校的时候认识了珍妮,萌发了人生第一次对异性的爱慕。在学校被同学骑自行车追打,在珍妮告诉他逃跑的过程中跑掉了腿上的支架,从此能正常走路——人的一生中没有那么多与生俱来,大部分的潜能都是在极限条件下,不得已,激发出来。 当阿甘长大成人,在酒吧遇到珍妮,对珍妮说“I love you”,而珍妮告诉阿甘,你不懂什么是“爱”。阿甘的爱情是天真而又纯粹的心灵寄托,而珍妮感受更多的是当时的社会物质生活与自我追求。阿甘与珍妮的人生开始各自走上不同的道路。爱情有“爱”和“性”,性是一种低级的生理需求,一种纯粹的欲望。荷尔蒙刺激中区神经,神经末梢发出信号,让身体的细胞活跃度急剧增加,人体能量释放达到一种极限,让人的大脑感受到兴奋,兴奋的情绪转换成肉体的享受。性的需求可以通过很多途径来获得,而爱是心灵的寄托,精神层面的高级需求。爱,人类特有,代表人类的高尚与其他低等动物的差异。 阿甘在服役期间认识了最要好的朋友巴布,他们约定退役后去捕虾。但是,巴布在战争中不幸遇难。在服役期间,对母亲的思念和对珍妮的爱一直在支撑着他。在这之前,阿甘专注做了两件事,跑步和打乒乓球。做这两件事让他明白,做一件事的时候一定要专注;平时的积累让自己终身受益。 阿甘退役后,兑现好朋友巴布的承诺,去到他的家乡买了一艘船捕虾。后面所有的船只都以珍妮命名,不管世界怎么变,走多少弯路,阿甘始终保持初心。人生有很多东西无法改变,我们唯有坚持做好自己,方得始终。 阿甘的智商低于平均水平,但是他做的每一件事都以“诚”为动机,所以,都能取得常人无法预期的结果。 母亲重病离开,让阿甘失去了最亲的人。妈妈告诉阿甘“死亡只是生命的一部分,是我们人类注定要面对的”。突然,珍妮再一次毫无征兆回到阿甘身边,然后,再离开。让阿甘内心受到前所未有的创伤。于是,他连续跑步三年多来面对自己。 阿甘的一生中,妈妈让他感受到亲情,母爱的伟大;珍妮让他懂得什么是爱情,爱一个人不是长相厮守,索取、占有,而是心灵的寄托;巴布让他认识到友谊,友谊是建立在相互的基础上。 命运是什么:需要自己去弄明白,我们每一个人在现实生活中要扮演一个角色,珍惜上天给予的,我们尽最大努力做到最好。人生就像一盒各式各样的巧克力,你不知道下一块是哪种!
嘟°βαβÝ.γσυ · 8.7/10
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人名,人命,贱如草芥,匆匆而来,缓缓而去,消散在风烟中。暗淡了刀光剑影,远去了鼓角争鸣,远处传来了一个个鲜活的面容,岁月啊你带不走那一串串熟悉的姓名,兴亡谁人定啊,离别总关情啊,担当身前事啊,何计身后名。为三国豪杰干杯,吾亦大丈夫,何不能干一番事业,青史留名,演义传说。
Clky💙 · 5.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