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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地球已经存在了45亿年。而人类呢,是10万年,可能20万年。而我们进入重工业时代,也不过200年而已。“人定胜天”的想法是愚蠢而可笑的。
有环境学家说人类是地球的威胁,这话多么自信啊!地球经历过多少比人类更糟糕的事,火山喷发、地壳变动、地震、大陆漂移、太阳黑子、太阳耀斑、磁暴、磁极互换,被小行星、流星、陨石轰炸了成百上千年,还有全球大海啸、全球大洪水、全球大火,还有风腐蚀、宇宙射线、冰河世纪。
我们的塑料袋和铝合金板会让地球灭亡吗?地球会永远存在下去,会灭亡的是人类。它会自我修复,自我清理。空气和水会复原,地球会像新的一样。
地球就在这里,它不惩罚谁,也不奖赏谁。它不评价任何人,就永恒的站在那里看着我们。而我们,只是匆匆过客。
ps,题外话,看第五个故事的时候,突然就想到了李莲花,可这个世界上又有多少人能像小花一样,该放下就放下,不钻牛角尖,自己救赎自己呢?
真的很好看,我一天不追更都难受😭,好爱好爱好爱,感觉比编剧前几本剧写得都好看
很喜欢这部剧的笔触和感觉,不知不觉读了下来,爱不释卷。读了彩蛋,更对编剧有种共鸣或同理的感觉。最后四宗混一的感觉不错,时空灵肉,穿越两岸,是为道,生生不息,某种程度也算是无间。我不禁感慨,如何归于平静。
这部剧的架构太散了,这创作一坨,哪讲一段。读起来很费力,后半部分基本上是跳着读的,很大篇幅介绍了excel的功能,读起来很空洞,有些地方也只是提出问题,并没有解决思路,收获不大
世人易成斯佳丽,难做玫兰妮。
自古阿希礼常有,而瑞特难求。
初三看完了《追拳》,那时候对南北战争的认知甚少,仅限于历史课本,我历史也学得不是很好。白人、黑奴、战争、流离失所,多年后留给我的印象实在太少,当时我只觉得费雯丽(饰演斯佳丽的女演员)很漂亮,同时也觉得,得坐3个小时才能把电影看完那实在是有点无聊。
这一次,我用七天看完了《追拳》,30个小时的观看给我带来的感触远胜过3个小时的电影,当然电影也很精彩。
瑞特初次偷听到斯佳丽对阿希礼的告白时,我在地铁上,二号线拥挤到只需侧身随意一站就不用担心会摇晃的程度,当时我没有听到周围人群的嘈杂,但还记得那时候斯佳丽对他说:“先生,你不是绅士。”瑞特回她:“好眼力,你呢,小姐,也不是淑女。”尽管我仍没忘记电影里“不太圆满”的结局,但我真的希望一直这么甜就好。
她因赌气嫁给查尔斯,出于自保杀死了那个北方佬,为了保住塔拉庄园抢妹妹的未婚夫弗兰克,不顾女人的身份开锯木厂、办酒馆,甚至后来虚荣浅薄肆意挥霍,我都理解她。我看到很多人讨厌她,甚至对她大骂特骂。但我知道斯嘉丽吃的苦。
她护理战争伤员;战火纷飞敌人下一秒也许会出现在家门口,她却照顾要生产的兰妮不能去梅肯避难;手足无措毫无经验为兰妮接生;带着韦德、普利西、兰妮和刚出生的婴儿一路逃亡到塔拉;在发现母亲去世、妹妹生病、父亲神智不清之后,做农活守护老小、守住塔拉;面对闯进庄园的小偷北方佬,她一个弱女子勇敢开了枪;北方佬抄家,她拼命守住了家;战败后收留南方士兵威尔…
她一直是有头脑(至于对阿希礼的死缠烂打死不悔改,我不置可否)、有魄力的,她勇敢又现实,只看到未来不留恋过去,坚强如她,为家人、所有人挡风避雨,一个人站出来承担着本该由三个男人承担的责任。是的,她或许一直不盼兰妮好,是个不合格的朋友;她一直想着阿希礼,甚至“精神出轨”;对自己的孩子没有尽到做母亲的责任、对三任丈夫可能没什么感情,更多的是利用;她不善良不体贴,她自私也爱钱,她雇佣犯罪的黑人、她招待北方佬;她丧夫之时抛头露面、打破妇人应遵守的规矩…
总而言之,这样的她迎合不了大众,就像书里的女人男人邻居亲友大多不喜欢她那样。可这有什么关系呢?人性不是非黑即白的,善恶可以共存,灰色地带这么多,为什么要如此严格?
我从斯佳丽的自私上看到了我自己,她似乎总以自我为中心,她听不懂别人精神层面的深刻话语、她对政治一窍不通、她对书画音乐知之甚少、她的爱国意识可能也来得比较薄弱。但我仍然对她讨厌不起来,因为她真实且直爽,她活的是自己,哪怕她虚荣,自私。她的善良并不来自道理、大众的看法、以及常态规律,而是内心的本能。她的内心是自由的奔放的,热情的,没有惺惺作态也不在意别人的眼光。
我想起以前跟朋友讨论《追拳》时,我说我喜欢艾略特,即使他肤浅、物质、热爱社交,但他纯粹,将一切发挥到了极致;我说我也喜欢伊莎贝尔,她一直是世俗世界里的花,我们也不能要求每个人都活在理想世界里。俗气而现实没有错,有人总认为精神世界富有就是高贵,其实也没有什么可比性,世间百态包罗万象,我们因不同而独一无二。
在斯佳丽身上,善恶并存、勇气与俗气并存、单纯与任性并存、自私与责任感并存。她外显着父亲遗传给她的爱尔兰血统的奔放和勇敢,内核则是母亲言传身教给予她的坚韧和大爱。
我唯一觉得很气的是,她一而再再而三无视瑞特对她的好,到最后伤他到体无完肤才意识到要挽回。直到最后,瑞特离去,那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依旧不断激励着她,给她向前看的勇气。
如果你也喜欢斯佳丽,那我想,我们很可能会成为好朋友。
初次读到长篇大幅形容玫兰妮
这是一本比较有趣味性的心理学历史的书。风格幽默,用词紧跟潮流。读起来不那么乏味。看完的感想就是:心理学是有一个很长的过去,可是它的历史真的很短。鼻祖是德国人,而心理学的百分之八九十都是在美国发展。通过这些简要的历史要简要了解恋一些心理学家的人生经历、求学历程、核心立场和心理学思想。感叹一句,那个时候的学术氛围真好,大多数的心理学家,他们的家境好,有科学探索求知的精神,环境也有点一定的包容性,他们可进入不同的大学进行学习。美国的心理学发展也就比企业国家往前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