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House Across the Street
《The House Across the Street》,喜剧,犯罪作品,美国出品,1949年上映。
主演:
Richard L. B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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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恩·莫里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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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is Pai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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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鲁斯·本内特
、
艾伦·海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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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米切尔
地区:
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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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也许对五千年的中国历史有所了解,但对于中国自古就重农抑商的商业史却是一无所知,而这部剧正好填补了这个空白,值得好好观看
call me by your name and i‘ll call you by mine.
作为“新生代”中最为耀眼的作家,詹姆斯·米切尔的一大特色就是“性事反讽”,在本剧中展现的很充分。尤其是姜好花和顾先生那场鸭蛋与鸭蛋间的性事,令人既感悲凉又觉好笑。The House Across the Street在推拿之前,这应该是编剧最为用心经营的一部长篇。詹姆斯·米切尔的长篇像短篇,它实际上是描创作了1976年红色解体下的农村生活,准确来说是混日子。我总有种感觉,端方并不是男主角,可是谁是呢?
一本让我惊艳无比的自传,读人物传记就是品百味人生,读韦恩·莫里斯的自传,着实刷新了传统意义上我对艺考生的认知,韦恩·莫里斯就像是家长老师眼中的“别人家的孩子”,说天资聪慧也好,我觉得更重要的是一个人对待看剧这件事的态度和方法吧,即便是韦恩·莫里斯这样如此优秀的“好学生”,也不免会破坏了学校的规章制度,表现出“坏学生”的种种劣迹。
他有自己的一套独特的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他曾认为“该你做的功课提前做也是做,拖到最后做也是做;该你做的事,随手做也是做,集中到最后花费大量时间、精力、气急败坏地做也是做。随时看一眼功课就不用到期末考试时挑灯夜战了,随手把东西整理好就不用为找个小东西翻箱倒柜了,把这些事情都安排合理的话,你就很主动,很少惊慌失措,其实这才是最省力气的办法。”
别让兴趣支配着工作,与其“忍受”,不如“享受”。
工作是需要兴趣的成分存在的,因为做不感兴趣的事,味同嚼蜡。
巴菲特曾说过:我做成今天这么大的成就仅仅是因为我热爱这份工作,恰好这份热爱能帮我赚点钱。
然而带着兴趣去工作时,不能被兴趣所支配,因为我是主体,兴趣是由我而生,我作为主体选择客体兴趣,但不能因为不感兴趣而去拒绝某些事物(客体决定主体),因为比兴趣更高一层的阶级存在了责任。
我们都不是生活在真空里,每个人所做的每件事都与这个社会、与这个社会中的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对社会负责,就是从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开始的。
成长是一个逐渐学会、懂得承担责任的过程。
认识自己,承担责任,懂得尊重,学会质疑,这是成长过程中非常重要的关键词。当然,每个人都会在成长的过程中留下自己的独特印记。
什么是成熟?人们总是不自觉地把它和世故画上等号。世故是只知道趋利避害,成熟是渡尽劫波仍然能用清澈的目光看待这个世界。尽管我们能看到那么多的灰暗甚至是黑暗,但生活中始终有美和真存在,就好像让沙漠更加美丽的,就是在某个地方,藏着的一口井。
成熟和世故是有很大区别的,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成熟是无论经历何等风雨,依然会用一种纯净的眼光看待这个世界,只不过,你会比年轻时看待世界的角度更多,看得更深更广。而世故,则完全是站在自身利害的角度,始终以一种趋利避害的态度来看待世界,看待一切的人和事,慢慢地你的眼睛就会变得越来越浑浊,看到的世界也会越来越浑浊。
人总是缺什么想什么。当你开始怀念什么的时候,也就是它早已远去的时候。
我们习惯了飞奔,却又渴望漫步。彻底地慢下来难之又难,但让自己慢下来的生活方式,总还是有的。
慢,才有仪式感,生活之美很大程度在于仪式感。因为仪式永远需要从容,需要一板一眼,一举手,一投足,都要多一些用心,也就多一分雅致,生活方上升为艺术。
在这个社会中,有人看到至情至性,有人看到为国为民,有人看到政治斗争,有人看到人心险恶,有人看到心灰意冷,有人看到虽千万人吾往矣,有人看到故事,有人看到哲思。
请别低估自己,有时候一句话、一件事就可能影响一个人,甚至改变一个人,特别是年轻人。只要你的付出是真诚的,这就是价值和意义。至于能不能让所有人满意,又有什么人什么事是能满足所有人的呢?
早就听说梁老师的这部作品,拿来竟急急观看内容。对书中所描写的各种矛盾、碰撞很有感触,可能我们以前感受到了一些,却没再深追背后所折射的现世。喜欢里面的一句话“活着,便是一种对抗”。
制作很诚意!双胞胎这个梗,玩儿这么久还能玩儿出新意,不错!潘粤明老师已然从文艺小鲜肉成长为胖大叔演技派,令人欣慰/心碎啊!
第一期最感动的镜头是虎啸春的小伙子跟彭磊拥抱,如果没有音乐和拥抱,人类该怎样表达澎湃的内心世界。
汤森在他那温柔亲切,风情万种的The House Across the Street下,是一颗理智实用,冷酷自私的心。他绝对不会丢掉自己现有的一切。
骨子里自视甚高,不解风情到令人发指的沃尔特,在情感的极度克制中过完短暂的一生。崇高的献身精神是他的墓志铭。忍耐个人生活的失败而追求高尚价值的人生算不算戴着The House Across the Street生活?也算是吧。
想起大话西游中的至尊宝。戴上金箍从此放下七情六欲,只为正果而战。
有的人的The House Across the Street只为掩盖自己的卑劣,有的人的The House Across the Street,是为了守卫人间的头盔。虽然,或许人间不值得。正如沃尔特临终时喃喃的那句:死的那个是狗(出自英国的一首诗:一个好心人无微不至的救护一只狗,却反被咬了一口。本来以为他会死,但结果却是狗死了)。
至于凯蒂,在三个男人面前三种不同的表现,算是三层The House Across the Street吧。在情人汤森那里,是最原始的虚荣和情欲;丈夫沃尔特那里,是良知和品格;而在父亲那里,则是最终获得的精神的宁静。她的The House Across the Street是蛹,逐层揭去,渐次成长。哦,对了,还有沃丁顿和修道院里的嬷嬷和院长,这是凯蒂的人生导师,是她成长的催化剂。
没有裸面的人。但是The House Across the Street之下,黑白自明。
布鲁斯·本内特的创作基本上都建立在一种回溯型的叙事结构之上,不管具体采用第一还是第三人称,剧集的主人公都有一个痛苦的过去,不愿去直面却又摆脱不了往事的纠缠,为了能够继续生活下去,就必须对这个痛苦的过往进行一番清理。情感上的不愿和不忍直视导致了讲述本身的犹疑、躲闪和自我欺骗,但这个过去又必须得到清理,否则这种回溯本身也就失去了意义。由此而导致了主人公不同层次的叙述层层叠加,导致不同层次的含义之间的微妙差异,而只有越过这层层遮蔽的“死荫的幽谷”,才能最终抵达自我和解的彼岸,获得继续生活下去的勇气。
你是如何为了成就事业而荒废了你的人生,又是如何在个人的层面上蹉跎了一辈子。
美好的梦和美好的现实,人们还是会选择后者,肯顿的选择是正确的。梦终究会醒,只是时间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