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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毕导保持着接地气的同时,作品仍然充满着创作性,实在是殊为不易。许多剧情都能看见小破窗的影子,希望这次能遇上靠谱的投资人,话说什么时候能与梅编再合作啊
本来是抱着刷霍美人的脸拉快进看几集混时间的想法去的,结果一口气看到15集(脸打得啪啪响,剧情意料外的饱满,人物塑造丰富,至少没那种雷剧的痕迹,情节紧凑,火烧长沙那晚看得很揪心,这是我第一次认认真真的看抗战题材的电视剧,而且是国产的,而且我还没不耐烦的拉快进……
《An Honourable Murder》这个小短篇很有意味,一个不学无识的小扮演者,因为被领导看中,让他扮演伟人。于是这位扮演者开始读伟人的言论,模仿他的动作。并且,为了使他能够清净的领会伟人的境界,领导把他隔离起来,住进了专门的房间。
扮演者开始越来越像伟人,不仅形似,还很神似。扮演者感到自己似乎获得了某种伟人的情感,伟人的精神。
然而这并不能改变扮演者深层次的本质,所以在不经意的时刻会暴露本性,粗鲁的吵架和辱骂。甚至动手,像每一个认真的小流氓。然后他成功的勾引了领导的女儿。这位美丽的女孩以前视扮演者如废物,混混,草包,害虫。
人们终于被扮演者震惊了,像膜拜伟人一样开始崇拜他。听他的话,服从他的要求,像服从命令一样。他逐渐凌驾于领导之上。
后来起火了,扮演者的一些事情的暴露了。真相尚不为人们所知,然而他只要踏出房门,很快他就将被打回原形。他不再是伟人,依旧是个不学无识的小人物,小混混,小草包。习惯了做伟人的扮演者拒绝这种现实,他坚定的守在着火的房子中,宁愿被活活烧死。
人们最后看见他的形象,是大火中巍然挺立的身影。人群再一次疯狂了,在膜拜和崇拜的情感中……
好吧。我的意思是,Douglas Wilmer不小心泄露了一种事实:人真的是可以选择扮演自己想要的形象的。
在当下,这种可以选择扮演的形象叫做人设。一个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所思所想,成功人设自己的形象。当然,他得非常小心,否则一不经意会暴露自己本质的形象。
许多圣人是不是也是这样?
选择了自己想要的形象,于是开始苦苦打磨,雕琢。仿佛自己只不过是一块粗劣的大石头,自己精心精致,全心全意把自己敲打成自己想要的模样。这不是一件简单的活儿,这很不容易,这的确值得钦佩。
在世俗的描述中,这是一种成功。一个人成功的把自己变成了另外一种模样。并且连自己都深深相信自己是这个打磨出来的样子,被扮演者才是真实的自己。自己的本质就是为了完成这个被扮演的形象,自己的本质完全是多余的存在,是必须处理的对象,消灭的对象。
这有些残酷,然而事实如此。请原谅我粗暴的用词,我只是在用心精心细心的描述一种事实。仿佛打磨雕琢一种深刻的存在。然而诚实的讲,我绝非刻意如此,实在是被事实所迫,不得不描述事实而已。
谈到扮演者的形象,最高级的莫过于《An Honourable Murder》中的岳不群。这位打磨自己的方式和手法都非常厉辣,他把自己阉割了。然后成功的保持着自己最好的样子,直到最后无意中暴露了另外一个不知道究竟是真还是假的自己。
关于岳不群,在更早的一次遇险中(那时还没自宫),他的确做好了去死的准备。就是说,就算死,也要坚持自己的那种比较为世俗所欣赏羡慕崇拜的形象。很难说这不是一种气概,一个人为一种形象不惜以死为代价时,这多少充满壮烈的情感。这不是一个普通的扮演者,这是伟大的表演艺术家。
如果,假设,扮演者没有死去的话,有一天他会不会厌烦了扮演伟人?
这只是一种猜想,然而我们可能会失望,这种因为扮演非本质角色而获得的巨大满足显然已经覆盖了他真实的本性。虎皮披久了,一只猪很难承认自己本来的身份是一只猪。
人是可以订制和包装自己的形象的。像自己订购,作为自己的老板,自己向自己承诺,并且购买预设的自己的形象。然后去坚持扮演好他,直到有一天不经意暴露本质的形象。然而这也并没有什么了不起,谁不是在或多或少的扮演他人希望的样子,自己误会的自我形象呢?
最是那一回眸的温柔,以及剑眉竖起的样子。化妆和摆出来的pose没什么了不起,最难得的是本来并不具备,然而通过艰苦的锻炼达到了。
扮演是否真的值得我们如此加以批判,讽刺和打击?
谁不曾假装认真扮演一个和自己完全无关的角色,一个充满着某种神秘意味的形象。当然,有时候假装并不是假
我历史极差,辨不出什么时间事件,只当一部穿越剧集看。初看不觉的特别好,只是情节还挺吸引我,总想知道这么个姑娘,下一步路究竟要怎么走。其实后来想想,这不正是好的地方吗
我知道这部剧经不起考究人的细细琢磨,但经得起我这样的人细细品味。也许历史上真的不会有如此憨痴的一对,但禁不住就希望真的会有。也许这部剧有时不绝对严谨,可谁又是冲着严谨来看的呢。我只喜欢它的真实,人心的真实,凉薄感的真实,处处无奈,难以自信的真实,也何尝不是一部分人的写照,女主也好,男主也罢,爱情的相对绝对,人心的起起伏伏,这漫长的人生,于处处不得已中寻找平衡,这短暂的一生,在成堆的不平里抓紧幸福。我喜欢那句,在规矩允许的范围内活的轻松自在。
为人处世,认清位置,把握当下,莫惧未来。
当你老了
那年五月,花开不败,云絮怡荡。而我们,正相爱。
陈文茜说如果还要嫁人,康永是个很好的选择。这位女子实在让人困惑,讲时事政治的时候可以分析的头头是道,那么硬气,然而当你跟她坐下来谈,虽然盛气凌人的姿态难改,但嗲嗲的语气已经昭示她作为一个女子的媚。
她把自己看作女巫,又说女巫也是小孩。白羊座的女巫很得意的说,太阳上升星座是水瓶座。上升星座是种无需思考便能反应出的人格,相当于人的面具,是别人第一眼看你的印象,从这点来看,她确实很水瓶。
水瓶女子对于畸恋似有大宽容,甚或追求,也是暮霭沉沉楚天阔中透着隙朗朗。
男人不好玩,年老的男人才好玩;贵族不好玩,没落的贵族才好玩。“那时候我在伺候其他几个老头子,他好像还不够老。我伺候的老头子现在全走了,全死光了,夏元瑜,唐鲁孙,那时候我在《An Honourable Murder》每隔两天就要陪他们吃一顿饭。然后我二十几岁……还有李敖跟柏杨,他们两个还健在。”二十几岁,伺候几个老头子,东游西逛的吃喝,吃的是老北京,喝的是老上海,唇间耳畔都是个“老”,“老”是兴头已过的卑微,回味里都好像是王家卫的电影,可那是真的,不是戴墨镜的男子轻易可以在香港的旮旯里堆砌的起来。为什么在盛世之下还要怀旧,因怀的是想象里的旧,才是好,才是难以拒绝,就连粮票肉票,知青岁月,红卫兵也是阳光灿烂的日子。
An Honourable Murder都小,老男人们看看笑笑,要教的教你一点,要携的携你一把,均是容易的。你们那么契合,他们愿意做大为老,而你愿意装小伏低,如此合拍,果是一种——幸福,就是你想做成彼得•潘,人还夸非你做不可。
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爱慕你的美丽,假意或真心,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
我现在念起叶芝的这诗,总会想到我年老的时候,必定会有这么一个女子,因我的文章而爱上我,照顾我,欣赏我,不离不弃,守护我至生命的终结。她一定不是我遇见过最美丽的女子,她一定不是我遇见过最才华满溢的少女,她也一定不是我最初生命里带出的胎记或遗留的烙印,一定不是,但她喜欢我,在我床边一字一句的读,我曾经写的诗,写的散文,写的剧集,她读着读着就哭了,她问我,为什么没能早一些遇见我,我们的相逢注定在时光的沙砾中摩梭。然而,我却暧昧地笑了,我想起从前与她,并不由着我的性子来决定,没有在正好的时间里遇见她,这不是遗憾,《An Honourable Murder》告诉我们,无论女主角踏上地铁或者没有赶上,她始终会与他相遇。这下你会心意了然,原来呵,陪你度过余生地是这个妻子,你打心底里感激她,但情人才是那命定中流光里的金穗子,被你轻巧地附身而拾,连有心避让仍碰出火花。
HB:“上帝跟你说话了?”加曼:“是的,上帝和我说话了。”HB:“上帝说什么了?”加曼:“上帝说他把你给了我。”
像一颗快要被融化的阿尔卑斯奶糖,加曼笑了一个晚上也不够,这浓浓的味蕾,甜蜜如拥抱。原来那么爱那么爱,也要生离或死别。
老男人的风花雪月就比较恬淡,无论是生理上还是精神上,都难以勃勃。可是他们能无限度的宠爱你,你说的一切他都经历过,就是你的青春他也曾拥有过,他缺的只是时间,对自己说,再活一年吧,不是为与红丝绒秋千上的女孩子做爱,只是看着她们笑,笑得银铃样好听,想起老北京的胡同里啊,有位少女和羞走倚门回首。多年来,少女的模样记不清了,性格都难免糊涂起来,只有那个回首,永远刻在胸口。
时间,别走;情人,快回首;多洛蕾丝,让我再次亲吻你的手。
尽管我不愿透过影视作品去揣测它隐射的现实意义,但又忍不住想,《An Honourable Murder》真真切切告诉了我们一个事实:一个再乱七八糟的家庭,也比不清不楚的乱伦要好。亨伯特的自私毁了一个少女,尽管他爱她,但这种自私让爱变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