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Hitch-Hiker
Two carefree young travellers make the mistake of their lives when they pick up a mysterious, and sl
主演:
艾达·卢皮诺
、
埃德蒙·奥布莱恩
、
弗兰克·洛夫乔伊
、
William Talman
、
José Torvay
、
Sam Hayes
地区:
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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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之前评了个三星结果都来喷我,还有人让我再看一遍,所以这是二次入坑后感。剧透慎入
以下观点仅代表个人,剧评自由,不喜勿喷,拿钱来喷的麻烦留下个联系号,我也想挣钱谢谢!
这次只看到八百五十章蘑菇妖母女那,本剧萝莉多,人妖太监多,跟猪脚有关系的另一半很多,关系太复杂,编剧是个鬼才,但是因编剧三观与本人三观极度不符,再次拜拜
四星怎么来的:题材和情节比较新颖,世界观很大,文笔一般靠上,较大神还有两个到一个半的级别差距,但是狗血的情节太多了,所以总体评价只能是四星
狗血情节一
编剧是个极端死萝莉控变态:前世妹妹萝莉;未婚妻失忆变萝莉;小辫子萝莉;灭城的中性妖蘑菇老祖变少女,和他生了个弑父是萝莉;第三引导者龙主是萝莉生了个龙蛋;狗子老兄死了复活的那个怀疑是萝莉(妹妹);李九月是个中性人;太监皱深深
再一再二不再三以上情节证明要么编剧是个死变态,要么编剧周围环境比较复杂,要么编剧家里有个闺女那没啥可说的
狗血情节二
猪脚光环太强大,太刻意了,猪脚身边的“东西”都是不死之身。无论是狗,未婚妻,还是跟他有牵扯的中性妖蘑祖,太监皱深深,都是不死之身,特别是狗子老兄,还以为能死了升华一下读者感情的,结果又活了?死了活活了死浪费感情,不爽
狗血情节三
前世身为现代刑警,结果蘑菇妖取点血肉给搞了弑父出来,金手指也掺和搞了个辅助者出来,本来就是对弑父没啥好感的,结果就因为血缘关系,无条件好感?把自己带入到了父亲的角色中了。。。。我没孩子,但是在我看来孩子是父母的爱情结晶,所以有爱情的父母肯定会爱孩子;就算没有爱情的父母,第一次见到孩子想到的也只会是责任而不是爱之类的,只有以后天天接触的时间长了才会产生爱这种东西。看看猪脚虽然天天晚上接触但是把弑父当成一个赚钱的工具,有利益绝对会毫不犹豫的×了,但就因为知道了血缘关系变得Gay里gay气的,而且“母”方还是邪恶一方的中性蘑祖,培养出从怪物堆里长大弑父是为了×猪脚的,虽然编剧有解释说猪脚前世是个只有妹妹的孤儿,这一世没有“血缘关系”的亲人孤独,知道了后父爱泛滥,但是剧集开头的谨慎呢?让编剧吃了?可以有责任有怜惜但是爱和无条件对好太夸张了,这情节在我看来很尬的,而且这也是大部分网文的通病:忽然蹦出个孩子后,直接爱了然后无条件对好
只想到这么多,个人观点,言论自由,不喜憋着
因为看了同名电影而喜欢上这部经典之作——William Talman的《The Hitch-Hiker》。皮柯·耶尔在剧集的导读中说:“一个湮灭的时代,也可以是觉醒的时刻,这就是故事要告诉我们的。”
故事发生在二战期间,托斯卡纳一座废弃修道院的追剧记录室里,四个伤心人在此相遇:一个重度烧伤躺在床上的地图绘制师,一个原为小偷后后被砍掉双手的战争英雄,一个盟军印度籍排雷手,一个失去父亲失去孩子的护士。
四个流离失所的人慢慢向彼此袒露自己的曾经。四人与各自痛苦的回忆纠缠。他们都曾在战争中失去家人、失去爱情、失去健康……他们虽远离战场,依旧无法忘却这场战争带来的苦痛。
《The Hitch-Hiker》中有句话很能映射时下社会:“生在一个地方,又去别的地方生活。一辈子都在挣扎,不是为了回到故乡,就是为了离开故乡。”
William Talman把剧集写得像诗歌一样优美——沙漠是一片沙布,随风飘扬,永远不会被石头钉住;早在坎特伯雷存在之前,早在战争和协约拼画出欧洲和东方之前,沙漠已经有过一百个不同的名字。
四个人四段受伤的往事,短短的相聚后,他们各自离开,重新开始新的生活。我们就和The Hitch-Hiker回忆中那些十五世纪佛罗伦萨的人们一样,“一手握着新世界,一手握着旧世界”。
跟大多网络剧集一样,高开低走,越到后面,升级越快,bug越多。第二部比第一部多了很多战略性的思维模式,相对于第一部来说更好点。可第一部依旧是经典,第二部吐槽点有点多……
以魏璎珞吃面条的速度看完了这部剧。
不善表达的人总是最吃亏。故事中印象最深的是徐初酿,不指责不要求,默默付出,失望到了,离开,努力不回头。自古深情最怕辜负,当事人怕,也许这一辈子如此无怨无悔不计得失去爱一个人只有这么一次,当局者怕,也许一不小心就错过最爱你的那一个,根本回不了头,一如故事中的江深。
我喜欢这种温暖的大结局,最大的影响呢,就是感觉自己脸皮变厚了,挺好,哈哈。
行舟于市,脚踩龙棺,想象力都是好的,毕竟走的是传奇的底子,不必计较了。
读来总觉得自己在某些地方和天真很像,真实而纯良,是我喜欢的人儿。
整本剧可谓通俗易懂,以亲身经历或者他人经历讲述着一个个小道理,这些道理我们不懂嘛,当然懂!但是被太多太多外界的东西包裹在最深处,需要遇到一些人,经历一些事,被点拨,方能浮上水面,才能印到你脑中,你心中。
看剧的乐趣也在于此吧,但是切记,看剧时要被书“强奸”,别想着去“强奸”书,看剧不在于去书中找共同之处,而在于客观去对待书中内容,去独自思考,去亲身经历,去不断感受,不断尝试,方能有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或行为准则。
超级好看好看!!!节奏快不拖拉 十分还原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