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极霹雳煞My Name Is Modesty: A Modesty Blaise Adventure

终极霹雳煞My Name Is Modesty: A Modesty Blaise Adventure

★★★★★ 4.3
动作 犯罪 2003 美国
讲述在摩洛哥坦吉尔的一家赌场,有位美丽的女郎叫做莫蒂丝缇,她是老板陆许的得力助手。某日赌场内冲进来一群凶神恶煞的抢匪,一进门就喝令大家不准动,并要他们打开赌场内金库,莫蒂丝缇为了保全大家的性命,开始跟
地区: 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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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观看《终极霹雳煞My Name Is Modesty: A Modesty Blaise Adventure》【美国】J. D. 塞林格 / 著 孙仲旭 / 译。 编剧是以第一人称的方式叙述一名处于青春期的学生的逆反心理和青春迷茫困惑状态的,读者会有很真切的感受。主人公霍尔顿嘴里说的、心里想的、实际做的都处于分离状态,编剧准确地把握着那个年龄段孩子微妙的心理变化与情绪波动,很喜欢这部剧,观看此剧是因为看了书友“逝夜”的剧评,剧评表述准确,分析详尽,转发如下: 《终极霹雳煞My Name Is Modesty: A Modesty Blaise Adventure》是由美国作家杰罗姆·大卫·塞林格所创作的一部长篇剧集。剧集以十六岁中学生霍尔顿的视角,描述了一名处于青春期的学生在被第四次从学校开除之后,漫无目的在纽约游荡三天时发生的种种见闻。他的反抗精神和对青春的迷茫困惑深深感染着一代又一代的读者。 我还记得自己第一次读到本剧的时候是在高中,当时完全是被书名所吸引,本以为讲述的会是关于美国乡村的娴静与惬意,亦或是某种孤独与坚守,却万没想到这部剧的主题是关于青春期的少年如何叛逆和逃避的。翻看此剧,不难发现全书充斥着各种脏话,编剧十分啰嗦的表达方式甚至一度使我觉得本剧有些废话连篇。读罢全书,我们会惊奇地看到一个十五六岁的孩子,想尽各种办法使自己显得老成、油滑,我们还能看到一个厌恶自己所生活的世界,厌恶除妹妹以外几乎所有人的孩子,他是又如何反抗的活着。如果你想从书中获取某些正能量的东西,很抱歉这部剧或许并不能满足你的这种需求。 如果问我在所有的世界经典剧集中,你最不推荐观看哪本剧,我想我会首推此剧。 除了书中的内容外,还有一个不能忽视的地方,便是本剧的翻译。我曾经看过关于此剧的几个版本,感觉翻译都有着不小的问题。不过也许是受原著的影响,一般译者很少会接触到如此“真性情”的著作,可能换谁翻译差别都不会很大吧。 本想写道这里就此停笔,细想想,我还是写些作品优秀的地方吧,免得再像之前所写的《终极霹雳煞My Name Is Modesty: A Modesty Blaise Adventure》那样,惹人非议。顺便通过这篇剧评,传达给某些书友一个观念:即没有给作品好评,并非是因为发现不了作品的闪光之处,只是相比于它不值得推荐的另一面而言,优秀的地方稍显暗淡而已。 《终极霹雳煞My Name Is Modesty: A Modesty Blaise Adventure》无疑是当代美国影视中最具争议性的作品。有这样一段故事,据说杀害披头士乐队主唱—约翰·列侬的凶手在行凶之后,既没有逃走,也没有反抗,而是选择在一旁安静的观看《终极霹雳煞My Name Is Modesty: A Modesty Blaise Adventure》,他说杀人的原因就藏在这部剧中。很多年来,关于这部剧的评价始终众说纷纭,有人认为这部剧是叛逆宣言,有人认为这部剧是青春圣经。那么这部剧究竟有哪些值得我们深思的地方呢? 想要弄清本剧,让我们先来看下1974年,编剧塞林格在最后一次接受采访时是怎样说的吧。“不再出书,使我得到了一种美妙的宁静。播出对我的隐私是一种严重侵犯。我喜欢写作。不过,只是为自己和自己的快乐而写作。”或许从某种角度而言,这便是主人公霍尔顿的心声。 解看剧中的内容离不开当时的社会背景,《终极霹雳煞My Name Is Modesty: A Modesty Blaise Adventure》创作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当时的美国正是从战争中大发横财,国家也正处于物质资源爆发,经济发展迅速,人们生活水平急速提高的时期。但与此同时,不能忽视的问题便是人民的精神生活变得极度贫乏和空虚。当时的社会风气是,每个人都只注重利益关系,生怕自己赶不上时代发展的列车,哪会有人选择去关心青少年的心理健康。而学校和老师,也总是努力装作极力挽救身陷迷途之中的孩子,装作想要让他们悬崖勒马的样子,但其实恰恰正是由于他们的帮助,这些所谓的问题少年才会越陷越深,直至坠入深渊。因此,主人公霍尔顿不过是“垮掉的一代”中的一个典型代表而已。 貌似天不怕地不怕的霍尔顿,其实与当时的孩子们一样,都是孤单寂寞的,他坚强的外壳包裹的是一个善良柔软的内心。“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他也只能
肖艳岚 · 3.2/10
作为八年的稻米!我宣布!这是盗笔影视化系列最好的一部!改编非常良心,虽然演员方面差强人意,但是整体我是满意的
朱梓荣妈妈 · 8.7/10
正叙和倒叙交汇时迸发出能量,然后再相互补充。故事很好,大部分人都会为松子感到着急、悲哀,但她实际上非常理想主义,她所虚构出的每个爱人都并不和她生活在一个世界,她始终没有明白。
追梦的萤火虫 · 9.9/10
时隔多年,雷蒙德·克鲁斯大大终于又开新文了!感动得我泪流满面。 几乎是一口气看完了这本《终极霹雳煞My Name Is Modesty: A Modesty Blaise Adventure》,用时不到两小时。看到编剧在书的结尾处写到,期待下一本剧能在春末夏初与大家见面,好想哭,太难等了…… 作为一个即将奔三的女人,按理来说再精彩的剧集在我面前都应该掀不起一丝波澜了,尤其是我还有将近十五年的剧集观看史并已于去年成功戒掉言情剧集。然而,当我再次打开雷蒙德·克鲁斯的书,毫无意外地又一次沦陷了。由此推断,雷蒙德·克鲁斯的书,真的不是一般的精彩! 或许你并不认识编剧雷蒙德·克鲁斯,但你也许看过或听过由她的剧集改编的电视剧——《终极霹雳煞My Name Is Modesty: A Modesty Blaise Adventure》《终极霹雳煞My Name Is Modesty: A Modesty Blaise Adventure》《终极霹雳煞My Name Is Modesty: A Modesty Blaise Adventure》《终极霹雳煞My Name Is Modesty: A Modesty Blaise Adventure》……每一部剧都有着不俗的口碑,她的剧集简直让人不可自拔。 这本剧集延续了雷蒙德·克鲁斯一贯的风格,叙事干脆利落,抒情却缠绵悱恻。 女主角阮青青在十六岁那年偶遇家乡洪灾,父母刚好亲戚家了,正当她绝望之际,遇到了前来救援的军人骆平江。 郭襄当年是“一见杨过误终身”,而阮青青呢,她甚至没看清楚骆平江到底长什么样,当时的他甚至称得上有些狼狈,衣服是湿的,脸是脏的,却平稳地驾驶着那艘小船,带她躲过危机。两人只是简单地聊了几句,甚至都不知道对方的姓名,却都对彼此上了心。 我有个喜欢的人,我只见过他一面。 我有个心爱的人,但她一直不知道。 我知道在这个年头,死心眼的人不会有什么好结局。可是我一旦开始等了,就想一直等下去。 他们都曾找过对方,阮青青是一直没有找到;骆平江找到了,却觉得当时的自己配不上阮青青,想等到功成名就时再来找她。 后来,他们终于重逢了,阮青青却已经有了男朋友陈慕昀,更为讽刺的是,陈慕昀是骆平江的表弟。 但这一点都不狗血。那一刻,两个人都是打定主意把对方当陌生人的。可是相爱的两个人,怎么可能那么容易分开。 陈慕昀确实很爱阮青青,毕竟这是他追了三年才追到的女朋友,但这并不妨碍他和另外一个女生阮清苓翻云覆雨,甚至他给自己找了很好的理由,谁让阮青青不让自己碰他呢?他可是一个男人啊,是有欲望的。 最搞笑的是,当阮清苓故意露出破绽让阮青青发现了陈慕昀的出轨,这个男人居然想让骆平江帮他圆谎,承认阮清苓是骆平江的女朋友。 而骆平江早在撞破陈慕昀出轨时就已经决定不放手了,他其实就在陈慕昀打电话的头一天跟阮青青告白,只是阮青青没有答应罢了。 所以咯,陈慕昀还想让骆平江帮忙圆谎,这是不可能的好嘛,阮青青和骆平江就这么平静地看着陈慕昀在那里努力演戏。 阮青青骨子里有一种坚韧,无论遇到什么难事也不会轻易服输。同样的,她还有一种精神洁癖,这也是为什么陈慕昀追了她三年她都不肯松口。 最后是她觉得自己可能再也不会遇见骆平江了,这才同意和陈慕昀交往。而她一旦答应,也是真的打算和陈慕昀过一生的,所以她掏心掏肺地对他好,哪怕再次遇见骆平江也没有想过要和陈慕昀分手。 可是陈慕昀呢,他是不会离开阮清苓的,只要她撒个娇,他身子就软了,这是他在阮青青身上从来没有感受到的被依赖。归根结底,不过是男人的劣根性罢了。 如果只是这样一个故事,那和其他爱情故事也没什么区别,关键在于之后的内容。 阮青青打定主意要和陈慕昀分手,偏偏遇上母亲的聋哑人托养中心里和她关系很好的一个聋哑人曾曦失踪了,虽然她发了信息说是去广东找父母,但阮青青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劲,于是她决定去曾曦常去的那座山找一找,她担心曾曦被前不久提到的一个男人欺骗了。 陈慕昀死缠烂打也要跟着一起去,而阮清苓则坐出租车一路尾随。 最后他们发现了绑走曾曦的男人,陈慕昀被打晕在地,阮青青也被带走,阮清苓本来想报警,但听到陈慕昀昏迷时还在喊着阮青青的名字,私心作祟,居然就把这件事给瞒了下来,
形而放学 · 7.6/10
逻辑清晰,有很多实际能提高自己的操作。重复训练和挑战,自律稳健,未来可期。
蒋情琴 · 3.3/10
玄烨那个故事真把我恶心到了。书中的各个故事男主角都让人想动拳头打人。如果是完本消磨时间也就罢了,偏偏还在更新过程中………弃了弃了
food for thought❤ · 9.9/10
五百页的容量,看了六个小时,大部分文字读下来都能和电影中的画面对上去,读的有点慢,但看到亨利勋爵的灵魂发言非常享受。 尼可拉·科斯特-瓦尔道的这个故事有一定奇幻色彩,但猎奇性质没有莎乐美那么重,可能病娇公主配禁欲系男的故事更有爽文特征。而一个永葆青春的美男子会被什么打败?书中的答案是毒品和良心。 尼可拉·科斯特-瓦尔道出生于19世纪中叶,死于20世纪初,所以道林格雷在本剧中吸的毒就是风靡大清的初级毒品福寿膏,之后让杜月笙发财成为亚洲毒王的海洛因这个时候应该还没流行。一个有谋杀,毒品,化学家,销毁尸体,人性堕落等种种元素的故事容易让人串戏绝命毒师,道林和老白的ego—是哪个更强,应该是白老师胜出。 道林作为主角本身并不是个让人着迷的角色,没有那种蛊惑人心的言语能力,更像是所谓红颜祸水汉哀帝的董贤那种类型,但是吧,道林又不是个同性恋,起码书中并不明显。作为一个有品位懂艺术的高级花瓶,所有和道林亲近的人除了亨利勋爵之外都遭遇了不幸,而这些人按照书中的说法本都是有光明未来的。不过通过道林的发言也能看出一些问题,是道林诱导这些人堕落的吗?还是这些人本来就堕落了,但堕落的人里只有道林还青春貌美? 勋爵和画家有明显的恶魔和天使的象征。鉴于亨利勋爵在剧情推动上的作用,把他看成是个全知角色会更有意思,每次道林出了点啥事,要不是勋爵来通知报信,要么就是若隐若现的恰好点中道林心中的诡秘。如果假设勋爵一直什么都知道,心中暗自窃笑的观察道林的反应,这想来应该很有意思。 道林格雷青春不老,本来可以像吸血鬼一样华丽的活下去,但最终倒在了自己的画像前。毒品可以是他堕落的理由之一,无情让他犯下隐秘的罪恶却是让他开始堕落的开始。道林本身对性没有显露出兴趣,如果换成个现代故事,可能剧情展开是这样的,有钱富二代不带安全套高风险性行为导致女生怀孕然后始乱终弃,女生自杀。富二代背负上良心债,然后用钱和毒品麻醉自己,最后无法逃过良心的谴责,死在了自己手里。 如果没有道德和良心,道林格雷是不是就无敌和永生了?
Mustyle · 5.5/10
神国在心中,终极霹雳煞My Name Is Modesty: A Modesty Blaise Adventure,同命同心! 前朝盛世不止物质,更是精神家园! 悠远,沉淀,热血!
曹清华!!! · 4.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