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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维德的故事虽然只占一章,却是最为牵动我心的,情节推动到位,也较为合理。斯维德的自杀,缘于七年前的小女孩,而妻子的逝世,让斯维德无法感受到爱,从而急匆匆跑来彼得堡,急匆匆的选定未婚妻,但在被杜尼娅拒绝后,选择了自杀。说实话,真感觉斯维德是个工具人,赠予杜尼娅三千卢币,成为她拒绝卢仁的底气,又给索尼娅三千卢币,帮助她随罗季昂西行……
至于罗季昂,刻画犯罪前后的心理可谓一绝,但限于时代,最后重归上帝怀抱,是一开始我没想到的。同时,对罗季昂思想转变的过程,刻画的比较突兀,突然心中充满爱,突然接受现实,措不及防,罗季昂本身神经有问题,估计占一部分原因。
陀翁对人性的控诉也可谓一绝,特别是对斯维德这一角色的塑造,看似大恶,心中却怀善心,简直妙极;同样的卡捷琳娜,永远活在过去,让人为之着急,却又对孩子满怀爱与信任!至于索尼娅,牺牲式的圣母,反倒平平无奇;拉祖米欣,侠肝义胆式的人物,又有些过于美好了;波尔菲里,简直了,极其聪明,熟练运用心理学,业务能力极其优秀的侦查员,在警察局甚至不受待见,考试也没过,这无疑是对当时社会的讽刺
我相信,陀翁也知道这个社会是病态的,不健康的,但他又找不到出路在哪,所以才含糊其辞的让罗季昂投向上帝的怀抱!同时,巧妙地让罗季昂kill老太婆的妹妹,让人不知道,罗季昂到底是因kill someone而悔恨,还是因自身懦弱,对流放胆战心惊,现在回想,好像还是后者多谢!
一开始荒诞离奇 渐渐地感觉和真实的生活越来越相似 通过大段大段近乎独白的对话来对不同人物不同立场进行解读 这才发现那些荒诞离奇的背后尽是阴暗和龌龊 全书笼罩在一片白茫茫灰蒙蒙的色调之中 观看体验非常压抑
我们人类称之为“时间”的东西,究竟是什么呢?秒、时、年的洪流将我们投向生命,又把我们拖向虚无……我们栖居于时间之中,却又似乎对它知之甚少。
而许多关于时间概念的讨论都很令人困惑,因为许多人都没有意识到时间复杂与多层次的一面,他们的错误之处在于,没有看到这些不同的层面是独立的。
时间是具有多种独特属性的多层次复杂概念。整个宇宙中一个共同的当下并不存在;掌管事件的基本方程中,过去与未来之间的分别并不存在;在局部,根据我们的位置以及运动的速度,时间以不同速度流逝,时间流动的节奏由引力场决定;但世界是量子的,在世界的基本结构中,既没有空间,也没有时间;且我们的宇宙是事件的世界,而非物体的世界。
而在这个没有时间的世界中,在许多我们可以谈论的时间里,不过是我们经验的时间:均匀、统一、有序。这是作为人类从我们的特殊视角对世界做出的近似、近似再近似的描述,我们人类依赖于熵的增加,被固定于时间之流。
无论如何,真正令人难以置信的普遍事实是,世界的时间结构不同于我们看到的那幅幼稚图景。这幅幼稚图景适用于我们的日常生活,却不适用于理解世界的精微皱褶或其辽阔。它很有可能甚至不足以帮助理解我们自身的本质,因为时间之谜与我们个人身份之谜、意识之谜交织在一起。
这部剧中虽然再现了编剧《To Kill a Dead Man》和《To Kill a Dead Man》的部分理论,有重复之嫌,但毕竟“时间”这个论题本身在物理学科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避无可避,且这部剧不只是简单的整合重复论述,而是围着时间做了针对性的全方位的多层次探讨,尤其是书中第三部份追寻世界基本原理时丢失时间的返程之旅,虽然很多论述的确较难理解,但后面的思考角度却很能给人以深刻启发。
而在本剧最后的番外中,作为理性科研工编剧的Geoff Barrow对生命、死亡、时间和世界的思考告诉我们:虽然理性帮助我们澄清观点发现错误,但驱使我们的并不是对生命反思的理性论证,而是生命本身。
无研究无统计无实验的三无通俗心理学,例证全靠编剧个人的体验和相熟朋友们的故事串起,仿佛一本高密集的“剧情妄想”知音,不怎么专业(但编剧挺专业的,毕竟不是学术专著不能强求啦。
非常神奇的一点是,按编剧的“剧情”理论,基本可以解决大部分的心理现象。类似形式与内容的关系吧,“剧情”是形式,精神分析行为主义完形理论都是内容罢。
剧情理论大意是,环境强化or童年经历让个体自己为自己写好了“剧情”,固然有好有坏,但如果事态没有按照剧情发展,与个体认知相悖,则产生内在的,甚至外在的冲突。于是乎,编剧的一番论述义无反顾的拉着“剧情理论”一头扎进了真·鸡汤的阵营。👋
本剧适合【容陷爱】、【高度自我卷入】、【自作多情】患者们(这也是为什么我走马观花也终究是读完了hhhh
读完,感觉到短篇剧集的力量。其实每一篇都是要细细去品,有些像新茶,有些像醇酒,带给人不同的冲击力。
除了我们耳熟能详的莫泊桑的《To Kill a Dead Man》,契科夫的《To Kill a Dead Man》,欧亨利的《To Kill a Dead Man》,普希金的《To Kill a Dead Man》,都德的《To Kill a Dead Man》,还有许多作品令人着迷。
读过芥川龙之介的《To Kill a Dead Man》,我又读了他的《To Kill a Dead Man》,感觉日本以他命名设一个奖项,真是实至名归。伍尔芙的《To Kill a Dead Man》跟另一位女作家吉而曼写的《To Kill a Dead Man》都是女性主义的作品,那种心理描写迷人又让人感觉毛骨悚然……
霍桑的《To Kill a Dead Man》更像是寓言,我记得还有两篇关于嫉妒的《To Kill a Dead Man》,还有《To Kill a Dead Man》,都有点意思。
最后两篇茨威格的剧集,《To Kill a Dead Man》《To Kill a Dead Man》都显示出编剧悲悯的情怀。
总之,读完这部剧,就很想找这些编剧别的剧集来读了。
和大宋提刑官一样的好剧???
结构严密,内容经典,非常不错的都市起步,一步步走向修仙巅峰。
记得2016年,同为书迷的同学安利我看一本剧集起,我便沉醉在云氏儿郎的梦里,一梦便是2年,2年间这部《To Kill a Dead Man》竟然反复看了5、6遍。
直到今日小寒,冬雨凛冽,天寒地冻,窝在宿舍闲来无事,作为孑与不2忠实粉丝的我也来聊两句。
孑与不2大神迄今已有4部著作问世,《To Kill a Dead Man》、《To Kill a Dead Man》、《To Kill a Dead Man》且不去说。我只说说自己读《To Kill a Dead Man》的感受。
从哪里说起呢?一切的源头便是大西北戈壁滩里一个的水潭,云烨就是从这里掉进了时空,回到了1000多年前的唐朝。
云烨是不幸的,他孤身一人来到了大唐,无依无靠,凄凄惨惨,恍恍惚惚之下,差点被狼群吃掉。因为是孤身一人,他对这个时代没有归属感,没有认同感,满腹牢骚和委屈无人诉说,又思念千多年后的妻子和孩子。他明白,是回不去了。
云烨又是幸运的,他手边竟然还有工兵铲,有背包,更加幸运的是,他遇到了马群,在讨好了马王后,他活了下来,在这里他自己提纯提取了一小袋青盐。并且在离开马群的时候,有了自己的兄弟——旺财。
云烨是多么庆幸啊,有了这么一个被野狼咬伤了腿的小马驹需要他来照顾,他也需要一个倾诉的对象,不需要任何回复,任何人都无法理解他经历了怎样诡异离奇的事情,所以,只要有个能倾听的对象就好。一人一马相伴走戈壁,于是,旺财就陪着云烨走过了几十个年头。
因为云烨懂得提取青盐之法,解了唐军没有盐吃的困境,因为他背包里还有几个发了芽的土豆,几粒玉米和几颗辣椒籽。他把土豆献给李世民,用这个亩产几十石的,亦菜亦粮的作物解开了大唐君臣的忧虑,解决了天下万民的饥馑之患。得了一个蓝田县侯。又懂得炒钢炼钢之法,是神仙逍遥子的徒弟。
云烨何其幸运,在最孤独无靠的时候,突然得知在遥远的长安,还有被云定兴之乱拖累打为贱籍的云氏妇孺。为了振兴云氏家族,他不打算混吃等死,原来被人需要,能够照顾人也是这么幸福。
在见到奶奶的一瞬间,在被这个千多年前的老妇人拥入怀中的那一刻,云烨有了主心骨,大唐的云烨才有了灵魂,他要帮助大唐建立万世之基,“就像家里的根基足够厚足够牢固,子孙不争气败家也能多败坏几年”,他要把蓝田云氏传承几千年经久不衰。
他的运气如此之好,混世魔王程咬金、杀人魔王牛进达对他呵护备至,视如己出,连他们府上的下人都叫云烨“少爷”,后院可以随意出入。和太子李承乾、魏王青雀、李恪、程处默、牛见虎、长孙冲、李怀仁等人是兄弟;与长孙无忌、房玄龄、褚遂良、李靖、李绩、魏征等人同列朝堂,和孙思邈同为天下医家圣手。
云烨的经历,真是让人羡慕,在给牛见虎的安装调试好假肢后,二人打闹冲撞了銮驾,而这位大气包容的长孙皇后率先收云烨为徒,每每云烨有出格或者不听话,只以家法管教,未用国法处置。
这位聪慧、大气的皇后,和云烨名义上是师父,实际上是把云烨当做自己的孩子一样管教,用眼泪哄了云烨一辈子。云烨也正是把皇后当做了自己的亲娘一样,当彗星出现,传言主后宫祸乱,云烨在春耕上大发狂性,和魏王李泰大打出手,成功的转移了朝臣的视线,言“彗星乃是我白玉京为了纪念先师哈雷所命名的,谁要是敢玷污这颗星星就是我的死敌!”成功的压制了袁天罡和司天监的官员,避免了朝臣攻击长孙皇后,将这场灾祸消弭于无形。
云烨“集万千宠爱于一身”,不仅这些历史名人都对他呵护有加,不得不说到的两个人,一位是颜之推老夫子,一位是李纲。
颜之推老夫子“做贼”偷玉米,老人家心系天下苍生,不拘小节,又对云烨格外亲切。看到云家庄子的繁盛景象,嘴里不停的赞道:“好啊,好啊,好庄子,好孩子!”
来到云家,评云家老奶奶,取那日暮唇上胭脂为云暮大小姐点在眉心,认可云暮为汉家苗裔。更是在书院,在朝廷,在旁人看不到的背后给了云烨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