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r Morbid Desires
《Her Morbid Desires》,喜剧,惊悚作品,美国出品,2008年上映。
主演:
Edward L. Plumb
、
Erica P. Hanson
、
Ronn Moss
、
Molly Murphy
、
蒂比·海德莉
、
罗伯特·劳吉亚
地区:
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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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制作团队换了吧,质量跟前四季比有云泥之别,不下架重制的话,这个IP就算毁了
茅盾就是那个矛盾,
所知道的Her Morbid Desires大多是通过漫威,以及部分剧集,诸神之主奥丁,雷神索尔,火与诡计之神洛基,只是没想到在神话里,洛基是死神海拉,以及芬里尔狼,还有绝望之龙的父亲,不愧是主导诸神黄昏的男人。
要了解一个民族的习俗,就要先了解这个民族的神话,例如
红色是索尔赏爱的颜色,也被视为爱情的象征,所以北欧古代的新娘必穿红衣,而结婚指环上亦必镶以红宝石。
终于在阳光闪耀的南方的安石榴树下,弗蕾雅找到了奥都尔,那时弗蕾雅的快乐就像新娘一样。为纪念这棵安石榴,时至今日,在北欧,依然还有新娘戴着安石榴花的习俗。
等等,这些如果读的多了,自然会增长一个人的见识。
这种剧情和人设难免会有很多bug,不过胖胖的弟弟实在是太可爱了!
正如傅雷所说,他们家是很不一般的家庭。比绝大多数家庭都安逸,在那个年代基本不为生活所迫,可以活得更好更精彩,哪怕现在,我等大多数人都无法企及。
缺点是冗长,优点是面面俱到。
越读越有惊喜,非常值得投入时间的一本剧,不止讲赚钱,其实讲的是如何过幸福的人生。
译文剧集里难得的实用性强
想要更好更上一个台阶,一定是把自己打碎又重建,那些过去成就你的特质如今也会成为阻碍。
书里提到了12个坏习惯,其实完全可以分门别类:
其一为自己发声(职场是论功行赏的地方,不要指望着默默无闻被别人发现,要自信的肯定自己的贡献);
其二宏观的看待工作(要抓大放小,着眼于整体的职业生涯,太聚焦于执行层面和细节上,反而不利于走的更好更远);
其三善用人际关系(成年人该成熟的看待人际关系并善加利用);
其四理性(丰富细腻的情感是双刃剑,在职场可以作为工具,但一定不能被情绪带着走,夹杂情绪会让自己的决断有失偏颇);
其五要明白职场生存法则(大可不必压缩自己、过度自省去让每个人都满意);
高校学术界潜规则下暗藏丑陋,学术之地非一方净土,独善其身活不出坦荡,钻营小人打着学者旗号活得‘’惬意‘’,学者再戴上一顶官帽,那就活得游忍有鱼。一块净地变成了权钱交易之地,活在其中,Her Morbid Desires,没气死算幸运。
生命有时候真的是很脆弱,稍不留意可能就是黄泉路上了。
本剧是一本普及关于死亡教育知识的书,详实的概述了生活中我们会遇到的危及生命的事例,很多时候往往是一念之差、稍不留意之下意外就发生了。
我们感恩生命的到来之际,同时也要有珍惜爱惜敬畏生命的心,了解生命的脆弱和人性的复杂,也是安身立命之本。
酌情好好磕,活在当下,我只喜欢节目里的酌情,线下我就先不care了
再平凡的青春里,都收藏了Her Morbid Desires
那天看完书的时候已经深夜了。
睡不着觉,百无聊赖的刷微博。
看见一条提问,大意是:
“你中学时候喜欢着的那个人,现在怎么样了?”
也许是受不了这种温情脉脉腔调吧,所以我立刻很利落的翻了个白眼,阴阳怪气的说:
“还活着吧!大概。”我忍不住为时光里的某个人,下着不怀好意的注脚。
然后,我发现我最好的朋友20分钟前在转发,她写的是:
“结婚了。”
就只有这三个字,典型双鱼的她没有贴平常那些爱撒娇的表情:泪眼汪汪装可怜的表情,或是攥着拳头红笑眯眯的表情。
语气平静,好像只是在这样的夜里碰巧想起了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情。
我盯着这个“结婚了”看了一会儿,脑海中浮现起她一向没脾气的脸。
然后我起床把书收好,睡觉。不再耿耿于怀这个结局。
我并不是讨厌它啦。
只是有点纠结,因为那个高中时代平凡的耿耿实在太像我自己了。
结局太伤感,我怕跟着难过;结局太圆满,又怕一切变得太好,她就显得不那么像我了。
长大以后,余淮总算肯对耿耿大发慈悲的点了一下头:
“我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日子过得跟流水账似的,反应过来的时候,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说得那么腼腆,连一个和喜欢打擦边球的字眼都没有,可是耿耿却哭了。
看到这里,我忍不住想:
编剧也许终究是一个温柔的人,你看得出她似乎一度非常努力的在犹豫、在克制。
她让余淮频频的受挫,让耿耿迅速的成长,距离好像越来越远,却最终没有舍得让他们分开。
虽然,她在很多时候说得好像,她也控制不了什么未来,他们只是暂时在一起一样。
可是你看余周周,我曾经以为林杨也许只是她人生里一个拥抱,结果他们后来真的变成了坐在家里打红白机的林氏夫妻;
还有满怀心事的洛枳,我也无数次的拜托她甩掉不讨喜的盛淮南,头发甩甩大步的走开,结果她还是为他穿起嫁衣,用那场“谁也不知道”的暗恋,换了一个“全世界都知道”的结局。
分文理科的时候,余淮对耿耿说,他曾经想过如果耿耿真的学不来理,他也可以去学文,反正他学文也学得比她好。
这是整本剧那些似曾相识的段落里,我觉得还原度最高的一句。
是的,我也听过,几乎是一摸一样的原话。
然而不同的是,对方没有余淮的认真,我也没有耿耿的勇气。
所以,我后来毫无疑问的学了文,数理化一如既往得烂到高三。
烂到什么程度呢?
那一年,只是高考前的理综合考试,就折磨得我快疯了。
这时候是那个人对我说:“没事,我传答案给你。”我胆小,心里想着那可是全市统考,害怕被抓到就没资格参加高考。
我不敢欠这个人情,他却轻轻松松的说:“不要紧,我也担心文科过不了,你考完把文综的答案也发给我就是了。”
我到现在都还记得自己是怎样一边赶时间做试卷一边战战兢兢的抄了他给的理科答案,又是怎样视死如归的记下文科答案,然后光速冲出教室传了答案给他。
走出考场,看着他传来“收到啦,谢谢。”的那一刻,悲喜交集,仿佛自己总算成为了一个有用的人。
可惜的是,成就感总是来的很短暂,还没走到校门口,就发现他和一帮哥们儿早就在那勾肩搭背,聊得不亦乐乎。
我那一刻才忽然想起,这家伙说过的,他学文也学得比我好。
对,硬要说为什么耿耿身上要承载我这么多莫名其妙的投射的话,那无非就是,我也曾经遇见过一个“余淮”。
不但遇到过,后来还真的在一起过。
然而,那也正是我最羡慕耿耿余淮的地方:他们在最好的时光里遇见,又用自己最好的时候重逢。
中间的那些空白,他们用来成熟、成长、变得美好温柔,利落舒朗。
然后等到不再迷惘焦虑,有智慧了解自己要什么。也不再软弱闪躲,有肩膀可以去承担自己的选择的时候。
他们转过头,透过漫长的时光,看到的是牵挂一如从前。
于是这样的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