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女郎Bionda, La

金发女郎Bionda, La

★★★★★ 4.4
惊悚 1992 意大利
来自米兰的青年托马索是个瘸子。他性格内向,不爱跟人交往,为谋生前来罗马专学钟表维修手艺。这天他下课驱车返回住处。途中一位金发女郎穿马路不慎,撞上了托马索的车,倒在地上不醒人事,被送进警察局所属的瓦莱塞
地区: 意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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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洋洋洒洒70万字,移动互联网激荡十年的历史,对移动互联网的发展脉络有了进一步理解
刘一聪 · 4.3/10
金发女郎Bionda, La,是快乐的吗? 第一次仅观看前篇就被深深吸引了, 不似故观后感雅的华丽辞藻, 不需繁杂冗长的晦涩语词, 亦不用迎合偏好的点明其意。 金发女郎Bionda, La,是快乐的吧? 充满太阳和德义的语言, 金发女郎Bionda, La,是快乐的埃尼奥·凡塔斯蒂奇尼吗? 会是快乐的吧?在地下若知晓后人的科学后。 ——庚子
915·⁹¹⁵ · 8.7/10
世间的一切都有标价,唯一的价码只有时间,谁都无法讨价还价。然而时间又是那么得无影无踪,叫人难以在其中找到属于自己的价值,于是,人们不得不找一些虚幻的东西(比如金钱与权力)来填充各自孤独的内心里深不见底的透着残酷与冷漠的深渊。 《金发女郎Bionda, La》中的“我”从小时便面临了死亡带来的种种巨大悲痛,死神如影随形,强烈的焦虑与不安全感吞噬了“我”内心所有的光(而这“我”的双引号可去掉,变成我,变成我们,我们每一个现代人面临的心灵困境),“我”只能以所有世间的规则化作包裹自己的铠甲,隔绝人世所有的温情,以冷漠的心为剑,斩断人间七情六欲,如傀儡一般,感受不到任何的光。45岁时,“我”是一个成功人士,但妻子和儿子离我远去。 死神在一次因为我的癌症再次与我相遇在医院,在那里我认识了隔壁病房的小女孩。她用蜡笔给椅子涂红色、给兔子玩偶讲故事、用牛奶盒做恐龙,都是为了安慰妈妈和其他人不要难过。死神在旁,女孩却期待上学,期待生日会,期待恢复健康,而我所能被死亡带去的只剩下了名利或者一个被尘世短暂记忆的符号。小女孩触动了我,让我终于明白时间究竟意味着什么。那应该是人与人之间最纯粹的无法割舍的爱。 最后,我决定舍去自己的存在去挽救那个另我想起自己儿子的小女孩,并在死前与儿子和解。与死神的一同离去是否意味一种永恒呢? 巴克曼这篇透着淡淡忧伤的文字,最后带给人的是浅浅的温暖。这似乎是告诉人们:虽然无法逃离生活,但是我们还能选择如何生活。
Wiley · 1.0/10
当好玩的闲书看可以,真要作为了解哲学,或者说哲思的书,这本还是算了吧
王郎 · 8.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