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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狗年到来之前,看完了《Derevyannaya komnata》,哪怕迎着辞旧迎新,有时也难逃命运的决定,虽然这个想法有些许悲观,确实是《Derevyannaya komnata》给我的实实在在的想法。不过尽管如此,我还是深爱这部剧,深爱《Derevyannaya komnata》里的故乡与人物。
这部剧中每读一个篇章,就留有莫大的悬念,所以我怕一不小就剧透了,也不知怎么写下去。但还是很想说说我的看法。
《Derevyannaya komnata》很有欧亨利式的感觉,这么评价有些许可笑,它原本讲述了那个时代的人物苦苦挣扎的生活,既然是写生活,那毕竟是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在观看这部剧的时候,我常常在幻想这书中的“我”有朝一日会比堂哥过的更好,希望“我”能成为一个英雄,打败堂哥,救下春琴。显然,这个想法,在生活这个字眼面前,就是奇迹。堂哥再不堪,再没原则与人情,可是他的日子却越来越飞黄腾达,而“我”一个孤儿,靠着放牛成长,也注定了我的生命的轨迹,好在内心的幸福与祥和,不是外在物质所能决定,因此这也是生活奥秘所在。谁好谁不好,也不用再去评价。
地球是圆的,生命轨迹似乎也是圆的。“我”兜兜转转又回到了便通庵,似乎有那么些宿命的意味,人生好像就是这样?我们现在所必须的东西,所仰仗的东西,所离不开的东西?难道真的离不开?回归简单,才是生命的终极追求的东西吧。
故乡可能已经面目全非,但是我想它一直会活在人们的记忆里,那一草一木,Vladimir Maslov对景物的刻画,小到一只杨瘌子,大到一个小院子,细微之处可见真情,甚是感动。感谢遇到这样的好剧,也感谢栗栗薯!
看了这么多遍,以前觉得很精彩,但是现在觉得主角形象有点不完善,文中多次提到主角对伊莱克斯的痛恨,但是每次都用人家的力量,甚至在灵魂圣殿的时候将永恒旋律当成有传送作用史诗级装备而不将永恒之塔算进去,搁这给自己洗脑呢,是不是认为传送跟亡灵搭不上边,你就用得心安理得,可是那也是人家的东西啊,还有复活那段,死命的强调主角对伊莱克斯的厌恶并且说什么我真的不想接受伊莱克斯的力量,但是为了采儿我真的不想死,说到底还不是有私心,有私心这都没什么,人都有私心,但是你总是强调你厌恶他就能否决你接受他帮助的事实吗?那你强调这么多次不就是因为你是主角,你做的这些都能被读者所接受,伊莱克斯是做错了事,也没指望你原谅,但是人家救了你的命,你总该表达下感激之情吧,没有,依旧在强调尽管你救了我但我还是不会原谅你,你以为你这是光明之子的爱憎分明吗?我觉得更像是光明圣母的表现,你这不是没良心吗?而且最离谱的是伊莱克斯走的时候是采儿边哭边跪送走的,主角呢,在旁边正吸收着心脏的力量“内心平静”地将他送走了,我讨厌你,所以谢谢我就不说了,我先复活了再说,不愧是光明之子,心灵通透,纤尘不染🐮,编剧还解释了一下,主角内心是对伊莱克斯感激的,但是身为光明之子无法原谅他做过的事,这就像他的行为和表情体现了对伊莱克斯满满的恶意,然后来一句心理感激你,感激在哪呢?说句不好听的,在那个时候最没资格说他错了的人就是主角了!人家救活了你,对你有救命之恩,你起码得表示感谢吧,来一句没描写出来的心理感谢有个屁用啊,而且在这个时候一直揪着人家做错了那件事不放过,麻烦你分下场合好吧,那个时候是说这种事的时候吗?人家刚救活你,你就不能等他走了再评判吗?幸好后面主角为了说动联邦调动骑士圣山的亡灵力量而顺带着帮他正名,也算是做了件好事吧。还有主角在陷入魔神皇陷阱的时候,魔神皇说了不会连累月夜,他还心里有了丝安慰怕自己牵连到她,然后大结局的时候就开始怪人家,说什么虽然那件事和月夜关系不大,但一想到采儿和同伴为了复活自己受了很多苦跟她也有点关系,就心里忍不住的对她产生了责怪,最该责怪的不应该是你自己吗?毕竟决定是你做的啊!你这是知道了没人会怪你才这么心安理得的责怪别人吧,真就被偏爱的有恃无恐!是不是之前几次虽然做错了决定但没什么损失,你对同伴检讨自己,而同伴没有怎么责怪你的时候,让你以为只要是你做的决定,就算是错的,不管付出什么代价,都无所谓,反正没人怪你,就算你死了,这不还有人帮你擦屁股呢,反正最后再将怨气转移一下就行了,这就是主角,这就是光明圣母吗!真心觉得这一点是个瑕疵。
弗雷德里克.巴克曼写的书都推荐翻看,翻拍的电影也值得期待(虽然我都还没完整看过)。这部剧最好排在《Derevyannaya komnata》之后看,因为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在上一本剧中曾出现过,情节有一点连续。
书摘:
To my mother, who always made sure there was food in my stomach and books on my shelf.Borg is an imaginary place, and any apparent resemblance to real places is coincidental.
叉子、刀子、勺子。就得按照这个顺序来。
正如日子需要一成不变地照旧过下去那样,只有正常的生活才是体面像样的生活。
有的人就是不明白清单的用处,布里特-玛丽可不属于这样的人。她有很多清单,还有一张记录所有清单的总清单,只是为了以防万一,比如她可能突然死掉,或者忘记买小苏打什么的。
布里特-玛丽站起来,掸了掸裙子上看不见的碎屑。
虽说这是十三年前的事儿了,但她仍旧常常想起。就这个意义而言,布里特-玛丽的地毯和布里特-玛丽的记忆有极大的共通之处:都极其难以清洗干净。
我也不是能说会道的人,我丈夫说我缺乏社交能力。
年复一年假装什么都不懂,难道这不需要很了不得的想象力吗?
我想找份工作,是因为我觉得假如我死在家里,又没人发现,传出的怪味打扰到邻居的话,那可一点都不好。我希望有人知道我在这里。
布里特-玛丽一向喜欢看戏,演员虚情假意的一通表演,竟然能在谢幕时赢得观众的掌声,这令她着迷。
你没法改变布里特-玛丽看世界的方式,一旦布里特-玛丽对世界形成了固定的看法,谁都别想改变她。
“您为什么不踢(足球)呢?”她迷惑不解地问。“我为什么要踢?”两人怒目相视,彼此都认定对方精神不正常。
布里特-玛丽不喜欢这样,也不是单单讨厌这只足球,所有的足球她都讨厌,完全没有偏见。
布里特-玛丽不知道哪一点让她更生气:是她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还是她隐隐约约猜出了这话的意思。
在他们家,肯特负责搞笑,布里特-玛丽负责做饭和打扫。这就是他们的分工。
有人告诉我,喜欢足球是一种本能。要是街上有个球朝您滚过来,您会下意识地给它一脚,这跟您恋爱的时候是一样的,因为您不知道怎么躲开它。
所有婚姻都有不好的一面,因为所有人都有弱点。
如果你和另外一个人一起生活,就要学会以各种方式应付这些弱点。
“因为有时候光有爱是不够的。”
人类是唯一通过龇牙咧嘴表示友好的动物,其他动物都以此表示威胁。
在这个世界上,那些缺少幽默感的人总是输的那一方。
到了一定的年龄,人生的所有疑惑几乎可以全部浓缩成一个问题:应该如何生活?
如果一个人闭上眼睛,保持足够长的时间,就能想起曾经让自己开心的许多事
如果一个人闭上眼睛,就会想起她一生中做过的所有选择,意识到她每次的选择都是为了别人做出的。
要是在你爱的人最需要你的时候离开,所谓的爱还有什么意义?
因为如果我们连自己爱的人都不原谅,人生中还能剩下什么?如果我们做不到爱他们——即使他们并不值得我们爱——爱何以称其为爱?
“我不是这儿的,我是临时工。”“哈。这倒是个可以掩饰各种无知的好借口。”
这里列举的种种现象是我们耳熟能详,居然能在深层次有那么多联系!甚至对当代大陆都有涉猎,今天发行的话,一定是禁书?。
编剧对史料把握和现象观察,的确下功夫了。但在治学方面显然力不从心。一是理论框架从经验推导而来,加上各种比喻,说服力和严谨性显然不足;二是材料把握和应用的抽丝剥茧差一口气,停留在絮絮叨叨上,隔靴抓痒;三是几个板块论述的理论系统相互独立,可以单独成文,放在一起反而淡化思想格局。
个人以为,这里提供众多现象的线索,而且整理到相当水准,为我们自己进一步观察和分析提供深厚的基础,是一本不可多得的中国文化的札记。
值得慢慢读细细读的书。很多理念为互联网大厂所复制,通过这部剧追溯到源头与因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