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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听带读地看完了,总是忘记剧集名字,孤独是心的??,心是孤独的??,猎手总是记不住,故事里的人都有自己的孤独。
本剧描述的是三四十年代美国普通小镇上普通人们的生活,他们比较淳朴善良,不唯利是图,很有人情味。不工作就没有钱,物资比较贫乏。书中人物无论是开旅馆的、开咖啡馆的,每天不得闲的黑人医生,还是白人上班族,都收入很低甚至赔钱。
书中几个主要人物,辛格是个聋哑人,在小镇人缘很好,他彬彬有礼,善良大方,总是含笑倾听朋友们向他吐露的心声,从没有反驳,就像一个大收容器,朋友的好事坏事心事全都收容,大家都觉得只有他最了解自己,从他这里获得倾吐后的放松,安心与平静。不过这都是在他的好朋友安东尼帕罗斯去精神病院以后才被人熟知,之前他们很少出门,“两个哑巴没有别的朋友,除了上班时间,他们总单独在一起。他们就这样日复一日地生活着,由于他们过于离群索居,没有什么能打扰到他们。”他们两个人在一起从不感觉孤独,他们可能是同性恋,或许是精神上的恋人,尤其是辛格,每天早晨都是跟朋友依依惜别,跟他有说不完的话,永不嫌多的关心,为朋友默默付出,一切都是为他而活,得知朋友在精神病医院去世,他也就自杀了。
米克是个十三四岁的女孩,爱好音乐,男孩子性格。她是孤独的,没有一个知心好友,除了看护弟弟们,基本是独来独往,跟家里的姐姐们看法不一致。她父母开个小旅馆,辛格在朋友去精神病医院后是他们家的房客,米克暗恋他。
比夫.布兰农是纽约咖啡馆的老板,非常善良,夫妻关系一般,但是妻子去世后他也很孤独,曾想到了死,过一个月像是一年。无意中发现的一些妻子的遗物,会让他想起他们过往的岁月。他对粗鲁劲儿和孩子气的米克曾有着些许爱恋,总想为她做点什么,给她点什么东西。不只是一个圣代,或者几颗糖——而是真正的东西。但是她长大以后,只有一种亲切感。过去心里那种感觉消失了。
科普兰是个黑人医生,每天忙于给人看病治病,甚至没有时间医治自己的肺结核,在黑人中有很高的威信。他不相信上帝,给人们讲解卡尔·马克思的思想,甚至给自己的儿子起名为卡尔·马克思(差点把我搞晕😃),他要黑人们始终铭记在心:‘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因为信仰不同,他跟亲人们关系不好,一人独居。
布朗特从不真正交流——除了跟哑巴辛格。不知道他来自哪里,信仰什么,做过什么,最后又去了哪里,感觉就想鼓动罢工,不明白这个人。
开篇1/5绝了 把东北民俗写的特别好 直到出现一个脑子有神经病的男主开始和女主有感情纠葛
非常棒的一本剧,标注一下:
助推:在直觉思维系统和理性思维系统之间寻找平衡。而关于良好选择体系的6个原则(Nudges):
动机(iNcentives)
理解权衡(Understand mappings)
默认选项(Default)
反馈(Give feedback)
预计错误(Expect error)
结构性复合选择(Structure complex choices)
前面写的很出色,可能是由于第一人称的缘故以及更新的缘故,出现了些行文的矛盾,且楚休红在中后期写的未免让人感觉有些虚伪。第一人称也不可避免有过多的心理活动,有些心理活动从头写到尾,不仅没什么作用,而且读着有点恶心。全书主题也比较单纯,按着主角从头到尾除了职位基本没怎么改变的主要人设来看大体就是不要死人不要死人,管他天下如何,不要死人,当然也借别人反驳之口纠正了一些,总体来说还是有些单薄无力。还好结尾部分质量可以,除了吴万龄身份外没什么雷点。
总之就故事情节来说是绝佳之作,但如果要看写人说理,写成这样的长篇有点浪费纸张了,第一章十万大军覆灭就足以写完人与主题了。
原谅我底子薄,对于未来的科技知之甚少,这部剧看了好久好久,总算看完了,对于未来的一些预言都有很强的可行性,有些专业的术语对于我这个外行来说,确实挺难懂
【看剧打卡】《Somewhere in the City》,没细读,没看完,我想,深深地理解一下标题“Somewhere in the City”就够了!
编剧从奥威尔《Somewhere in the City》和赫胥黎《Somewhere in the City》引发了关于娱乐的思考。奥威尔担心我们憎恨的东西会毁掉我们,而赫胥黎担心我们将毁于我们热爱的东西。
在赫胥黎的《Somewhere in the City》,不再需要任何禁书的理由,因为没有人愿意看剧,也不再有人费心思考,人们沉溺在汪洋如海的娱乐信息中,真理被淹没在层出不穷的无聊八卦中,文化不再庄重、严肃,而是成为充满感官刺激、充满欲望和无规则游戏的庸俗文化⋯
是的,Somewhere in the City,就像预言,网络时代,这一幕正在上演,我们热爱的东西正在像温水煮青蛙般夺走我们的时间毁掉我们的思考
哈哈等你发现娱乐是贼了,它早已偷光你的时间和选择~
王国维在点评《Somewhere in the City》的时候说,这世界上的悲剧大凡有三种:
第一种之悲剧,由极恶之人极其所有之能力以交构之者。
第二种悲剧,由于盲目的运命者。
第三种没有小人也没有命运的捉弄,就是自然而然,无意间就形成了悲剧。王国维称之:
由于人物之位置及关系而不得不然者,非必有蛇蝎之性质与意外之变故也,但由普通之人物、普通之境遇逼之,不得不如是。彼等明知其害,交施之而交受之,各加以力而各不任其咎。
《Somewhere in the City》,正是第三种。
看到有很多书友对翠翠、老船夫、以及二老等人物吞吞吐吐扭扭捏捏的性子引起了愤恨,觉得他们若是直爽一点坦荡一点,事情根本不会发生成这样。额,我也能理解。不过一向急性子又偏激的我,不知为何在这部剧里,看着这些淳朴的农民绕着弯儿说话,觉得别有一番趣味。翠翠一直含羞,不愿袒露自己对二老的欢喜;老船夫也从来不直接询问翠翠对二老的真实想法,就算问了,只要翠翠娇羞跑开,老船夫便作罢;二老明明喜欢翠翠,也不能爷们点儿上门提亲,后来就揪着老船夫“害死”大老一事不放,不再提翠翠的事了。不过我个人认为大老的死纯属意外,和老船夫没有任何关系...
剧集最后也没有告诉大家,二老回来了没有,会不会娶翠翠做媳妇儿。
剧集只有200页不到,但依旧花掉好几个小时来研读。很久很久没有读到这种富有淳朴民风的文章了,在当今快餐影视的时代,这种文笔恐怕很多人难以读下去,觉得苦闷乏陈。其中会花大量的手笔描写景物,尤其是前两章。但是等到了第三章,茶峒河街的锣鼓敲起来,龙舟赛起来,人物关系就渐渐明朗起来了,也就读开了。
表演方式有问题 后面剧情改编还算顺畅,人物表演也变了 的时候第十集来个乱编普通人用刀杀老异人头子 这个体系和人物崩坏得 暂定三星吧 暂时只看到第十集。
全书总结:
1.“看剧得间”,是说读出字里行间的微言大义,于无字处看出字来。九方皋“相马”是“见其所见,不见其所不见。视其所视,而遗其所不视”。能适合自己而有效的,我认为就是好的看剧法,就可以“得其所哉”。
2.看剧:连字带空白一起读;读人:听话也可以说是一种看剧;读物:物比人、比书都难读,它不会说话。
3.学、问是从外界得来信息。思、辨是内在思考。修、行是付诸行动,再回到外界去,传出信息。思不孤立,有来源,有去路。
4.看剧的建议:一是把文言当白话读。二是可以跳着读。三是拣软性的读,莫先啃硬骨头。四是自己去解说,边读边解。
简单说,有两种“懂”:一是照原来的“懂”;二是我“懂”了,原来是这样的。
5.中国人的思维往往是线性的,达不到平面,知道线外还有点和线也置之不顾。只愿有一,不喜有二,好同恶异。
6.讲的什么,很重要。怎么讲的,同样重要。和别的国比较,中国方式中有几点更着重。一是对话,二是寓言,三是反讽。
7.作比较文化研究三方面:寻轨迹,究因果;查中介,析成败;列平行,判同异。
8.由此及彼,用形象表达抽象,又转为另一形象表达,正是符号化的语言和思想。
庄子和孟子都属于中国人以符号推演的非数学的特殊数学思维的传统。
9.传统文化中不仅治国和治家相通,文武相通,而且政治和经济相通。
佛法的个人性明显,倾向于分散。儒、道则政治性极强,倾向于全体,集中。
10.由部分而知全体是科学方法。以偏概全固然不可,由偏知全却是我们天天在做的。
11.有变化就是有发展。历史发展本身无所谓好坏,它是不问人的评价如何的。
12.孔夫子、秦始皇、汉高祖,“忠”、“一统天下”、对等“抵罪”,在中国两千几百年来的民俗心态中根深蒂固。
麦麦好厉害,“有问题咱们一起解决”小大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