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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周时间追此剧,137万字,读完也是很累的,写呢,一定更累!所以先向编剧表示敬佩,不管作品怎样,这份坚持值得学习。文章从架构,内容,写作手法等中上吧,文字的处理倒是满华丽出彩的。但有时过于铺陈,可能便如雅公主的衣服一样,色彩过于缤纷反倒沦于配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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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时近半个多月,总算把《我的红房子》读完了。
坦白讲,一开始,这部剧并未引起我强烈的读的欲望,只是翻开了,就有一搭没一搭地往下看,更多的是出于一股“把书读完”的执念。因此,书的前半段读来拖拖拉拉,只觉着书里的故事鸡毛蒜皮,书中的人物也了无意趣,滋味寡淡,平白无奇。直到刁菊花残杀“好了”、驱赶韩梅那一段,我才陡然间起了强烈的兴致。若不是夜里总太短,白天总太忙,该是要一口气读完的。待到终于翻过书的最后一页,圆满了“把书读完”的执念,心里头却久久回不过劲儿来了,仿佛魂给勾走了,扯远了。
说不清到底是触到了哪一层心思,但只觉得书中的主角刁顺子实在活得不成个人样。说来也怪,一本剧里头有那么多个人物,相继登台,接连亮相,去去来来,兜兜转转,但到了了,脑子里就只留下一个刁顺子,一个老老实实、唯唯诺诺、软软塌塌、窝窝囊囊的刁顺子。读着刁顺子的故事,脑子里不自觉地就记起了《我的红房子》里面的福贵。两个完全不同年代的人物,在被生活反复揉戳的境遇里,多少是相同、相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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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顺子其人实在是有够窝囊的,在外头窝囊着被人呼来喝去,当牛做马;到家里也窝囊得守不住个婆娘,治不住个娃。娶了三个婆娘,一个跟人跑了,一个得病死了,一个被自家亲闺女赶跑了,荒荒荡荡大半辈子也还只是个“蹬三轮的”,外人不待见,连自家亲闺女也不拿正眼瞧,实在是活得窝囊。
读的时候,对刁顺子是真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尤其对他那奴颜婢膝的模样恨得牙痒痒。可读罢追完,缓过神来一思量,刁顺子的窝囊也好,奴颜婢膝也好,到底是无奈,身为底层人的无奈。再反身一想,对于绝大多数的普罗大众而言,在追求所谓成长、所谓快乐、所谓幸福的一生中,窝囊多半总是回避不开的,又何止刁顺子一人是如此?再回过头来回想《我的红房子》里的俗世庸常,回想刁顺子其人其事,就会发现,刁顺子哪里就单单是书里的刁顺子?这刁顺子莫不正是千千万万个身边人?千千万万个身边人恰恰就活成个刁顺子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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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我的红房子》的过程中,时常被刁顺子给气到,因为他的奴颜婢膝实在教人火大,恨不能钻进书里给他安一副铁腰板。可是,气过恼过之后,又觉得自己这火气其实也没道理。一番计较之余,觉得以一个旁观者的姿态去读《我的红房子》这类现实主义作品,或许没有站对位置。这么说并非意指非得带着沉重的思想枷锁去观看,而是说,有些故事应该从现实生活的经验去观照。譬如,在读到刁顺子面对亲生女儿的一再羞辱责难却只敢背地里以“啥东西”聊作回应时,我的第一感觉是对刁顺子的怒其不争,和对刁菊花的厌恶,甚至恨不得扇其几个耳光。很显然,这种情绪是基于看客的心态才有的,大有断章取义的味道。当我把心思沉到刁顺子的身子里,以一个社会底层人的心态,以一个撅起沟子下苦人的心态,并尤其以一个老实巴交的老父亲的心态再来看刁顺子的窝囊软弱时,一切就都不一样了。
以看客的身份看剧、听故事,其间生出的诸多情绪都是经不起推敲的。在想象中过活谁不会?那太容易了!可一旦据实过招,想象中的硬朗身板根本抵不过活生生劈来的一块板砖,那砸在腿脚上的酸爽,任你倒抽几十口凉气都扛不住。
记得一个朋友跟我讲过一件事,他在陪某位区领导(据说是区里的二把手)到某省直机关跑项目时,看到这位区领导低声下气地给人端茶递水,甚是毕恭毕敬,跟印象中的样子简直判若两人。事后我那朋友忍不住向那区领导感慨,说委屈了领导。那区领导倒也淡然,悠悠然说了一句,“是你有求于人,你不低声下气难道要人家给你低声下气?”
把腰杆挺直来当然是对的,可是,把腰给猴下去了未必就见得错了!窝窝囊囊过一辈子当然为人所不齿,任谁都想活成个人样,活成个人上人的模样。可是,这汹涌人潮里,又有几多不
《我的红房子》塑造一个钟跃民,突出于平常人的生活,不是社会的英雄,而是自己的英雄。这样的英雄具有致命的个人魅力:对于男人,表现在众多哥们儿力挺,紧密地团结在以其为中心的小圈子里;对于女人,表现在相互之间不是比较谁爱得深,而是比较谁更了解。人之一生,得此良友,仿佛在黑暗中的一座灯塔,即使曾经怯懦却也变得勇猛,敢于面对惨淡的人生。若是女子,则能体会在繁文缛节中出走的大丈夫作为,纵使已成记忆的一段情也势必觉得此生有此爱足矣,“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他并非凌驾于众人之上,而是在揭开他嬉皮笑脸的面具,了解他的真实心境后越发感觉易于接近。他不是游离于生活之外的纯粹理想主义者,而是生活得有声有色,比一般人远远来得真实和地道。在这个世界上,为情,为财,为名,为地位,鲜有人背离世俗眼光,特立独行甚至公然地不屑。我们都以为自己最为聪明,明哲保身,激流勇退,看得比别人透,品德比别人高。可是在众多诱惑迷离眼眶的时候,忘记检查自己的心灵是否已经蒙尘。在面对真正的智者的时候,自知不如,自惭形秽。钟跃民是这样的智者: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审时度势提出解决的最佳办法。朋友危难之时,伸出援手,心对心的沟通。不管未来如何,始终专注于当下,踏实地一步步前进。永远饱满的精神和勇气,绝不妄自菲薄,自暴自弃。积极地发现,使人生的每一段都有惊喜而无可替代。最为重要的是,始终探寻生命的意义,但是决不停滞怠惰,一边生活一边思考。拥有这些智慧,即使不成大事,仅仅对于一个人存在的意义而言就足以称之为伟大。
#那年盛夏我們綻放如花
福克纳讲了五遍的故事先是一截匆忙、短促、不停晃动的默片,最显眼的是明亮和阴影的形体(班吉);
接着是大段更清晰、跳跃、内容接近饱和的字幕(昆丁);
然后背景音调整好了,嘈杂、喧闹的世界开始呈现出来(杰生);
最后,切换成全景,可以清楚地看到班吉矢车菊般讨人喜欢的蓝眼睛、康普生太太冷酷的银发,还有班吉悲伤、无望的哀嚎。
【迪尔西一家】
(大姆娣去世那晚,昆丁听见了母亲的哭声)
“不用多问,到时候你们自会知道的”
“什么叫‘到时候’,迪尔西。”凯蒂说。
“那就是星期天。”昆丁说,“你怎么连这个也不懂。”
复活节那天,虔诚的迪尔西说:“我看见了始,也看见了终。”
迪尔西作为康普生家任劳任怨的“总管”,掌管厨房、调遣着所有的黑小子:
威尔许是很怕挨打的,昆丁和凯蒂玩水的时候他比杰生还要胆小,可见他被打过很多次;
威胁T.P.的时候,迪尔西说罗斯库斯还不是打不动呢;
威胁勒斯特,迪尔西说的是等威尔许回家,让他拿棍子抽你;
最后勒斯特用铁丝关上炉门,故意惹班吉哭,总算被迪尔西逮住欺负班吉的证据了,于是迪尔西终于自己动手打了勒斯特。
在开头和最后一章都能发现迪尔西打人的理由非常充分:勒斯特至少有两次故意叫凯蒂的名字,惹得班吉大叫。
罗斯库斯对班吉的态度:迷信、恐惧;
威尔许受父亲影响,因此去了孟菲斯。
威尔许顺从、胆小(躲在树后,要告诉大人昆丁和凯蒂不听话,在争执中顺从任何一方)
T.P.则相信班吉和叫丹儿的狗一样能闻出死的气味(康普生死的时候),T.P.很顺从,凯蒂让他把萤火虫的瓶子给班吉拿一会儿,他就给了;
弗洛尼却抱怨凯蒂自己从不抓萤火虫。T.P.喝醉酒才会抱怨白人。
弗洛尼和勒斯特对班吉的态度一样:不满和抱怨。
【无言的班吉】
班吉像思想上的近视眼,而昆丁却可以放大看到很多精微的纹理。
冷的气味:
是和凯蒂替毛莱舅舅送情书,凯蒂把冰贴在班吉脸上时说的。
树的气味:
是大姆娣去世的晚上,凯蒂穿着沾了泥的衬裤,爬上的那颗梨树的味道。
好久之前她也爬过树得到了康普生先生的警告,这条后果很严重的戒律被威尔许刻进了心里;
后来小昆丁在梨树开花的四月逃走的时候,打开房门的人都闻到了梨花那股怪凄凉的气味。
还有威尔许的气味、威尔许小屋的气味、T.P.床的气味
哭和唱歌:
大姆娣去世那晚,昆丁听见了母亲的啜泣,凯蒂问迪尔西像是有人在唱歌,她那时都不知道大姆娣已经去世了,认定了是在开舞会、大姆娣也会穿着睡衣到楼梯口偷看呢。
这以后班吉听见迪尔西哭自杀的昆丁,都成了唱歌的声音。
也许唱歌在班吉看来和悲伤的气味是混同的,所以迪尔西一哭他就哭了。
但罗司库斯死的时候,班吉知道她们都在迪尔西的小屋里哭;
也是在大姆娣去世的晚上,弗洛尼说丧礼就是大家哭哭啼啼,也许班吉除了上黑人去的教堂之外,并不允许出现在康普生家的葬礼/婚礼上。
他唯一能参加的只有黑人的葬礼。
班吉不分种族,迪尔西做什么也都带着他,除非是在厨房做饭。
雨声:落在屋顶上的声音,下过雨的树叶的气味
明亮的形体:亮光光的高尔夫球;昆丁白蒙蒙的衬衫;从前秋千上下来、白蒙蒙一片的凯蒂、装着亮星星的盒子、沟里的白骨。
深色的形体:影子、黑黑的冷、镜子留下的像门一样的痕迹、黑藤枝、老雕的黑翅膀。
班吉分不清光影、却知道明暗;听不懂疑问,全是陈述;不分种族;对潮湿的草丛、屋顶上的雨很敏感。班吉没有人称代词以及任何抽象的概念,没有父亲母亲哥哥姐姐,全是名字。
【灰色的昆丁】
昆丁在某些方面能比班吉无辜而纯真的心境能发展出的敏锐感官更精确、复杂。
树的气味在昆丁那里成了灰色的、悲伤、像蒙蒙细雨的忍冬。
像手指一样收拢的光线、尘土、黄
百年内最优秀的投资大师50本著作,以提炼精华的方式进行陈述,可以作为投资方面经典剧集的一个向导。速读后可选择性细读自己感兴趣的著作。涉及投资的方方面面跨学科的知识和思想,如价值投资、投机交易、心理学、经济学、政治、金融、兼并收购、风险、不确定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