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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听说是部良心剧,攒齐一季过年看。不错,过瘾。
才看了30多页,随着编剧的引导,对鳗鱼充满了好奇,看的全身鸡皮疙瘩
画面变得好有画意,让我忍不住在看完其他书之后,再次开启新剧之旅,谢谢丹枫小姐姐,比心👉❤👈
“我们便这样一天天地写下自己的命运,因为我们做了什么,便必然成了什么,我相信这是最高的逻辑,而且是生命的法则。”
优雅到老,保持本我,怀抱世界。将中西方文化完美融合在一起,身体力行,旗袍、套装、丝巾、大方帽和高跟鞋就是最好的代表。
最好的爱情观是:深情而从不纠缠。
最好的友情观是:亲近而从不麻烦。
最好的亲情观是:在乎而从不掌控。
终于看完了,说实话,太佩服编剧了,全书构思严密,一环套一环,所有的线索都有他最终发展出来的结果。书里涉及到西藏、宗教、军事、地理、历史等等各个方面的知识,对编剧来说,必须去学习了解,写这部剧准备的各种知识估计等等估计会是这部剧的十多倍吧,想想就觉得害怕。希望还有后续,把书最后留下的悬念都解决了
书名有多深情,这部剧就有多讽刺,一个在妻子怀孕生孩子期间出轨的人,竟然在影视史中是个深情人设,且不论这部剧文采如何,编剧人品是最次的,要是内心自卑压抑就别娶,娶了就要负责任,付不起责任还要装受害者,毁了那么张兆和一辈子,还出作品集,是嘲讽自己还是读者啊
每一个大人都曾经是孩子
“无论你射杀多少只蓝鸟都不允许飞回的白鸽,它们是纯洁、美好、正义与光明的象征,它们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里做窝,只是一心一意地为人类唱歌”
带着对书名的好奇,我打开了这部剧。
读这部剧之前我还特意做了笔记,把出现的名字都一一记录,缕出人物关系。但这部剧并没有像《飞回的白鸽》一样让我头大。
文章是从一个名叫斯库特的六岁女孩视角开始说起。
因为之前有书友剧透,说主要是写偏见,种族歧视,女性地位等。但是暖暖一向没啥内涵,哈哈哈。这些离我太遥远,但我还是被阿迪克斯的教育方法所深深的折服。
第一部分主要是写斯库特和哥哥杰姆,“未婚夫”迪尔的快乐童年,以及一直未曾露面的“怪人”拉德利之间的故事。
“他的名字叫阿瑟,他还活着”。
我偷懒了,我没有认真做笔记,我不去翻阿迪克斯语录了。用了莫迪小姐的一句话。在大家都对拉德利评头论足,百般猜测的时候,莫迪小姐就这么轻轻一句轻松转移了斯库特的想法,也表明了自己的态度。他不是“怪人”,他只是阿瑟。
“总不能因为过去这一百年我们一败涂地,就放弃争取胜利吧”
故事的第二部分,也就是阿迪克斯开始为汤姆打官司我才真正的被这部剧所吸引。
“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黑人汤姆,有个幸福的家庭,因为一时的同情和乐于助人的心理帮助了马耶拉。马耶拉因为自己的主动勾引了黑人,反过来诬陷汤姆强奸。
阿迪克斯·芬奇不会赢,也不可能赢,可是,他是这里唯一能让陪审团在一个这样的案子上拖延那么久的人。我对自己说,好吧,我们算是迈出了一步——虽然只是小小的一步,可毕竟是迈出了一步。”
杰姆不知不觉地长大了,开始明白了爸爸所做的意义。斯库特也好像成长成了一个淑女。不对,是明白了淑女的真正定义。
故事快结束的时候才有了真正的高潮。
他嘴唇微启,露出了一个羞怯的微笑。我的眼睛里突然噙满了泪水,这位邻居的面容瞬间变得一团模糊。“你好,怪人。”我说。
拉德利其实一直在,树洞里的礼物,缝补好的裤子,火灾时的毯子,和最后两个小家伙的生命。
他就是那只知更鸟。
阿迪克斯不仅是名出色的律师,优秀的爸爸,十足的绅士,更是一个勇敢的人。
“那总可以痛恨希特勒吧?”“不可以。”他说,“痛恨任何人都是不应该的。”
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走来走去,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
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我总觉得有了孩子才是真正的大人,希望当我成为大人的时候,我没有忘记我也曾经是个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