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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这部剧其实真的很难评分。
如果要论故事性,无疑是比较差的那一届~但有些喜欢平铺直述型的读者会觉得是一本难得的好剧。
故事的前半段是环绕着两个家庭的初期,主线是露丝•科尔一家,她的父亲特德•科尔是咱们现在常说的渣男,搞女人一直搞到死。有人说坏人也坏的有原因,特德的原因可能是从小缺爱+管不住自己的老二+想用性刺激掩盖丧失两个儿子的伤痛。
母亲玛丽恩的人设是一个大美女,让读者会产生“为什么他老婆这么漂亮还要出去乱搞”抑或是“哦,原来美貌和男人会不会出轨真的没关系”的疑惑和结论。
因为两人的疏忽和争吵,直接导致了交通事故和两个儿子的惨死。父亲看上去很快走出伤痛,可他直到自杀可能才明白玛丽恩的痛苦。而玛丽恩这个美丽的悲情角色,将近四十年才从丧子之痛中走出来。
而两人的第三个孩子——露丝,成年后成为一个作家。通过想故事、写书和在生活中找题材和灵感,推翻了自己那套“作家只要靠想象力而不要生活实践”的理论的同时,终于和几十年的自己和解并接受了自己。和第一任丈夫的结合并不因为是真正的爱,而是恰好碰到一个愿意照顾她的人,也就是我们说的男方爱女方更多的那种。在生子丧夫之后和第二任丈夫结合,被母亲年轻时的情人和自己从小到大的好朋友嫉妒,因为这次露丝才真的找到了命运中的归属。
故事的另外一条线索是关于埃迪。一个有着恋母情结的年轻男人,原生家庭的父母每天只关心自我而忽视他,处于青春期的他无处释放自己的荷尔蒙,在给特德•科尔做助理时无可救药的爱上玛丽恩并给她当小情人(当然这是被特德那个坏家伙设计的,是想让玛丽恩成为过错方而无权争夺女儿的抚养权,谁知道玛丽恩直接一声不吭的搬走了,完全没提过女儿🤷♀️哎,真是人算不如天算)
埃迪成年之后也成了一名作家——不怎么出名的那种。写的几本剧,也几乎都是年轻男人和年纪大的女人产生感情的故事,但是还真就有市场!我也不懂他怎么做到的!他就这样一直写啊写啊写啊写啊,边写边陪着露丝,还真就等到了回来的玛丽恩!真是个奇迹~~
中间还有一个花了些笔墨的配角,是露丝第二任丈夫哈利原本要娶的一个妓女。因为露丝打算看她怎么接客谁知碰上杀人犯被杀了。然后哈利一见露丝就无法自拔的爱上了她。嗯,不要怀疑一见钟情。
so,全书的大概结构就酱。
很喜欢的一本剧,三连中读音频节目的纸录,已购入纸本,内容和装帧均为上佳。
看这部剧的第三遍,每一遍都有新的领悟。这一遍最主要的领悟是明了全然接纳的真正内涵。全然接纳不是放弃抵抗,全然接纳是意识到你当下存在的所有事实,不去否定这些事实,不去抗拒这些事实,当你抗拒这些事实的时候,那么这些就会变成一种思维来影响你,这些思维将会创造出一个虚假的小我,你把这些由抗拒产生的思维当做了自我,思维产生了各种来自于抗拒的消极情绪,比如恐惧、焦虑、兴奋等。这个时候你行为的动力来自己于自己的消极情绪,这样的行为是一种消极的行为,这种行为动力的坏处是,当你需要行动的动力时,每每都会利用这种消极情绪作为动力,这样消极的情绪就会充满你的生活。所以接纳是为了消除你的抗拒,抗拒消失,你的思维便会消失,你的思维消失你的消极情绪就会消失,当你的来自于消极情绪的动力消失,你便可以行动了,这个时候你的行动便依据于你当下所面临的现实情况,而非消极情绪的无意识驱动。从另一个方面来说,该剧提及的接纳不抗拒与老子道家所强调的无为是一种东西。无为并不是我们常理解的躺平毫无作为,不是去逆来顺受,无为强调的是不在消极情绪的作用下行动。后面老子也强调了顺道而为,顺道而为便是在接纳以后你处于一种无情绪理性状态下的积极有为。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非静无以成学,非学无以广才,诸葛亮所强调的这种静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接纳的结果,甚至说就是接纳本身。古今中外,论述不同,表达似乎都是同一个意思。
行文很枯燥,难读,可能是译者太想强调专业和逻辑性。要说实操性,比其他介绍同类记忆术训练的书差太远了。
哥,麻烦更快一点,这样看到爽的时候就没了,好难受的,麻烦更快一点,谢谢
该图片明显有错误。B2B是阿里巴巴(为了与集团名字区分,通常称阿里巴巴B2B),C2C是淘宝网
才看到第二集,主要是小破窗三给的反向滤镜太强大了,满分是必须要给的。这个剧风格偏向小成本武侠喜剧,武打确实穷,肉眼可见。主角人设合我口味,目前的三人主角团是我的最爱好吧。喜欢这种吵吵闹闹嘻嘻哈哈,然后又有些严肃主题的风格,我感觉同窗粉都会挺喜欢的吧。希望不烂尾,如果不烂尾希望有下一部,如果有下一部希望资本家全sg。
看完想哭。文章并不长。二十岁的时候许三观第一次卖血,他想:我要好好用这笔钱,这是血钱!然后他决定用卖血得来的钱组了一个家。三十不到他第二次卖血,替大儿子一乐打伤方铁匠儿子赔钱。三十多,第三次卖血,为了摔断腿的胖女人(和他暧昧过一次)买猪骨。第四次卖血,大跃进时期,想带老婆孩子吃个面条。第五次,一乐从农村回来探家,返程时候,他给一乐藏点钱救急用。跟第五次间隔一月,第六次卖血,给二乐的队长拍马屁买肉买酒。又间隔不到三月,一乐重病,为了筹集药费,他沿途找不同的地方频繁卖血。十年后,孩子们都好好地成家了,他突然馋了想吃猪肝,这次要为自己去卖一次血,然后去吃猪肝!没想到六十了,血站拒收他的血。他伤心地哭了,曾经靠自己的血有了一个家,解决了孩子的赔钱的药费,妻子孩子的新衣服,给队长买烟,给孩子们卖面条吃,给一乐治病。一想到自己再也不能这样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照顾家人了,他哭了。脑补画面,胜利饭馆里,一个方桌,对着三盆炒猪肝,三杯黄酒坐着一位六旬白发老汉,脸上皱纹,瘦削的肩膀,他的背影仍然如山,他就是—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