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Obsession
《The Obsession》,惊悚作品,加拿大,美国出品,2006年上映。
主演:
David Winkler
、
达芙妮·苏尼加
、
Elise Gatien
、
塞巴斯蒂安·斯宾赛
、
Jenny Levine
、
Nels Lennar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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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这是一个水鼠、鼹鼠和獾帮助蛤蟆成长的故事。蛤蟆就像一个小孩子,喜欢各种新鲜事物,却只有三分钟热度;喜欢热闹爱唱歌喜欢吹嘘,却不断惹麻烦,最后锒铛入狱,又经历各种机缘巧合回到蛤蟆府。此时,蛤蟆府已被黄鼠狼占据,在獾的领导下,在勇敢的水鼠和机智的鼹鼠的帮助下,他们夺回了蛤蟆府。在獾和水鼠的施压下,蛤蟆不得不在一场自导自演的演唱会中,告别了那个狂妄自大的自己。再次出场,蛤蟆梳上了背头,在晚会中成长为一个谦虚礼貌的绅士。
除了友谊,编剧带着我们以儿童的视觉重新审视这个世界,比如那条大河、那片树林、静谧的夜、潘神的笛声,又感受到了大自然的魅力。人在长大后会对生活的环境习以为常直至视而不见,终日忙于生计的奔波,失去了童心,错失了很多美好,我们应该学会放慢脚步停下来,荡平内心坑洼,再继续前行。
读到最后,发现编剧儿子竟然是先天有疾,不由得感觉水鼠和獾对蛤蟆的不离不弃,不正是父母的爱子之心吗,纵然你有千万缺点,我们都会不离不弃!
王阳明的圣道:无善无恶是心之体,有善有恶是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以期通过本剧格物、致良知、诚心、正意、修身等实相到达心印,任重而道远。
同行,看完此剧,深感敬佩,感谢这些学术型设计师,为我们指点迷津,普及设计最基础又最重要的知识!
不知道为什么,感觉这一本剧里主角过的真的是很辛苦。如果有一天女主和男主在一起了,会觉得女主受的伤害根本就不值得。The煮的历劫根本就是男主的一场算计。女主也从来没有想过和他在一起。开始就是为了成为真神。据说女主和男主在一起的每一世都是男主的欺骗。却没有办法想象大结局的时候,这一本剧如果男主和女主在一起了,我的三观都会痛。所以如果可以的话,给这一个结局来一个悲惨大结局吧。要让男主和女主在一起了。有些伤害不是结束了,就是没有了。。补偿并不代表是原谅。大约是理性思维比较强的原因。没有办法做到恋爱至上。我还是喜欢斤斤计较。不希望自己能够吃亏。所以我才会很心疼女主。
《The Obsession》
3月20日读完
感觉有本剧说出自己的心声,之前和朋友聊天,提到自己想要的躺平:就是啥都不干。结果这部剧正好就描述了这种状态:就是
放任自己,什么都不做。
编剧用了几位艺术家的作品和生活中的状态来说明这种状态,但这种状态也不是一直持续的,只是间歇性得出现。
想想自己很希望的躺平状态,就是不用工作、不用早起、不用考核、不用完成各种KPI,但这种躺平也只是在工作方面的躺平,
对于生活好像并没有这种态度。而且,很好笑的是,每个工作日早上都起不来,想着要是不上班该多好;但是一到周六周末,早上8点多就醒了。之前换工作时,有一周左右的空档期,就是大家都在上班,而我在家里可以不用上班,每天真的可以无所事事,但一周下来感觉还挺无聊的;计划着做很多事,但实际都被懒惰打败;而无所事事的感觉并不像想得那么美好,还是会焦虑:到了晚上,脑袋在想:我这一天究竟都干了什么。
整体觉得这部剧还挺有意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