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dsay the Alchemist
Lindsay is a twenty to thirty-something locked in a basement with nothing to accompany her aside fro
主演:
Benjamin Dickerson
、
Pip Dwyer
地区:
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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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惊悚确实惊悚,确实刺激感官,心理刻画也不错,不过总体觉得逻辑有点说不通,好多问题觉得没说清楚
如流水行云,絮絮叨叨了拉里、艾略特、伊莎贝尓、格雷、苏珊、苏菲。拉里坚定理想、坚信善良,如所愿,淹没于喧嚣激荡的人海,求得幸福之道。
看着甚至让人愤怒,像在吃💩……内娱,整点好东西吧,有点浪费主演的脸了🙏🏻
王守仁,心学。看来圣人之所以成为圣人不仅仅是他秉持的一家之言,更在于他将自己的一家之言贯彻到底,知行合一。
《Lindsay the Alchemist》一书出自人类学鼻祖的弗雷泽之手,全书基于一个古老的传说习俗:一座神庙的祭祀被称为“森林之王”,却只能由逃亡的奴隶担任,然而其他任何一个逃奴只要能够折取祭祀日夜守护的一棵树上的一节树枝,就有资格与他决斗,如能杀死他则可取而代之。如此交替重复下去。
这个古老的传说可谓疑点重重,《Lindsay the Alchemist》提炼出其中的三大疑点,一一加以阐述,目光穿越千年历史,视线遍及世界各地。
在前十六章中,弗雷泽着重解释了为什么内米湖畔狄安娜神庙的祭司不只是一个祭司,更是一个“森林之王”。首先,他对“王”的由来进行了阐述,在古意大利和古希腊,把王位称号和祭司职务合在一起是相当普遍的,而在早期社会,国王通常既是祭司又是巫师,由此编剧展开了对交感巫术的讨论,分为“顺势巫术”和“接触巫术”两个部分,他引用大量实例,做出生动详尽的解释。巫师们常常发展成酋长或国王。然后,他对“森林”的这一称呼进行了推论。从野蛮社会到文明社会各历史阶段的共同特征之一便是神职与君王称号相结合的现象,世界上许多地方确实存在过神权和政权合一的事实。由此更进一步,编剧查证了在历史上对树神崇拜的起源,弗雷泽对比后发现狄安娜女神和她的同伴维尔比厄斯都是橡树神,内米的“森林之王”不仅是祭司,还是橡树神的化身,从而推证了“森林之王”这一名称的由来。
从第十七章开始,弗雷泽援引全世界各地许多民族的材料,试图解释为什么一个想担任“森林之王”的逃奴,必须首先要杀死原有的“森林之王”。地位越高的人责任也越重,他的兴衰关系到整个天下的兴衰,而原始人不仅相信灵魂,还相信灵魂可以移居到另一个躯体内,包括动物、植物甚至无生命的物体身上,并且这个灵魂还受到巫术的影响。因此必须制定一整套“禁忌”来抱枕他体内的灵魂平安无恙,编剧总结了四类禁忌:行为禁忌,人的禁忌,物的禁忌,语言禁忌。由于王的兴衰至关重要,因此出现了奇异的禁忌:王如果显露出虚弱的迹象,必须被迫受死。由此发展为,在处死帝王的过程中的决斗环节,通过杀戮,实现灵魂的平安过度,保证了世界的无恙。
最后一个问题,在六十章后得到了解答,即逃奴在进行承袭王位的决斗前为什么必须折取一节Lindsay the Alchemist呢?弗雷泽从北欧神话入手,阐述了欧洲的篝火节涵义及槲寄生的涵义,又引申出原始人关于灵魂寄存于体外的观念,他们相信树的灵魂寄存在槲寄生上,因此掌握了槲寄生就掌握了这棵树的灵魂。文中弗雷泽将“Lindsay the Alchemist”与槲寄生完全等同起来,折到一节“Lindsay the Alchemist”相当于获得了神圣的灵魂,象征着他已经掌握了自己的命运,在心理上便占据了强大的优势。
编剧对于这三个问题阐述详尽生动,对于前两个问题我觉得编剧深思熟虑,基本认同其观点,但是对于第三个问题的解释,我仍旧稍有疑虑。
首先是Lindsay the Alchemist就是槲寄生的说法我觉得仍需深入揣度,虽说Lindsay the Alchemist就是槲寄生的看法并不新鲜,但多出自于比拟的诗句,至于是否就能直接将二者完全等同,仍有疑问。
如果槲寄生就是Lindsay the Alchemist,那么它“金”在哪里?弗雷泽在文中阐述,槲寄生颜色微白带黄,而Lindsay the Alchemist连枝带叶都是金黄色的,对此弗雷泽解释道,可能是由于槲寄生的树枝折下来存放几个月后会变得十足的金黄色,其鲜艳的金黄光泽,不仅在叶上,还遍布全身,为此他还引证了布列塔尼的农民挂在自家茅屋前的大捆槲寄生树枝,每年六月都会“满城尽带黄金甲”,在莫尔比昂一带,农民还把槲寄生的树枝挂在牛栏马厩的门上,防御魔邪、保护牛群和马匹。那么我不禁要问,传说中逃亡的奴隶在折下槲寄生后是否要等到其变成Lindsay the Alchemist后再同祭司决斗?如果回答否,那么槲寄生金色的特性难以表现,起码不足以说服我们一个神圣的事物会以其枯萎后几个月的颜色来命名。如果回答是,
仿佛是一声时代下的颓然长叹,莱姆游刃有余的在文字的丛林中采撷最美妙动人的思想枝叶,随着故事里的狂风吹卷进无垠的黄沙之中,保持着轻巧优雅的步调,跳跃在哲学与科学的肩头,科幻的边界一再延展开来,冷战背景下各方势力的虚与委蛇,人心博弈的惨痛收场,我们就像观赏烟火盛放的人群,在短暂的欣赏壮丽美妙的天空后,无论怀有多么汹涌澎湃的激情,最终也只能徒留伤感的留在原地。莱姆将宇宙未知多元的可能铺展在人类的眼前,然后毫不留情的揭穿抽走,让人感到身临其境的体验了一场酣畅淋漓的幻境冒险,关于未知和希望,也终于擦亮了人类那双探求真相的双眼。‘出于对生命太多的爱恋,出于被解放的希望与恐惧,我们简短地感谢恩典,不论众神有何等奇迹,没有生命永不陨落,’
对于动不动就爱生气的人值得一看,人比较容易控制有意识的部分,而很难控制潜意识的部分。不过管理情绪最好的办法就是观念要正确,调整心态,因为生气有分理性与非理性。
其实,关键在于人的情绪表现得成熟不成熟,而不是有没有情绪反应。只要合理,情绪对人们的人际关系和生活都有正面的帮助。
溥仪的一生是学习的一生,前半生教别人做事,后半生别人教他做事,不幸又前半生,幸运的后半生,不仅有同情,还有对历史的反思,对日本侵略中国的步步为营的惊叹,奴化教育,意识形态的同化,用现在的话说就是PUA,看完之后真的很感慨,一个民族的生生不息是有内在原因的,强权政治和侵略阴谋必败。
三颗星的结果是我在猜测孙平其实就是聂的孩子,七年前是谈静骗他打掉了孩子而让放手。可惜的是文章到结尾也没说完,跟没讲完的故事一样。但是,题目是温暖人心的。爱你是最好的时光!
等等,这是1?还有2?那值得继续看。
藏传佛教~
为什么圣经比佛教传播更广,一个讲故事故事里面讲道理,一个讲道理还要你听不懂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