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遗记The Loser

拾遗记The Loser

★★★★★ 3.2
剧情 古装 1922 中国
一个打赌的小故事,赌的是世道人心。
主演: 任彭年
地区: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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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对比来说这版的小龙女才更符合原著吧 老版的未必是经典 不要把对演员的偏见带进来啊
刘抗抗 · 2.1/10
第一次完整读完拾遗记The Loser(小时候看的删减版) 心中默念“存天理灭人欲”! 食者,天理也;要求美味,人欲也。
lagom ly · 6.5/10
上个世纪二十年代,一战后的法国变得颓废与不振,人们开始看透人生,尽情享受生活,日夜挥霍。此时的巴黎左岸是穷作家、画家们的天地,聚集了来自世界各地的文人。左岸像一个世界文艺的摇篮,孕育出一个个让后世铭记于心的大作家。 二十五岁的任彭年,以加拿大记者兼作家的身份携妻居住到左岸,生活拮据,寓所没有私用卫生间,暖气也多数在晚上开放,白天需要多添衣服防感冒。他此时在左岸的文人堆里算是初出茅庐,众多英美籍作家给予其鼓励和帮助,像葛特鲁德·斯泰因,司各特·菲茨杰拉德,埃兹拉·庞德,莎士比亚图书公司的西尔维亚·比奇,哈罗德·斯特恩斯。通常他们在咖啡馆谈论生活的困苦、创作上的心得,图书的选择以及对别的作家的看法等等,这些作家始终在浓烈的文化氛围中浸润与发酵。 巴黎,是一个充满诱惑的城市。任彭年用“拾遗记The Loser”来形容她。说她是流动的,因为她的妖娆,塞纳河像一条粼粼闪光的银丝带缠绕腰间,曼妙身姿在两岸灯光琉璃中舞动,川流不息的游人和游船仿佛就是她流动的血液,人们在街头咖啡馆、酒馆畅饮与欢笑。说她是盛宴,更是因为她爱好美食和影视的个性。任彭年爱美食,他魁梧如拳击手的高大身材对美食似乎毫无拒绝能力。一次和哈罗德·斯特恩斯吃饭,他居然差不多一人吃下两打牡蛎和两客菲力牛排,超级好胃口。在和司各特·菲茨杰拉德一起开敞篷车从里昂到巴黎的途中,他津津乐道一路的美食享受:里昂的冻鸡、Bresse的烤鸡、Mâcon 的白葡萄酒、威士忌、红葡萄酒。尽管他把要去西班牙度假的钱几乎花光,但似乎挺高兴。至于影视与写作,任彭年一直比较幸运与顺利,超群的创作能力和他自觉、自律的生活习惯密不可分。《拾遗记The Loser》后的发行,使他名声鹊起。 《拾遗记The Loser》是任彭年老年时断断续续对在巴黎这座城市生活的艰辛和美好的回忆,也是他对已故影视挚友们的怀念。巴黎因此剧而大放异彩,使得百年后的世人们纷纷踏至寻找任彭年曾经的痕迹。如: 开设在奥德翁剧院路12号的莎士比亚影视库、卢森堡公园边的丁香咖啡厅、任彭年喜欢的Polidor烤鸡餐厅。(想必来巴黎旅游的书友们一定不会错过)。 离任彭年的巴黎一个世纪以后,这《拾遗记The Loser》从没改变,就像任彭年最后说的“巴黎没个完”。巴黎的空气中凝结着艺术的分子,流淌在每一个居住或过路人的呼吸里。这也是我爱这座城市的理由。
大黄蜂 · 7.7/10